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0-89838 |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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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归口、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吸取3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酒店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温交安办〔2020〕5号)和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文安委办〔2020〕10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全行业公共房屋安全隐患底数,消除公共房屋安全隐患存量。 二、排查整治重点 交通行业内车站码头、公路管理房、工程项目驻地临建设施、物流园区结构物、办公楼等设施。 三、职责分工 县运管局负责辖区内车站、维修企业设施、物流园区结构物及办公楼排查工作; 县公路局负责公路管理房相关设施及办公楼排查工作; 县港航局负责码头内设施及办公楼排查工作; 县交通质监站负责在建工程排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建立排查档案。排查整治主要以各业主为主、行业管理机构督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不留死角,全面排查。要根据文安委办〔2020〕10号文件要求,建立排查档案。 2.排查时间安排。各单位于3月27日前明确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4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根据文安委办〔2020〕10号文件要求将排查结果输入系统,5月10日前完成疑似危房鉴定工作,年底前基本消除各类危房安全隐患。12月10日前将工作亮点和建议报局管理科:蔡昌前,电话:67862868,邮箱:269750321@qq.com。 3.注重工作结合。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复工安全大检查、防台防汛检查等工作,切实将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县长运公司、县红枫公交公司。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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