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1-93166 | ||
组配分类 | 财政基本信息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文发改价〔2021〕3号
关于核定文成县体育中心操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成县安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文成县体育中心操场地下停车库收费价格制定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缓解县城交通拥堵和停车难、行车难的问题,改善县城面貌,满足广大市民的服务需求,规范停车场的管理,经过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报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管理方式
文成县体育中心操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管理方式,按照停车时间递进方式计价。
二、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备注
1小时(60分钟) 超过1小时 收费时间 1、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 2、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3、24小时最高收费24元/车.次。 4、包年车辆3000元/车.年。
小型车 免收 2.5元/辆.时 8:00-21:00
1.0元/辆.时 21:00-8:00(夜间)
大中型车 大中型车辆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小型车指总质量4.5吨(含)、乘坐人数(驾驶员除外)9人(不含)或车长6米(不含)以下的汽车,使用蓝底白字的汽车号牌。
三、下列情况免收停车费
1、停车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含)的机动车;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
3、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免收的车辆。
四、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按时间为计费单位的,其计费时间尾数取舍统一为: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五、停车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12345”投诉举报电话等,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自2021年3月25日起执行。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印发
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1-93166 | ||
组配分类 | 财政基本信息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文发改价〔2021〕3号 关于核定文成县体育中心操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成县安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文成县体育中心操场地下停车库收费价格制定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缓解县城交通拥堵和停车难、行车难的问题,改善县城面貌,满足广大市民的服务需求,规范停车场的管理,经过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报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管理方式 文成县体育中心操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管理方式,按照停车时间递进方式计价。 二、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备注 1小时(60分钟) 超过1小时 收费时间 1、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 2、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3、24小时最高收费24元/车.次。 4、包年车辆3000元/车.年。 小型车 免收 2.5元/辆.时 8:00-21:00 1.0元/辆.时 21:00-8:00(夜间) 大中型车 大中型车辆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小型车指总质量4.5吨(含)、乘坐人数(驾驶员除外)9人(不含)或车长6米(不含)以下的汽车,使用蓝底白字的汽车号牌。 三、下列情况免收停车费 1、停车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含)的机动车;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 3、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免收的车辆。 四、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按时间为计费单位的,其计费时间尾数取舍统一为: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五、停车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12345”投诉举报电话等,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自2021年3月25日起执行。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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