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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如何防控新冠肺炎,市疾控中心这样建议!
发布日期:2021-02-05 17:08:11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冬春季节,新冠病毒进入活跃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扩散蔓延,进口冷链物流及相关食品检出新冠核酸阳性事件不断增加,尤其是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散发新冠病例并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及社区传播,而且感染来源较为复杂,再加上新冠潜伏期长,“春运来临”人口流动加大,以及多数群众警惕性明显下降,防控意识弱化,诸多因素使得冬春季疫情防控处于风险叠加期,发生散发病例并引起局部聚集性疫情的概率进一步增加,面临的防控形势将愈加严峻。为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温州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疾控中心建议市民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要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比如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等场所时要科学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部位或外出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积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要慎用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应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倡导广大市民近期少购少食用或不购不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收到来自这些地区的邮件、包裹应对其外包装作擦拭消毒到位后方可打开。如确需购食,应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应扫描“冷链食品溯源码”,使用一次性手套挑选,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储存时要采用独立封闭包装。加工处理进口冷链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要充分煮熟后再食用,避免生吃,加工过程要戴口罩,加工后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餐饮酒店暂不提供进口冷链生食。要加强各进口物品、食品相关全环节防疫,强化档口、案板、器具物表面、食品储存冰箱或冷库内表面等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要加强重点场所管理。机场车站、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宾馆(酒店)、影剧院、KTV、网吧、棋牌室、图书馆、零售药店、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亮码+测温+戴口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环境清洁、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海报和宣传栏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等健康信息,共同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学校、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看守所、监狱等重点机构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合理安排集体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市民进入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各类重点场所要全程戴好口罩,活动期间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回家要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

四、要严防院内感染风险。医院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定期进行重点场所巡查,严格落实环境清洁、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措施,强化探视、陪护人员管理;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督促员工在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全面倡导医疗机构预约就诊(急诊除外),减少院内人员聚集。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都要核验“ 健康码”、测量体温。在服务台、就诊台等等候区设置“一米线”,提醒咨询者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到一人一诊室就诊。医院所有人员应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公共物品物体表面,接触后请及时洗手消毒,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人员自医疗医院返家后,用洗手液( 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更换外衣并尽快清洗。

规范佩戴口罩指引

一、以下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 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的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

(2) 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采购人员等。

(3) 在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进入机构的外来人员。

(4) 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火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5) 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6) 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7) 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馆( 运动时除外) 、KTV 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8) 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以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 其他处于通风不良( 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 或人员密集场所( 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 的人员,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以下情形建议佩戴口罩:

(1) 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 在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 在虽无人员聚集但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

三、以下情形可不佩戴口罩:

(1) 居家。

(2) 在户外、公园、夜间市集活动,且与他人能保持1 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

(3) 骑车、自驾车。

(4) 工作人员在较固定工作场所从事非对外服务工作。

4. 其他情形:

(1) 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2) 一般情况下,3 岁及以下婴幼儿不佩戴口罩。

来源: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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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如何防控新冠肺炎,市疾控中心这样建议!

发布日期:2021-02-05 17:08:11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冬春季节,新冠病毒进入活跃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扩散蔓延,进口冷链物流及相关食品检出新冠核酸阳性事件不断增加,尤其是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散发新冠病例并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及社区传播,而且感染来源较为复杂,再加上新冠潜伏期长,“春运来临”人口流动加大,以及多数群众警惕性明显下降,防控意识弱化,诸多因素使得冬春季疫情防控处于风险叠加期,发生散发病例并引起局部聚集性疫情的概率进一步增加,面临的防控形势将愈加严峻。为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温州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疾控中心建议市民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要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比如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等场所时要科学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部位或外出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积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要慎用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应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倡导广大市民近期少购少食用或不购不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收到来自这些地区的邮件、包裹应对其外包装作擦拭消毒到位后方可打开。如确需购食,应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应扫描“冷链食品溯源码”,使用一次性手套挑选,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储存时要采用独立封闭包装。加工处理进口冷链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要充分煮熟后再食用,避免生吃,加工过程要戴口罩,加工后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餐饮酒店暂不提供进口冷链生食。要加强各进口物品、食品相关全环节防疫,强化档口、案板、器具物表面、食品储存冰箱或冷库内表面等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要加强重点场所管理。机场车站、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宾馆(酒店)、影剧院、KTV、网吧、棋牌室、图书馆、零售药店、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亮码+测温+戴口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环境清洁、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海报和宣传栏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等健康信息,共同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学校、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看守所、监狱等重点机构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合理安排集体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市民进入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各类重点场所要全程戴好口罩,活动期间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回家要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

四、要严防院内感染风险。医院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定期进行重点场所巡查,严格落实环境清洁、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措施,强化探视、陪护人员管理;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督促员工在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全面倡导医疗机构预约就诊(急诊除外),减少院内人员聚集。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都要核验“ 健康码”、测量体温。在服务台、就诊台等等候区设置“一米线”,提醒咨询者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到一人一诊室就诊。医院所有人员应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公共物品物体表面,接触后请及时洗手消毒,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人员自医疗医院返家后,用洗手液( 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更换外衣并尽快清洗。

规范佩戴口罩指引

一、以下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 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的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

(2) 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采购人员等。

(3) 在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进入机构的外来人员。

(4) 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火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5) 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6) 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7) 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馆( 运动时除外) 、KTV 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8) 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以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 其他处于通风不良( 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 或人员密集场所( 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 的人员,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以下情形建议佩戴口罩:

(1) 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 在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 在虽无人员聚集但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

三、以下情形可不佩戴口罩:

(1) 居家。

(2) 在户外、公园、夜间市集活动,且与他人能保持1 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

(3) 骑车、自驾车。

(4) 工作人员在较固定工作场所从事非对外服务工作。

4. 其他情形:

(1) 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2) 一般情况下,3 岁及以下婴幼儿不佩戴口罩。

来源:市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