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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0年度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7 16:04:56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现将《2020年度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或补充意见,请于2020年9月28日17点前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所,逾期视为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吴旋

联系电话:0577-59001263

电子邮箱:425487315@qq.com

联系地址: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峃镇栖云路1-14 号)

邮编:325300

附件:

1、《2020年度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2020年度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建村发〔2015〕511号)、《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建村〔2020〕47号)、《温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温综法发〔2019〕69号)、《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原则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村、运维公司。

考核工作应坚持“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原则。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年度考绩、文成县环境再造工程考核,以及考核结果与运维公司的运维服务费用拨付挂钩。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设置评优前提,考核分为乡镇、村两块独立考核,乡镇考核为记分制,村一级为通过制。考核的各项内容均应有备査资料佐证,否则相应项不计分。

(一)乡镇考核内容(100分)

1、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6分)

2、建立管理架构。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监督巡查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行政村具体负责人;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村级组织把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6分)

3、负责做好基础信息资料。主要内容为项目信息资料和队伍人员资料。项目信息资料包括农户基本情况、工程建设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主要有工艺规模说明、处理规模、设计出水水质、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户花名册及接入农户花名册、化粪池改造花名册、各类检查井数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和经审核确认的竣工图、进出水动态自检水质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资料等。(10分)

4、落实“三表一单”和基础数据采集、复核、上报。数据丢失、数据质量差的,酌情扣分。“三表一单”和基础数据复核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得5分,逾期酌情扣分。(5分)

5、标准化运维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15分)。

(1)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完成任务(5分)。

(2)工作质量(10分)。

①实施方案、工作计划(2分)。无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扣2分。

②自评、复核(2分)。1个处理设施未进行自评或复核的扣2分,自评、复核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③标准化运维公示牌(1分)。无公示牌或未按要求设置公示牌的,1处扣1分。

④处理设施问题与整改(3分)。问题处理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未整改的扣3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⑤标准化运维评价材料(2分)。无评价材料扣2分,必须资料缺失1项扣0.5分,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未完成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数量任务扣15分。

6、信息报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3分)

7、台账资料的建立及管理。按照浙江省标准化运维导则建立详实的台账,包括建设移交台账、管理台账。(5分)

8、巡查记录。组织力量协同运维单位按季对终端运行维护情况开展巡查,并有巡查记录。(10分)

9、处理设施主体部分的维修(20分)。

(1)因第三方人为破坏(如盖房子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设施老化等原因造成终端损坏或覆盖未及时整改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2)确因工艺问题及终端硬件问题造成水质检测连续半年不合格的,应制定方案、明确时限进行提升改造,没有实施改造的每个村扣2分。(扣完为止)

(3)无故破坏、损毁、覆盖已建终端设施的,应制定方案、明确时限进行新建、改造,没有实施新建及改造计划的每个村扣2分。(扣完为止)

10、社会评价。迎接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不力的一次扣1分,有效信访一次扣2分,省级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省、市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扣2分。对运行维护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加分。省、市上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加0.5-1分,省经验交流发言的加1分,省级以上现场会加2分,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加1分,最多加5分。(10分)

11、对村级的考核工作。乡镇及时组织村级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送至县考核小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有村合格通过,该项工作必须于10月底前完成。(10分)

(二)村考核内容

1、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未列入《村规民约》视为考核不合格;负责落实村级巡查员,对村里污水管道、检查井、终端处理设施等进行日常巡视,做好设施防盗等保护工作。

2、督促农户对接户管损坏和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进行维修更换,督促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

3、督促新建农村住房户、农家乐(农家餐馆)经营者将污水统一纳管。农户新建房屋时,应自行负责污水管网建设并纳管排放,严禁建筑泥浆入管。村委会应及时督促农户实施。

4、委托专业公司运维的村应积极配合运维公司开展运维工作。

5、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异常的,能够及时报告乡镇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运维公司考核内容(100分)

