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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0-03181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0〕19号 | 有效性 | 废止 |
统一编号 | CWCD01-2020-0008 |
CWCD01-2020-0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加快发展“侨家乐”民宿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加快发展“侨家乐”民宿产业
实 施 方 案
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侨家乐”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文办〔2020〕22 号)文件要求,充分依托我县丰富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和华侨资源,积极探索以侨文化特色为主题,建设一批以“侨家乐”为品牌的高端民宿,打造中西合璧的“侨家乐”旅游新业态,加快“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鲜明的侨乡文化为主题,以丰富的文旅资源为依托,突出侨资、侨韵、侨味、侨品、侨情的侨元素;彰显园艺家、美食家、艺术家、生活家的家温馨;在自然山水、乡野田园中享受“土到底、洋到家”品质生活的乐体验。加快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特色突出、品质高端、服务优质、带动面广的高端品牌民宿,打造乡村振兴的典型样板。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改造提升和授牌经营20家左右的“侨家乐”品牌民宿。
——到2021年,新建或改建“侨家乐”品牌民宿30家以上,打造“侨家乐”民宿示范村2个,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综合收入超过1.2亿元以上。
——到2022年,建成“侨家乐”品牌民宿100家以上,“侨家乐”民宿示范村5个,“侨家乐”上规企业40家以上,“侨家乐”产业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综合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
三、计划任务
按照“试点树样板,年内见成效,三年上规模”的总体要求,紧抓在全市先行先试的有利契机,做好试点先行、标准先行、政策先行等“三个先行”和提升一批、引导一批、招商一批等“三个一批”,切实推进“侨家乐”民宿产业发展。
一是高端民宿提升一批。在南田镇、百丈漈镇等旅游发展基础较好的乡镇,选择环境优美、民宿集中、要素完备的A级景区村庄或周边,择优甄选一批档次高、品质佳、服务优的精品民宿进行创建试点,争取2020年6月底完成并投入运营。
二是在建民宿引导一批。在旅游度假区、A级旅游景区(点)、A级景区镇(村)等区域或周边,梳理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现有或在建民宿,严格按照“侨家乐”品牌民宿标准进行改造或提升,争取到2020年12月底我县“侨家乐”品牌民宿总量达到20家。
三是谋划项目招商一批。各乡镇在对具备发展“侨家乐”品牌民宿的村落和新旧物业、街区进行摸底的基础上,谋划包装一批“侨家乐”招商项目,搭建“侨家乐”项目招商储备库和招商推介平台,充分利用华人华侨回归的有利时机,精准对接市场,实现“侨家乐”民宿产业上规模上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分管旅游领导为组长的文成县“侨家乐”品牌民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侨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市百丈漈-飞云湖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县旅投公司、县旅游联合会等部门和各乡镇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打造“侨家乐”品牌民宿工作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工作;对口部门要加强指导,并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乡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强化项目谋划和招商落地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打造“侨家乐”品牌民宿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为该项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推广活动,努力建立规范统一的对外品牌形象,增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吸引力。
(四)制定地方标准
参考《国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和《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国家和地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侨家乐民宿等级划分和评定(团体标准)》,明确“侨家乐”民宿的场地规模、设施设备、环保卫生、安全管理、服务规范、咨询投诉等准入标准,并实施等级评定和动态复核的行业管理机制。
(五)配套扶持政策
1、对试点创建“侨家乐”品牌民宿单位的奖励。县财政一次性安排300万元资金作为“侨家乐”品牌民宿试点创建经费。各试点创建单位在2020年6月底达到验收标准,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乡镇政府验收通过,进行公示后给予授牌,并按评定等级参照非试点单位的标准予以相应奖励。南田镇武阳村试点民宿外围公共设施提升经费,在置兴公司农行融资资金中列支,由县旅投公司组织实施。百丈漈镇、南田镇部分试点民宿外围公共设施提升工程资金按照每家民宿最高20万元的额度在试点经费中安排,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2、对非试点创建“侨家乐”品牌民宿单位的奖励。根据《侨家乐民宿等级划分和评定(团体标准)》标准被评定为一钻、二钻、三钻等级的“侨家乐”品牌民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已获等级的“侨家乐”品牌民宿在等级提升时按差额进行奖励。同时获得省文旅厅评定的等级民宿或主题民宿等,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重复奖励。
3、“侨家乐”品牌民宿可作为文成县工会“疗休养”基地,并优先申报上级工会“疗休养”基地。
