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下列宗地登记事项及房产权属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各土地、房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异议(附有关有效证据),逾期我办确认上述公告权益有效,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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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2日
土地房产公告(第91次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