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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9 14:08:01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文成县城北垃圾中转站及配套工程

文成县大峃镇徐村老通景公路旁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成县城北垃圾中转站及配套工程位于文成县大峃镇徐村老通景公路旁,总建筑面积1775.23平方米,设计垃圾运转能力为80t/d。项目员工共10人,厂区内设有食宿,年工作日365天,每天工作时间18小时。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1万元。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采用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文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集成式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生物处理系统+DTRO整体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采用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纳入文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①转运车间采用密闭式结构,减少垃圾的恶臭污染物散发;②在垃圾卸料入口加装空气帘幕,防止臭气外逸;③车间内设置喷雾系统,喷淋生物除臭剂处理臭气,处理效率为90%;④车间上方设集气罩,臭气收集经化学洗涤+生物吸收处理+活性炭吸附等复合除臭工艺处理后由排气筒于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60%)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架排放

噪声:设置声屏障、隔声墙及简易棚等降噪设施对设备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对通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

固废:污泥收集后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废过滤膜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直接进入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进入垃圾填埋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59028023 / 0577-67833073; 传真:0577-67812073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系统故障,本次公示于近日补充公示)。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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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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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文成县城北垃圾中转站及配套工程

文成县大峃镇徐村老通景公路旁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成县城北垃圾中转站及配套工程位于文成县大峃镇徐村老通景公路旁,总建筑面积1775.23平方米,设计垃圾运转能力为80t/d。项目员工共10人,厂区内设有食宿,年工作日365天,每天工作时间18小时。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1万元。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采用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文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集成式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生物处理系统+DTRO整体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采用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纳入文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①转运车间采用密闭式结构,减少垃圾的恶臭污染物散发;②在垃圾卸料入口加装空气帘幕,防止臭气外逸;③车间内设置喷雾系统,喷淋生物除臭剂处理臭气,处理效率为90%;④车间上方设集气罩,臭气收集经化学洗涤+生物吸收处理+活性炭吸附等复合除臭工艺处理后由排气筒于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60%)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架排放

噪声:设置声屏障、隔声墙及简易棚等降噪设施对设备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对通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

固废:污泥收集后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废过滤膜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直接进入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进入垃圾填埋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59028023 / 0577-67833073; 传真:0577-67812073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系统故障,本次公示于近日补充公示)。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