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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23 11:09:52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一、《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结合我县自然环境条件及水资源状况,特编制本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发布。

二、《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出台的背景、意义、必要性及可行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加快渔业转型升级,优化养殖水域规划布局,推进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要求,要加快制定和修订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尚未发布的要尽快编制发布,已发布的要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抓紧修订完善。早期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不能满足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对于本地养殖水域资源和水产养殖业管理的需要。主要问题在于:1)养殖空间规划定位不够精确,不同功能区管控措施没有细分,早期的养殖规划多限于文本描述,相应的现状图和规划图多采用示意图;2)养殖现状不够全面,早期养殖现状调查基于现场调查和往年资料,一般难以细化到当地每一块养殖水域;3)规划编制未与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和《水利发展规划》相协调,同时未和本地区城市、交通、水利、土规、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从而产生一些交叉和矛盾。在调查分析文成县水域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收集了大量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科学评价本地水域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综合考虑本地水产养殖历史和各乡镇发展现状,结合 GIS 卫星遥感地图,精确定位每一块养殖水域的具体坐标和面积,通过综合研究,科学合理地划定文成县养殖水域各类养殖功能区,提出了各个功能区的相应管控措施,协调衔接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布局,最后形成《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下称《规划》)。在《规划》生效期间,严格按照各功能区进行水产养殖布局,并按各自功能区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本地县域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各类水产养殖功能区。规划生效期间,把控养殖功能区现状,稳定基本养殖水域,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从而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对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文成县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护环境生态安全,促进渔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制定过程

我县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拟出《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征求了我县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先后召开专家初评会和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县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四、《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自 2017 年至 2030 年,基准年 2020 年。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三)布局规划。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附则5个部分。

五、《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中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三)地方法规。《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四)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五)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 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 号),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浙江省渔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温州市水产养殖规划》,《文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文成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文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文成县现代农业功能区建设规划》,《百丈漈水库“洁水保水渔业”发展规划》,《文成县质量强县“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文成县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及淡水渔业生态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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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23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一、《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结合我县自然环境条件及水资源状况,特编制本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发布。

二、《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出台的背景、意义、必要性及可行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加快渔业转型升级,优化养殖水域规划布局,推进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要求,要加快制定和修订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尚未发布的要尽快编制发布,已发布的要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抓紧修订完善。早期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不能满足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对于本地养殖水域资源和水产养殖业管理的需要。主要问题在于:1)养殖空间规划定位不够精确,不同功能区管控措施没有细分,早期的养殖规划多限于文本描述,相应的现状图和规划图多采用示意图;2)养殖现状不够全面,早期养殖现状调查基于现场调查和往年资料,一般难以细化到当地每一块养殖水域;3)规划编制未与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和《水利发展规划》相协调,同时未和本地区城市、交通、水利、土规、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从而产生一些交叉和矛盾。在调查分析文成县水域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收集了大量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科学评价本地水域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综合考虑本地水产养殖历史和各乡镇发展现状,结合 GIS 卫星遥感地图,精确定位每一块养殖水域的具体坐标和面积,通过综合研究,科学合理地划定文成县养殖水域各类养殖功能区,提出了各个功能区的相应管控措施,协调衔接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布局,最后形成《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下称《规划》)。在《规划》生效期间,严格按照各功能区进行水产养殖布局,并按各自功能区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本地县域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各类水产养殖功能区。规划生效期间,把控养殖功能区现状,稳定基本养殖水域,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从而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对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文成县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护环境生态安全,促进渔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制定过程

我县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拟出《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征求了我县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先后召开专家初评会和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县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四、《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自 2017 年至 2030 年,基准年 2020 年。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三)布局规划。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附则5个部分。

五、《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中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三)地方法规。《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四)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五)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 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 号),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浙江省渔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温州市水产养殖规划》,《文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文成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文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文成县现代农业功能区建设规划》,《百丈漈水库“洁水保水渔业”发展规划》,《文成县质量强县“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文成县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及淡水渔业生态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成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2021年修订》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