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依据 | 备注 |
1 | 对公路、水路的行政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5条;《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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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航道管理的行政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5条;《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第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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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国内水路运输的行政指导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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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的行政指导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27、28、3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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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出租汽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指导 |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条、第59条、第6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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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和汽车租赁经营等)的行政指导 |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条、第59条、第6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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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行业的行政指导 |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第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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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包括检测机构与人员、工地试验室、现场专项检测、外委试验、竣(交)工质量检测、监督检查)的行政指导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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