1、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杜绝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15分)

2、管道巡查养护。要求管网完好、水量正常,确保管道排水畅通;各类井及井盖完好、及时清淤;巡查工作开展有序有效;各类台账祥实。(10分)

3、泵站设施管理。确保泵站运行正常,设施管理到位,有明显警示标牌等。(10分)

4、终端处理设施管理。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定期进行进出水水质化验检测;养护工作及时有效,设施管理到位。(25分)

5、内部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规程;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各类报表等;设备、车辆配置齐全。(5分)

6、服务素质。工作文明,群众关系良好;应急联动事件按时完成,达到“半小时服务圈”要求。(10分)

7、乡镇对运维服务进行打分。(25分)

8、如有冲突按照标准化运维导则执行。

(四)评优资格

1、无群体性信访事件发生。

2、无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分内容(不超过5分)

对在运维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

加分。

(1)省级及以上电视台、报纸正面报道(1分)。

(2)省级及以上经验交流发言(1分)。

(3)省级及以上现场会(1分)。

(4)处理设施规模化提标改造、运维机制重大转变、制定

运维管理站长制度并执行、其他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创新(1分)。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

考核为一年两次,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并根据本办法对各乡镇进行考核。由各乡镇负责对所辖的村进行考核。年中考核分数占年度考核的50%。

五、上报材料

考核应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1)年度工作总结;

(2)工作台账;

(3)所辖的村考核结果报告;

(4)自评表;

(5)申请加分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档。95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以上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

七、其他

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有更高考核标准或新增考核内容时,以上级主管部门标准实施考核。

本办法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附件: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2、运维公司日常运维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序号

类别

目标要求

考核标准

考核得分

1

制度建设

(40)

1.乡镇政府制定管理办法

2.建立日常维护制度

3.负责做好基础信息资料

4.“三表一单”复核工作

5.标准化运维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

6.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7.台账资料的建立及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6

2.乡镇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村列入村规民约。6

3.建立基础信息库10分

4.“三表一单”和基础数据复核7月15日前完成得5分,逾期酌情扣分。5

5标准化运维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15

6.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3

7.台账,建设移交台账、运行台账。5分


2

设施管理

(40分)

1.有效开展巡查工作

2.主体设施维修

1.组织力量开展巡查,以检查巡查台账为准。10分

2.及时按时修复损坏终端主体及硬件设施20


3

组织村级考核

(10分)

1.工作指导

2.辖区村合格率100%

1.10月底前完成辖区村考核。3分

2.辖区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一个扣1分。2分

3.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县执法局。1分

4.抽检发现不合格村的每个扣2分。4分


4

社会评价

(10)

1.无有效信访

2.无省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

3.无重大安全事故

1.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不力的一次扣1分。

2.有效信访一次扣2分。

3.省市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1-2分。

4.省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扣2分。

5.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扣10分。


5

加分情况

(5)

1.省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

1.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加0.5-1分,

2.省经验交流发言的加1分。

3.省级以上现场会加2分。

4.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加1分。



附件2:

运维公司日常运维工作考核细则

1、安全管理(15分)

1.1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事故发生情况。

1.2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每次扣15分,发生单一性有效信访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事件发生情况。

1.3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隐患扣2分。在规定时间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1.4特种作业未审批的每次扣2分;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的每次扣2分;现场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特种作业审批手续、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

1.5不遵守操作规程的每次扣2分;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无明显安全标志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1.6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的每次扣2分;检查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检查记录台账

1.7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月底开展一次安全例会,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正。考核依据为会议纪要和相关资料台账

2、管道巡查养护(25分)

2.1管道、检查井(窨井)、格栅井、化粪池定期巡查,确保设施完整,未达要求每次扣I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

2.2管内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的1/5,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如管道堵塞未及时处理,造成污水外溢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养护台账、视频检测报告。

