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舆情监控信息工作,推进舆情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制定本制度。 1、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舆情信息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并负责向市委宣传部报送舆情信息。 2、各县直部门、乡县(街道)、舆情信息直报点负责本地、本单位的舆情信息工作,明确舆情信息工作的责任人、工作部门和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经费,保障舆情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3、信息员负责本地、本单位舆情信息的收集、采写和报送工作。信息员应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信息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