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党〔2017〕9号
中共文成县教育局委员会
各党(总)支部:
现将《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2017年5月19日
抄送:县直机关工委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
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努力形成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制定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范围
各单位党组织。
二、考核方式方法
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常规工作按时报,自选工作随时报,专项工作限时报,特色工作即时报,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保障作用。
(一)动态管理评分项目
动态管理项目主要是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的日常性工作,总评分为100分。包括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组织生活,党建信息和党务公开,专题调研和理论文章,党内信息数据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上报相关内容材料,根据上报的情况分别给予评分。
(二)日常督查扣分项目
日常督查项目是未被列为动态管理或只在部分党组织要做的工作,最多扣20分。主要是查工作存在的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不合理等方面以及投诉查实或违纪违法行为等,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效能作风建设,规范党员发展,合理处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组织机构建设和其他需要扣分等工作根据督查情况给予相应减分。
(三)专项工作加分项目
根据年内开展各专题工作、上级和教育局机关党委布置的阶段性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完成情况分别给予赋分,各项工作的分值由机关党委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决定,不限定总加分;单位党建工作被评为先进或党建调研文章被采纳发表的适当给予加分,受中央表彰或在全国刊物上发表得8分、省级得6分、市级得4分、县级得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值,该项最高加10分,单位要及时将刊出文章或受表彰文件报告教育局机关党委。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等奖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比较差,需要改进的党组织,通报所在单位,帮助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限期改进,促进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一、动态管理项目评分细则
序号 |
名 称 |
目 标 任 务 |
工 作 要 求 |
分值 |
1 |
固定党日活动 |
每月15日开展固定党日活动 |
每月20日前按单位党组织上报相关材料 |
12 |
2 |
支部委员会 |
每月召开一次 |
每月20日前按单位党组织上报相关材料 |
6 |
3 |
支部党员大会 |
每月召开一次 |
每月20日前按单位党组织上报相关材料 |
18 |
4 |
党费交纳 |
每月15日党员向党支部自觉按规定交纳党费 |
在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上缴 |
6 |
5 |
党小组会 |
每月召开一次 |
单位党组织于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 |
2 |
6 |
工作计划 |
年初制订 |
1月20日前上报 |
3 |
7 |
党课 |
每季一次,一把手年度要上一次党课 |
每季末月2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
8 |
8 |
党务公开 |
每季一次 |
每季末月2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
4 |
9 |
谈心谈话 |
年度党员相互谈话一次 |
每季末月20日前汇总上报 |
4 |
10 |
党建信息 |
按单位党组织每季报1篇以上 |
及时上报 |
4 |
11 |
组织生活会 |
年度召开两次 |
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
5 |
12 |
党内关爱 |
七一和春节前开展困难党员慰问 |
及时报送慰问情况 |
3 |
13 |
调研文章 |
各单位党组织完成调研文章1篇以上 |
8月20日前上交 |
3 |
14 |
请示报告 |
按规定需要请示报告 |
及时报告 |
2 |
15 |
党务干部培训 |
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 |
按要求报名参加 |
2 |
16 |
志愿者服务 |
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常态化开展服务及红七月服务月活动 |
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
5 |
17 |
党团活动 |
开展党建带群团活动 |
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
2 |
18 |
党员民主评议 |
组织开展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活动 |
12月20日前上报评议结果 |
4 |
19 |
入党积极分子 |
调整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采集相关信息 |
12月20日前上报 |
2 |
20 |
工作总结 |
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 |
12月20日前上报 |
5 |
二、日常督查项目扣分细则
序号 |
项 目 |
目 标 要 求 |
扣 分 标 准 |
备注 |
1 |
党风廉政建设 |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党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处分,酌情扣1-10分 |
|
2 |
效能作风建设 |
从严治党要实、业务水平要高、服务态度要好、工作举措要新 |
被投诉查实、媒体曝光、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酌情扣1-5分 |
|
3 |
组织机构建设 |
推进党内民主、优化组织设置、改善班子结构、提高服务能力 |
支部换届无故延迟,班子不健全等情况酌情扣0.5-5分 |
|
4 |
规范党员发展 |
会议要合法、表决要有效、书写要规范、时间要合理、程序要到位、材料要齐备、记录要详实 |
会议人数、议程、表决等不合规定,发展程序、时间不符要求,档案材料、会议记录书写不够规范的每一例酌情扣1-5分 |
|
5 |
组织关系接转 |
书写准确无误、内容真实有效、接转及时规范 |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例酌情扣0.5-2分 |
|
6 |
合理处置党员 |
事实要清楚、理由要充分、处置要恰当、程序要规范、手续要完备 |
不符有关规定的每一例酌情扣1-5分 |
|
7 |
其他需要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