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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0-03831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0〕3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1-2020-001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苔湖商业街一事一议政策》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苔湖商业街一事一议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快苔湖商业街产业发展,形成具备区域辐射性、功能综合性、形象地标性的商业特色街区。根据《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2号)、《浙江省现代商贸特色镇创建和评价试行办法》、《温州市级著名商业街(区)认定及管理办法》(温商务〔2019〕66号)、《关于加快美丽城镇建设全面提升县城首位度的决定》(文委发〔2019〕50号)、《关于推进苔湖商业街发展的若干意见》(文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
一、实行一事一议范围
从事西式餐饮、特色餐饮、进口商品专营;开展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符合以上业态,且被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认定为特色店铺。
特色店铺须同时符合以下原则:
1、符合商业发展规划,且主题特色鲜明。
2、街区的主力店铺、老字号店铺或热门店铺、国内外知名品牌门店。
3、装修协调精致、商品质量优良、经营美誉度较强。
二、补助和奖励方式
1、租金补助
沿街一楼商铺每间每年补助1万元,单间商铺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2万元。二楼商铺每平方米每年补助120元。补助面积以产权面积为准。
2、装修补助
2020年12月31日前装修完成并入驻开业的,由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800元/平方米的补助。2021年1月1日开始到2021年6月30日前装修完成并入驻开业的,由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400元/平方米的补助。装修实际金额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装修金额进行补助。补助面积以产权面积为准。
3、经营奖励。
经营国际知名品牌、从事西式餐饮、进口商品专营、开展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的,连续经营两周年以上的,通过评分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详见附表)。
4、其他补助
其他补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相同内容的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其他事项
1、商户正常经营满一周年后,可向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提出租金补助和装修补助的资金申请。正常经营满二周年且符合经营奖励标准的商户,可提出经营奖励的资金申请。以上申请需要提供相关申报材料、评估报告、合同协议、税务票据等,经审核公示后予以兑现。
2、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商铺不再重复享受《关于推进苔湖商业街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补助。
3、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享受补助时间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计算。
附件
经营奖励评分表
序号 | 内 容 | 加分值 | 评定标准 | 备注 |
1 | 销售规模 | 20 | 零售业:销售额达到80万元的加5分,之后每增加30万元加1分,最多不超过20分; 餐饮业、服务业:销售额达到40万元的加5分,之后每增加10万元加1分,最多不超过20分。 | 以税务数据为准,如有提供网上餐饮、服务等定单业务的,可提供后台数据。商家申报奖励的前一年数据为准。 |
2 | 设备投入 | 20 | 设备投入达到20万元的加5分,之后每增加3万元加1分,最多不超过20分。 | 设备指的是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与装修相关的材料、装备、工(器)具不计入设备投入。 |
3 | 业态特色 | 40 | 属于国内(外)一般品牌店(含自主品牌)、特色店、主题店、体验店等。店铺干净整洁,经营规范,特色较鲜明,体验度较好,加20分;属于国内(外)知名品牌专营店、街区主力(热门)店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店的,加30分;属于国内(外)一线知名品牌、奢侈品名店、品牌旗舰店,街区顶级精品店铺的,在商业街具有较强的消费引领作用的,加40分。 | |
4 | 经营美誉度 | 10 | 能自觉遵守商业街各项规定,配合政府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合法经营,无出现行政处罚和群众投诉件,年终被评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店铺的加10分。 |
备注:经营奖励由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采用评审得分机制,入选的店铺在保底分的基础上获得加分,累计后确定奖补总金额。保底分为10分,加分项目分为销售规模、设备投入、业态特色、经营美誉度等四项内容,设置总分值90分,两项合计100分,领导小组根据表格的量化数值进行赋分。奖励金额上限为30万元,店铺将累计的分值,按每分30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折算后确定奖补金额。每家店铺只能享受一次经营奖励。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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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0〕3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1-2020-001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苔湖商业街一事一议政策》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苔湖商业街一事一议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快苔湖商业街产业发展,形成具备区域辐射性、功能综合性、形象地标性的商业特色街区。根据《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2号)、《浙江省现代商贸特色镇创建和评价试行办法》、《温州市级著名商业街(区)认定及管理办法》(温商务〔2019〕66号)、《关于加快美丽城镇建设全面提升县城首位度的决定》(文委发〔2019〕50号)、《关于推进苔湖商业街发展的若干意见》(文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 一、实行一事一议范围 从事西式餐饮、特色餐饮、进口商品专营;开展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符合以上业态,且被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认定为特色店铺。 特色店铺须同时符合以下原则: 1、符合商业发展规划,且主题特色鲜明。 2、街区的主力店铺、老字号店铺或热门店铺、国内外知名品牌门店。 3、装修协调精致、商品质量优良、经营美誉度较强。 二、补助和奖励方式 1、租金补助 沿街一楼商铺每间每年补助1万元,单间商铺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2万元。二楼商铺每平方米每年补助120元。补助面积以产权面积为准。 2、装修补助 2020年12月31日前装修完成并入驻开业的,由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800元/平方米的补助。2021年1月1日开始到2021年6月30日前装修完成并入驻开业的,由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400元/平方米的补助。装修实际金额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装修金额进行补助。补助面积以产权面积为准。 3、经营奖励。 经营国际知名品牌、从事西式餐饮、进口商品专营、开展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的,连续经营两周年以上的,通过评分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详见附表)。 4、其他补助 其他补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相同内容的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其他事项 1、商户正常经营满一周年后,可向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提出租金补助和装修补助的资金申请。正常经营满二周年且符合经营奖励标准的商户,可提出经营奖励的资金申请。以上申请需要提供相关申报材料、评估报告、合同协议、税务票据等,经审核公示后予以兑现。 2、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商铺不再重复享受《关于推进苔湖商业街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补助。 3、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享受补助时间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计算。 附件 经营奖励评分表
备注:经营奖励由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采用评审得分机制,入选的店铺在保底分的基础上获得加分,累计后确定奖补总金额。保底分为10分,加分项目分为销售规模、设备投入、业态特色、经营美誉度等四项内容,设置总分值90分,两项合计100分,领导小组根据表格的量化数值进行赋分。奖励金额上限为30万元,店铺将累计的分值,按每分30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折算后确定奖补金额。每家店铺只能享受一次经营奖励。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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