2.3未及时发现管道及附属设施渗漏、爆管、沉降等情况,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养护台账、视频检测报告、事件发生情况。

2.4未及时发现各类井盖、防坠设施缺失,或发现后未及时进行处里的,每次扣1分;造成人员坠井等事件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养护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2.5定期对格栅井进行清理,定期对检查井(窨井)、化粪池进行清理,并对清理污物按规定进行处理,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如堵塞严重造成污水外溢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养护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2.6未及时发现涉管事件,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造成管道违章占压、重大损坏等严重后果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巡查台账及事件发生情况。

3、泵站设施管理(10分)

3.1定期对泵站进行巡查,确保泵站完整;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泵站运行正常。巡查每少一次扣1分;泵机运转不正常(电流不稳、流量异常)扣1分;流量计故障扣1分;

阀门开关不灵活或滴漏现象扣1分;配电设备有缺陷(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灰尘较多、散热不佳、焦斑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污水外溢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养护台账、维修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3.2泵站护栏无损坏、警示标志明显、各类门窗锁止到位、各类盖板盖封严实、各类池体无不均匀沉降,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3.3泵站配套绿化未修剪、杂草未清除、整体外观脏乱差,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4、处理设施管理(20分)

4.1出水处理效果主要污染物指标未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每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水质检测报告及环保复测情况。

4.2未按省级检测频率要求,定期取样化验每次扣1分;水质情况不了解、无记录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水质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4.3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巡查,确保处理设施完整;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泵机运转不正常(电流不稳、流量异常)扣1分;流量计故障扣1分;阀门开关不灵活或滴漏现象扣1分;配电设备有缺陷(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灰尘较多、散热不佳、焦斑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处理产生污泥未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处置扣2分,造成提升井、处理池污水满溢每次扣3分;发生死菌、跑泥等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出水水质受到影响,每次扣2分;人工湿地有占绿、毁绿、表面堆肥、植物枯死、种植有损处理效果植物、外排不畅现象,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养护台账、维修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4.4处理设施护栏无报坏、警示标志明显,各类门窗锁止到位,各类盖板盖封严实,各类池盖无不均匀沉降,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4.5处理设施配套绿化未修剪、杂草未清除、内外环境脏乱差,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5、内部管理(5分)

5.1各类制度、规程、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未及时建立、未按时完成,每次扣1分;按要求上报的各类报表未及时报送,延误工作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制度建立情况、台账登记情况、计划总结上交、报表报送等情况。

5.2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大方、物品摆放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并实行军事化管理,未达要求每次扣I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5.3各类设备、车辆配置齐全,外观整洁、停放有序,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设备台账

6、服务素质(10分)

6.1人员业务素质良好,熟悉管辖范围内的管网、设施基本情况,机电维修、管道养护人员技能扎实,如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实际工作情况。

6.2人员着装统一、车辆标识喷涂统一,如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分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6.3车辆行驶遵守交通法规,作业时不乱停乱放,无超速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每次扣1分。考核依据为GPS定位及行车记录。

6.4工作中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最大限度方便行人、车辆,与周边居民关系合谐,如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实际工作情况、群众有效投诉、行风评仪。

6.5按应急联动要求完成各类应急事件处置,服务热线、主要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并保持随时接通或立即回电状态,同时达到“半小时服务圈”的工作要求,如未达要求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实际工作情况。

6.6每季度回访工作的每1个行政村测评不满意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季度工作回访表。

7、加减分制度

7.1省、市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低于100%以下,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省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7.2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加分,最多加5分。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加0.5-1分,省经验交流发言的加1-2分。

8. 乡镇对运维服务进行打分。(15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

1

安全管理(15分)



2

管道巡查养护(25分)



3

泵站设施管理(10分)



4

处理设施管理(20分)



5

内部管理(5分)



6

服务素质(10分)

 



7

加减分制度

 



8

乡镇对运维服务进行打分。(15分)



 

 


