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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发表时间:2020-05-25 分享到:

根据《文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文教发〔2020〕105号、《文成县教育局关于文成县第三实验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文教发〔2018〕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户籍在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垟树村、凤南村、垟丼村、金南村、金炉凤垟扶贫迁村点、小龙村、金炉村、金马村、郑家村、谷山村、凤垟社区。

3、按户籍就近入学的原则:朝阳新村、屿根社区(屿根村、嘉盛花苑、锦绣花苑、世纪嘉园、东风诚园、绿洲家园、名流花苑、凤溪花苑、金茂花苑、新城嘉园、朝阳嘉园)等周边小区,具有大峃镇户籍的(原实验小学、实验二小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在原施教区就读,也可在文成县第三实验小学就读。(注:该政策为过渡期临时政策)

二、报名上传材料  

1、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交上传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图片):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父母不动产证。2、下列适龄儿童对象,还需各自提供如下材料:

(1)华人华侨子女:本人护照、回国报到证、出生证、父母出国前原户籍证明、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县侨办出具的华侨子女认定证明等。

(2)军人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现役军人证。(3)消防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现役消防员证。(4)人才子女:人才确认的相关文件或材料、单位有效证明、县委人才办认定意见。(5)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提供卫生健康局的证明。(6)回文浙商子女:企业登记证、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认定证明。(7)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对文成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温州市或文成县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三小”学生;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的子女。        三、招生政策及办法

2020年我校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采取划片招生、户籍为主、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批审核录取、超额随机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

(一)招生办法

户籍和住房在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安排在本学校就读,符合国家政策的移民子女等同施教区学生申请入学。其中户籍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后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不列入本校2020年施教区学生对象范围。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分类分批统筹入学。

第一批: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内有户籍及父母有房产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

第二批: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内有户籍,父母没有房产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

第三批:第一第二批次录取后如果本校还有剩余学额的,其父母在本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住宅)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额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予以全部录取,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产生入学资格,教育局在区域内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予以统筹安排入学。未被招收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招生批次中涉及不动产是指适龄儿童或父母全权所有的,性质为住宅,登记时间以不动产证办理时间为准。

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如本校学额未满,可申请回本校就读。

申请回本校就读的本施教区适龄儿童需在网上重新改报学校。

(二)政策照顾学生

对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参照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48号)文件执行,现役消防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就学政策执行。

(三)学校招生和相关规定

华人华侨子女、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人才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回文浙商子女,特殊贡献者子女,携带户口本、居住情况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27日—28日到实验三小校长室登记(截至5月28日下午4时),由学校负责初审后统一报教育局,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录取。

(四)无户籍和残疾学生的入学

1.无户籍学生入学。大峃镇区域内无户籍适龄儿童,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民办学校就读。社会弃婴按照文成县人民政府[2016]3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予以入学。

2.残疾学生入学。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到本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登录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阶段报平台进行自主报名。

(一)网上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

6月2日—6月4日(每日9:00—21:00),适龄儿童家长在此期间登录浙里办手机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要求

2020年起,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在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登记,未在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报名平台中报名的学生无法建立小学生电子学籍。学生报名就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决定。每位学生可以兼报公办、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最多可报2所,公办学校限报1所。

3.操作流程

为确保正常报名,请家长(监护人)在5月25日前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任选以下一种方法报名。

01

方法一

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文成县”,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文成县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

02

方法二

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

温馨提醒:请提前准备好户口册、不动产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凭证或租房协议和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原件,方便报名时拍照上传。

操作流程

1    下载“浙里办”APP安卓手机到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浙里办”APP下载安装;

苹果手机到App Store中搜索“浙里办”APP下载安装。

2    家长报名第一步:学生家长注册“浙里办”登陆到“浙里办”APP,并实名认证,在“浙里办”的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文成县”,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文成县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勾选同意信息真实性→开始报名

说明:点击报名所在学校的区域名称选择“文成县”,选择学校类型后点击页面下方“报名须知”可阅读招生须知。勾选“我已阅读报名须知”后,根据填报学校类型和办学性质进行勾选。

第二步:选择学生所上学的区域点击下一步→选择公办小学、初中或民办小学、初中→点击下一步→选择学生所属类型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名表具体信息(标*为必填选项)。

1.如果选择公办学校,按照下列的说明去选择批次: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内父母有房产的及有户籍的;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内有户籍;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内父母有房产的;

说明:1.华人华侨子女类等同第一批次,需上传本人护照、回国报到证、出生证、父母出国前原户籍证明、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县侨办出具的华侨子女认定证明等材料。国内已登记户籍的,以户籍为主要依据入学。2.政策类照顾学生线下将相关材料送申请学校审核。

2.如果选择民办学校,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报名类型,如符合多种类型时,请优先选择位置靠上的类型。

(1)报名类型说明如下

直升生:指仅适合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填报其初中部。

户籍生: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文成县的户籍。

产权生:指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持有文成县的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

居住生:指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文成县已办理居住证,或者未办理居住证但已办理暂住证(居住登记),且在文成县已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

学籍生(面向七年级新生):具有文成县小学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适龄儿童。

(2)填写“报名表”,根据项目填写相应信息,其中标*为必填项。注:每位学生可最多填报符合其填报条件的1所公办学校、2所民办义务学校。

完成报名表填写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提示报名成功,并将以短信方式将报名编号发送到报名表中“监护人1”的手机上。

查看报名、录取情况:点击报名主界面中“查看报名结果”,进入“我的报名”查看报名、录取等情况。

3 查看报名情况

报名完成后,将通过短信方式将报名号发送到监护人手机。也可在此查看报名时间和报名状态(已报名、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点击相应记录区域可查看填报的具体信息。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前,可以对填报的具体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

4   查看预录取顺序号

预录取顺序号生成后,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监护人手机,也可在此查看。

5   查看录取结果

预录取和录取后,将通过短信方式将信息发送到监护人手机,也可在此查看。

预录取: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待家长确认。

已录取:已被学校录取。

未录取:未被学校录取。

(二)材料审核

6月5日—8日,县教育局和学校对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统一审核。

6月9日—11日,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需重新登录系统补充信息。

(三)招生录取

1、学校录取时间和要求

6月19日—7月20日,学校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阶段报名平台对已报名的学生进行录取,招生录取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第一批录取时间:7月1日—7月2日

第二批录取时间:7月3日—7月4日

第三批录取时间:7月14日—7月16日

2、补报

6月25日—6月28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和还没有在公办学校报名的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学生,按时间节点完成补报。

7月底,完成招生工作,并在招生管理系统开通录取结果信息查询。

五、温馨提醒

(一)严格落实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请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按时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将不再保留名额。

(二)监护人要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即予纠正,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村居)。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司法部门,给予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等材料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直接影响审核。

(四)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学或缓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报教育局批准。

(五)如有疑问或手机操作有困难的,可以拨打电话13868678660或到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处进行现场指导网上报名。

文成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0年5月20日

附件:2020年义务教育告家长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