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成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原主任、党组书记季伟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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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文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7月1日至7月22日,对季伟斌同志任文成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县城建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季伟斌同志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担任县城建中心主任、党组书记,任职期间主持党组、中心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季伟斌同志任职期间,县城建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牵头研究并制定房屋征收前期政策、房屋征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结果,2019至2020年度均为良好单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列支工会活动费5200元。2019年9月预提的工会活动经费5200元,截至2021年5月底未使用。 (二)预付款冲销借款。2020年6月预付大峃镇人民政府樟山新区开发土地补偿款及留房指标回购款376279939元,直接冲销向县国有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 (三)食堂专户未设置会计账簿。2021年3月开设食堂专户,截至2021年6月底,未设置会计账簿进行核算。 (四)办公室维修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文成县城市开发征收指挥部办公室维修项目,2019年12月验收合格,截至2021年5月底未办理竣工结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成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县城建中心要加强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费支出行为;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管机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城建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未按规定列支工会活动费5200元已上缴县财政;预付款376279939元已调整账户;食堂专户已设置会计账簿进行核算;办公室维修项目已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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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文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7月1日至7月22日,对季伟斌同志任文成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县城建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季伟斌同志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担任县城建中心主任、党组书记,任职期间主持党组、中心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季伟斌同志任职期间,县城建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牵头研究并制定房屋征收前期政策、房屋征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结果,2019至2020年度均为良好单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列支工会活动费5200元。2019年9月预提的工会活动经费5200元,截至2021年5月底未使用。 (二)预付款冲销借款。2020年6月预付大峃镇人民政府樟山新区开发土地补偿款及留房指标回购款376279939元,直接冲销向县国有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 (三)食堂专户未设置会计账簿。2021年3月开设食堂专户,截至2021年6月底,未设置会计账簿进行核算。 (四)办公室维修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文成县城市开发征收指挥部办公室维修项目,2019年12月验收合格,截至2021年5月底未办理竣工结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成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县城建中心要加强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费支出行为;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管机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城建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未按规定列支工会活动费5200元已上缴县财政;预付款376279939元已调整账户;食堂专户已设置会计账簿进行核算;办公室维修项目已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结果公告 文成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原主任、党组书记季伟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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