关于征求《2020年度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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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现将《2020年度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或补充意见,请于2020年9月28日17点前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所,逾期视为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吴旋

联系电话:0577-59001263

电子邮箱:425487315@qq.com

联系地址: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峃镇栖云路1-14 号)

邮编:325300

附件:

1、《2020年度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2020年度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建村发〔2015〕511号)、《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建村〔2020〕47号)、《温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温综法发〔2019〕69号)、《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原则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村、运维公司。

考核工作应坚持“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原则。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年度考绩、文成县环境再造工程考核,以及考核结果与运维公司的运维服务费用拨付挂钩。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设置评优前提,考核分为乡镇、村两块独立考核,乡镇考核为记分制,村一级为通过制。考核的各项内容均应有备査资料佐证,否则相应项不计分。

(一)乡镇考核内容(100分)

1、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6分)

2、建立管理架构。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监督巡查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行政村具体负责人;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村级组织把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6分)

3、负责做好基础信息资料。主要内容为项目信息资料和队伍人员资料。项目信息资料包括农户基本情况、工程建设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主要有工艺规模说明、处理规模、设计出水水质、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户花名册及接入农户花名册、化粪池改造花名册、各类检查井数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和经审核确认的竣工图、进出水动态自检水质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资料等。(10分)

4、落实“三表一单”和基础数据采集、复核、上报。数据丢失、数据质量差的,酌情扣分。“三表一单”和基础数据复核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得5分,逾期酌情扣分。(5分)

5、标准化运维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15分)。

(1)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完成任务(5分)。

(2)工作质量(10分)。

①实施方案、工作计划(2分)。无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扣2分。

②自评、复核(2分)。1个处理设施未进行自评或复核的扣2分,自评、复核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③标准化运维公示牌(1分)。无公示牌或未按要求设置公示牌的,1处扣1分。

④处理设施问题与整改(3分)。问题处理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未整改的扣3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⑤标准化运维评价材料(2分)。无评价材料扣2分,必须资料缺失1项扣0.5分,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未完成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数量任务扣15分。

6、信息报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3分)

7、台账资料的建立及管理。按照浙江省标准化运维导则建立详实的台账,包括建设移交台账、管理台账。(5分)

8、巡查记录。组织力量协同运维单位按季对终端运行维护情况开展巡查,并有巡查记录。(10分)

9、处理设施主体部分的维修(20分)。

(1)因第三方人为破坏(如盖房子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设施老化等原因造成终端损坏或覆盖未及时整改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2)确因工艺问题及终端硬件问题造成水质检测连续半年不合格的,应制定方案、明确时限进行提升改造,没有实施改造的每个村扣2分。(扣完为止)

(3)无故破坏、损毁、覆盖已建终端设施的,应制定方案、明确时限进行新建、改造,没有实施新建及改造计划的每个村扣2分。(扣完为止)

10、社会评价。迎接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不力的一次扣1分,有效信访一次扣2分,省级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省、市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扣2分。对运行维护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加分。省、市上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加0.5-1分,省经验交流发言的加1分,省级以上现场会加2分,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加1分,最多加5分。(10分)

11、对村级的考核工作。乡镇及时组织村级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送至县考核小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有村合格通过,该项工作必须于10月底前完成。(10分)

(二)村考核内容

1、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未列入《村规民约》视为考核不合格;负责落实村级巡查员,对村里污水管道、检查井、终端处理设施等进行日常巡视,做好设施防盗等保护工作。

2、督促农户对接户管损坏和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进行维修更换,督促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

3、督促新建农村住房户、农家乐(农家餐馆)经营者将污水统一纳管。农户新建房屋时,应自行负责污水管网建设并纳管排放,严禁建筑泥浆入管。村委会应及时督促农户实施。

4、委托专业公司运维的村应积极配合运维公司开展运维工作。

5、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异常的,能够及时报告乡镇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运维公司考核内容(100分)

1、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杜绝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15分)

