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承担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