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奖补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 |||
来源/所属机构 | 文成县统计局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1-10-21 09:51:35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1-10-29 09:51:39 |
征集内容 | |||
为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2〕106号)和《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3〕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文成实际,制定了《文成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奖补办法》,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来函和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250792581@qq.com 来函请寄: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五楼506室。 电话:0577-67861245 邮政编码:325300 特此公告 文成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20日 文成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奖补办法 为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2〕106号)和《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3〕8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适当提高、差别化奖补的原则,结合文成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支持统计示范单位建设,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 (一)每年对“四上”非国有单位统计员实行奖励,分设一、二、三等奖,各占总数的30%、40%、30%左右,分别予以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二)每年对抽样调查单位统计员实行补贴,限下批零住餐样本单位调查补贴1000元,规下工业、服务业样本单位调查补贴500元,劳动工资(非公单位)样本单位调查补贴500元,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补贴500元,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抽样调查补贴500元,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补贴500元,采购经理人抽样调查补贴500元(已经享受“四上”非国有单位统计员奖励的不重复享受)。 (三)进一步提高村级统计员报酬,每年村级统计员报酬为600元。 二、完善调查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调查监测补贴 (一)新增劳动力调查工作补贴,每月按每人650元的标准向辅助调查员支付劳动报酬。 (二)适当提高畜禽调查工作报酬,每年农情观察员报酬每人500元;每季度畜禽监测样本点辅助调查员报酬每人500元;每年户均100元的标准向规模户辅助调查员支付报酬。 (三)适当调整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报酬,每月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每人500元;每月电子记账户报酬每户200元,每月纸质记账户报酬每户120元。 (四)适当调整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统计监测调查工作报酬,每月辅助调查员报酬每人400元;每月记账户报酬每户60元。 (五)适当调整粮食监测调查工作报酬,辅助调查员报酬每次面积调查每人500元;每次实割实测调查每人500元;每次入户调查每人100元。 (六)明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及平安浙江问卷调查工作报酬,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清查摸底报酬每户3元;入户登记报酬每户10元;正式登记每人3元。平安浙江问卷调查报酬每户10元,问卷录入每户3元。 (七)今后新增的统计调查、监测等项目的补贴标准如无明确规定,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量参照同类补贴标准执行。 三、建立辅助调查员人身意外险及误工补贴保障机制 (一)每年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为辅助调查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非公统计员、辅助调查员参加县级及以上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按每次100元的标准发放误工补贴。 (三)县统计局编外人员的差旅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四、积极培育扶持统计中介机构与社会组织的发展 鼓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统计服务产品,支持统计中介机构与社会组织参与我县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承担专项调查及咨询服务。 本办法从2022年度开始实施,《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和基础建设的奖补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138号)文件废止。2022年度开始各项奖补资金按照上年度统计年报单位数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由县统计局按照本办法规定统筹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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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结果 | |||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9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对《文成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奖补办法》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单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文成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奖补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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