2、管道巡查养护。要求管网完好、水量正常,确保管道排水畅通;各类井及井盖完好、及时清淤;巡查工作开展有序有效;各类台账祥实。(10分)

3、泵站设施管理。确保泵站运行正常,设施管理到位,有明显警示标牌等。(10分)

4、终端处理设施管理。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定期进行进出水水质化验检测;养护工作及时有效,设施管理到位。(25分)

5、内部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规程;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各类报表等;设备、车辆配置齐全。(5分)

6、服务素质。工作文明,群众关系良好;应急联动事件按时完成,达到“半小时服务圈”要求。(10分)

7、乡镇对运维服务进行打分。(25分)

8、如有冲突按照标准化运维导则执行。

(四)评优资格

1、无群体性信访事件发生。

2、无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分内容(不超过5分)

对在运维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

加分。

(1)省级及以上电视台、报纸正面报道(1分)。

(2)省级及以上经验交流发言(1分)。

(3)省级及以上现场会(1分)。

(4)处理设施规模化提标改造、运维机制重大转变、制定

运维管理站长制度并执行、其他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创新(1分)。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

考核为一年两次,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并根据本办法对各乡镇进行考核。由各乡镇负责对所辖的村进行考核。年中考核分数占年度考核的50%。

五、上报材料

考核应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1)年度工作总结;

(2)工作台账;

(3)所辖的村考核结果报告;

(4)自评表;

(5)申请加分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档。95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以上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

七、其他

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有更高考核标准或新增考核内容时,以上级主管部门标准实施考核。

本办法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附件: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2、运维公司日常运维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序号

类别

目标要求

考核标准

考核得分

1

制度建设

(40)

1.乡镇政府制定管理办法

2.建立日常维护制度

3.负责做好基础信息资料

4.“三表一单”复核工作

5.标准化运维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

6.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7.台账资料的建立及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6

2.乡镇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村列入村规民约。6

3.建立基础信息库10分

4.“三表一单”和基础数据复核7月15日前完成得5分,逾期酌情扣分。5

5标准化运维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15

6.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3

7.台账,建设移交台账、运行台账。5分


2

设施管理

(40分)

1.有效开展巡查工作

2.主体设施维修

1.组织力量开展巡查,以检查巡查台账为准。10分

2.及时按时修复损坏终端主体及硬件设施20


3

组织村级考核

(10分)

1.工作指导

2.辖区村合格率100%

1.10月底前完成辖区村考核。3分

2.辖区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一个扣1分。2分

3.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县执法局。1分

4.抽检发现不合格村的每个扣2分。4分


4

社会评价

(10)

1.无有效信访

2.无省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

3.无重大安全事故

1.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不力的一次扣1分。

2.有效信访一次扣2分。

3.省市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1-2分。

4.省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扣2分。

5.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扣10分。


5

加分情况

(5)

1.省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

1.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加0.5-1分,

2.省经验交流发言的加1分。

3.省级以上现场会加2分。

4.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加1分。



附件2:

运维公司日常运维工作考核细则

1、安全管理(15分)

1.1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事故发生情况。

1.2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每次扣15分,发生单一性有效信访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事件发生情况。

1.3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隐患扣2分。在规定时间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1.4特种作业未审批的每次扣2分;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的每次扣2分;现场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特种作业审批手续、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

1.5不遵守操作规程的每次扣2分;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无明显安全标志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1.6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的每次扣2分;检查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检查记录台账

1.7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月底开展一次安全例会,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正。考核依据为会议纪要和相关资料台账

2、管道巡查养护(25分)

2.1管道、检查井(窨井)、格栅井、化粪池定期巡查,确保设施完整,未达要求每次扣I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

2.2管内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的1/5,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如管道堵塞未及时处理,造成污水外溢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养护台账、视频检测报告。

2.3未及时发现管道及附属设施渗漏、爆管、沉降等情况,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养护台账、视频检测报告、事件发生情况。

