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政工人事、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农房浙建事”(农房审批、农房救助、危旧房治理改造)、旧住宅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局住房管理科、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县房屋安全服务中心。
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浙江文成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入党,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