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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1-95361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人社〔2021〕16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13-20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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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人社〔2021〕16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13-2021-000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社保委研究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文成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95元调整为255元,调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30日起施行。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成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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