2.4未及时发现各类井盖、防坠设施缺失,或发现后未及时进行处里的,每次扣1分;造成人员坠井等事件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养护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2.5定期对格栅井进行清理,定期对检查井(窨井)、化粪池进行清理,并对清理污物按规定进行处理,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如堵塞严重造成污水外溢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养护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2.6未及时发现涉管事件,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造成管道违章占压、重大损坏等严重后果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巡查台账及事件发生情况。

3、泵站设施管理(10分)

3.1定期对泵站进行巡查,确保泵站完整;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泵站运行正常。巡查每少一次扣1分;泵机运转不正常(电流不稳、流量异常)扣1分;流量计故障扣1分;

阀门开关不灵活或滴漏现象扣1分;配电设备有缺陷(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灰尘较多、散热不佳、焦斑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污水外溢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养护台账、维修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3.2泵站护栏无损坏、警示标志明显、各类门窗锁止到位、各类盖板盖封严实、各类池体无不均匀沉降,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3.3泵站配套绿化未修剪、杂草未清除、整体外观脏乱差,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4、处理设施管理(20分)

4.1出水处理效果主要污染物指标未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每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水质检测报告及环保复测情况。

4.2未按省级检测频率要求,定期取样化验每次扣1分;水质情况不了解、无记录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水质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4.3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巡查,确保处理设施完整;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泵机运转不正常(电流不稳、流量异常)扣1分;流量计故障扣1分;阀门开关不灵活或滴漏现象扣1分;配电设备有缺陷(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灰尘较多、散热不佳、焦斑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处理产生污泥未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处置扣2分,造成提升井、处理池污水满溢每次扣3分;发生死菌、跑泥等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出水水质受到影响,每次扣2分;人工湿地有占绿、毁绿、表面堆肥、植物枯死、种植有损处理效果植物、外排不畅现象,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巡查台账、养护台账、维修台账、事件发生情况。

4.4处理设施护栏无报坏、警示标志明显,各类门窗锁止到位,各类盖板盖封严实,各类池盖无不均匀沉降,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4.5处理设施配套绿化未修剪、杂草未清除、内外环境脏乱差,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5、内部管理(5分)

5.1各类制度、规程、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未及时建立、未按时完成,每次扣1分;按要求上报的各类报表未及时报送,延误工作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制度建立情况、台账登记情况、计划总结上交、报表报送等情况。

5.2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大方、物品摆放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并实行军事化管理,未达要求每次扣I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5.3各类设备、车辆配置齐全,外观整洁、停放有序,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设备台账

6、服务素质(10分)

6.1人员业务素质良好,熟悉管辖范围内的管网、设施基本情况,机电维修、管道养护人员技能扎实,如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实际工作情况。

6.2人员着装统一、车辆标识喷涂统一,如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分为止。考核依据为现场检查情况。

6.3车辆行驶遵守交通法规,作业时不乱停乱放,无超速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每次扣1分。考核依据为GPS定位及行车记录。

6.4工作中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最大限度方便行人、车辆,与周边居民关系合谐,如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实际工作情况、群众有效投诉、行风评仪。

6.5按应急联动要求完成各类应急事件处置,服务热线、主要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并保持随时接通或立即回电状态,同时达到“半小时服务圈”的工作要求,如未达要求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实际工作情况。

6.6每季度回访工作的每1个行政村测评不满意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依据为季度工作回访表。

7、加减分制度

7.1省、市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低于100%以下,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省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7.2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加分,最多加5分。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加0.5-1分,省经验交流发言的加1-2分。

8. 乡镇对运维服务进行打分。(15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

1

安全管理(15分)



2

管道巡查养护(25分)



3

泵站设施管理(10分)



4

处理设施管理(20分)



5

内部管理(5分)



6

服务素质(10分)

 



7

加减分制度

 



8

乡镇对运维服务进行打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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