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1-90694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20〕26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司法局组织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按照《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20〕26号)文件要求,这次清理的范围是: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涉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施行时间超过 10 年,以及暂行、试行超过 2 年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超过 10 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试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超过 2 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法典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在清理责任单位反馈的初步清理建议基础上,结合本次清理的标准和要求,县司法局逐项对清理建议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为确保清理质量,在初步审查意见基础上县司法局再次向各清理责任单位征求意见。二是形成《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7日期间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对超过10年的文件,清理责任单位不提出废止或宣布失效清理建议的,原则上均要求重新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203件、继续有效但拟定下步修改的16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118件。
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继续有效的文件中涉及工作任务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 “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负责实施。
解读人:徐文鑫 职务:文成县司法局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司法局
咨询联系人:胡玉泉
咨询号码:67890138
文成县司法局
2021年1月19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1-90694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20〕26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司法局组织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按照《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20〕26号)文件要求,这次清理的范围是: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涉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施行时间超过 10 年,以及暂行、试行超过 2 年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超过 10 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试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超过 2 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法典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在清理责任单位反馈的初步清理建议基础上,结合本次清理的标准和要求,县司法局逐项对清理建议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为确保清理质量,在初步审查意见基础上县司法局再次向各清理责任单位征求意见。二是形成《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7日期间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对超过10年的文件,清理责任单位不提出废止或宣布失效清理建议的,原则上均要求重新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203件、继续有效但拟定下步修改的16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118件。 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继续有效的文件中涉及工作任务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 “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负责实施。 解读人:徐文鑫 职务:文成县司法局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司法局 咨询联系人:胡玉泉 咨询号码:67890138 文成县司法局 2021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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