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20-0340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成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08 14:48:46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议题背景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一项内容,也是重要民生工程,能方便居民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此项工作被列为省民生实事,也是市对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1、《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

2、《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13〕95号)

3、《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住建发〔2017〕172号)

2020年1月-2月,县住建局根据省市有关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文件要求,通过学习借鉴市区及其他县关于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经验做法,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成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初稿)。2020年3月16日,县住建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了该实施意见(初稿),经过修改完善后报县府办研究。2020年4月3日,毛伟新副县长召集大峃镇、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执法局、生态分局、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对《进一步推进文成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进行研究讨论,之后通过和有关单位的对接沟通,再一次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0年5月21日在文成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应在建筑或小区用地范围内,满足相关规划、消防、电梯设计安装等方面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2、事先应充分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好申请人内部和周边相邻的关系。3、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不征收地价款,免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4、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调整各业主的分户产权面积,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计拆迁赔偿面积。

(二)明确申报条件和相关申报资料

申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可以是小区、幢或单元进行申请,申请人的户数应满足占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且合计专有建筑面积满足占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分单元加装电梯的总面积和总户数按照本单元房屋面积独立计算。如加装电梯拟占用某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业主同意。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应当签订加装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建设内容、维护保养方案、预算费用及分摊比例、财政补助分配等内容;协议书格式和内容可以参照《文成县既有多层电梯加装协议书》。

(三)审批和监管

1、申请启动及可行性论证

明确了电梯加装要先向属地政府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可行性论证审批具体内容。

2、加装方案审查

明确了电梯加装方案审批的单位,具体审批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

3、施工图文件的设计和审查

明确了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注意的要点。

4、施工监管

施工监管采取质量安全登记方式,开工前要告知属地政府,鼓励申请人委托监理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5、电梯设备的安装监管和检验

明确了电梯安装登记主管单位;申请人在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再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6、竣工验收

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有关流程,重点提出加装电梯在竣工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政策措施

1、优化审批流程,简化要件要求,减轻申请人负担。

2、明确公积金提取和政府资金补助的内容。

3、鼓励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发动,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加装电梯的意义、基本条件、办理流程、相关政策等内容,切实提升群众的积极性。

4、明确本意见实施范围。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或别墅、室内预留电梯位或电梯井的住宅、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2019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多层住宅、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外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四、解读单位

本《意见》由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解读人:胡三东,联系方式:5902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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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成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08 14:48:46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议题背景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一项内容,也是重要民生工程,能方便居民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此项工作被列为省民生实事,也是市对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1、《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

2、《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13〕95号)

3、《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住建发〔2017〕172号)

2020年1月-2月,县住建局根据省市有关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文件要求,通过学习借鉴市区及其他县关于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经验做法,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成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初稿)。2020年3月16日,县住建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了该实施意见(初稿),经过修改完善后报县府办研究。2020年4月3日,毛伟新副县长召集大峃镇、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执法局、生态分局、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对《进一步推进文成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进行研究讨论,之后通过和有关单位的对接沟通,再一次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0年5月21日在文成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应在建筑或小区用地范围内,满足相关规划、消防、电梯设计安装等方面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2、事先应充分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好申请人内部和周边相邻的关系。3、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不征收地价款,免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4、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调整各业主的分户产权面积,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计拆迁赔偿面积。

(二)明确申报条件和相关申报资料

申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可以是小区、幢或单元进行申请,申请人的户数应满足占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且合计专有建筑面积满足占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分单元加装电梯的总面积和总户数按照本单元房屋面积独立计算。如加装电梯拟占用某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业主同意。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应当签订加装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建设内容、维护保养方案、预算费用及分摊比例、财政补助分配等内容;协议书格式和内容可以参照《文成县既有多层电梯加装协议书》。

(三)审批和监管

1、申请启动及可行性论证

明确了电梯加装要先向属地政府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可行性论证审批具体内容。

2、加装方案审查

明确了电梯加装方案审批的单位,具体审批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

3、施工图文件的设计和审查

明确了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注意的要点。

4、施工监管

施工监管采取质量安全登记方式,开工前要告知属地政府,鼓励申请人委托监理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5、电梯设备的安装监管和检验

明确了电梯安装登记主管单位;申请人在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再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6、竣工验收

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有关流程,重点提出加装电梯在竣工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政策措施

1、优化审批流程,简化要件要求,减轻申请人负担。

2、明确公积金提取和政府资金补助的内容。

3、鼓励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发动,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加装电梯的意义、基本条件、办理流程、相关政策等内容,切实提升群众的积极性。

4、明确本意见实施范围。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或别墅、室内预留电梯位或电梯井的住宅、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2019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多层住宅、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外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四、解读单位

本《意见》由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解读人:胡三东,联系方式:59029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