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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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花横村下尾垟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大峃镇花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227公顷(7.8405亩),其中水田0.5227公顷(7.840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已于2021 年9月22日公告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了被征地相关各方意见,现将确定的花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并将按此方案予以实施。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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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花横村下尾垟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大峃镇花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227公顷(7.8405亩),其中水田0.5227公顷(7.840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已于2021 年9月22日公告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了被征地相关各方意见,现将确定的花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并将按此方案予以实施。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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