4、本实施方案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计划任务、扶持政策从20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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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0-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0〕19号 | 有效性 | 废止 |
统一编号 | CWCD01-2020-0008 |
CWCD01-2020-0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加快发展“侨家乐”民宿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加快发展“侨家乐”民宿产业 实 施 方 案 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侨家乐”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文办〔2020〕22 号)文件要求,充分依托我县丰富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和华侨资源,积极探索以侨文化特色为主题,建设一批以“侨家乐”为品牌的高端民宿,打造中西合璧的“侨家乐”旅游新业态,加快“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鲜明的侨乡文化为主题,以丰富的文旅资源为依托,突出侨资、侨韵、侨味、侨品、侨情的侨元素;彰显园艺家、美食家、艺术家、生活家的家温馨;在自然山水、乡野田园中享受“土到底、洋到家”品质生活的乐体验。加快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特色突出、品质高端、服务优质、带动面广的高端品牌民宿,打造乡村振兴的典型样板。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改造提升和授牌经营20家左右的“侨家乐”品牌民宿。 ——到2021年,新建或改建“侨家乐”品牌民宿30家以上,打造“侨家乐”民宿示范村2个,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综合收入超过1.2亿元以上。 ——到2022年,建成“侨家乐”品牌民宿100家以上,“侨家乐”民宿示范村5个,“侨家乐”上规企业40家以上,“侨家乐”产业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综合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 三、计划任务 按照“试点树样板,年内见成效,三年上规模”的总体要求,紧抓在全市先行先试的有利契机,做好试点先行、标准先行、政策先行等“三个先行”和提升一批、引导一批、招商一批等“三个一批”,切实推进“侨家乐”民宿产业发展。 一是高端民宿提升一批。在南田镇、百丈漈镇等旅游发展基础较好的乡镇,选择环境优美、民宿集中、要素完备的A级景区村庄或周边,择优甄选一批档次高、品质佳、服务优的精品民宿进行创建试点,争取2020年6月底完成并投入运营。 二是在建民宿引导一批。在旅游度假区、A级旅游景区(点)、A级景区镇(村)等区域或周边,梳理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现有或在建民宿,严格按照“侨家乐”品牌民宿标准进行改造或提升,争取到2020年12月底我县“侨家乐”品牌民宿总量达到20家。 三是谋划项目招商一批。各乡镇在对具备发展“侨家乐”品牌民宿的村落和新旧物业、街区进行摸底的基础上,谋划包装一批“侨家乐”招商项目,搭建“侨家乐”项目招商储备库和招商推介平台,充分利用华人华侨回归的有利时机,精准对接市场,实现“侨家乐”民宿产业上规模上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分管旅游领导为组长的文成县“侨家乐”品牌民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侨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市百丈漈-飞云湖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县旅投公司、县旅游联合会等部门和各乡镇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打造“侨家乐”品牌民宿工作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工作;对口部门要加强指导,并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乡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强化项目谋划和招商落地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打造“侨家乐”品牌民宿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为该项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推广活动,努力建立规范统一的对外品牌形象,增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吸引力。 (四)制定地方标准 参考《国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和《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国家和地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侨家乐民宿等级划分和评定(团体标准)》,明确“侨家乐”民宿的场地规模、设施设备、环保卫生、安全管理、服务规范、咨询投诉等准入标准,并实施等级评定和动态复核的行业管理机制。 (五)配套扶持政策 1、对试点创建“侨家乐”品牌民宿单位的奖励。县财政一次性安排300万元资金作为“侨家乐”品牌民宿试点创建经费。各试点创建单位在2020年6月底达到验收标准,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乡镇政府验收通过,进行公示后给予授牌,并按评定等级参照非试点单位的标准予以相应奖励。南田镇武阳村试点民宿外围公共设施提升经费,在置兴公司农行融资资金中列支,由县旅投公司组织实施。百丈漈镇、南田镇部分试点民宿外围公共设施提升工程资金按照每家民宿最高20万元的额度在试点经费中安排,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2、对非试点创建“侨家乐”品牌民宿单位的奖励。根据《侨家乐民宿等级划分和评定(团体标准)》标准被评定为一钻、二钻、三钻等级的“侨家乐”品牌民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已获等级的“侨家乐”品牌民宿在等级提升时按差额进行奖励。同时获得省文旅厅评定的等级民宿或主题民宿等,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重复奖励。 3、“侨家乐”品牌民宿可作为文成县工会“疗休养”基地,并优先申报上级工会“疗休养”基地。 4、本实施方案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计划任务、扶持政策从20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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