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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2021-91330
组配分类 工作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
生成日期 2021-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限制车辆上路行驶的通告(第9号)
发布日期:2021-02-08 16:14:47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全面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和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限制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龙丽温高速樟台出入口专设货车专用道,作为物资运输专用出入口,并在G322国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点增设货车检疫“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畅通。

二、以下四类车辆一律优先保障通行:

1.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与人员运送、指挥调度等车辆(持有上级或县本级通行证);

2.救护、军警、消防、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环卫保洁、行政执法、殡葬等车辆;

3.持有文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通行证的车辆;

4.运送待产孕妇、急重病就医人员和急重生活必需品等车辆(凭乡镇临时应急通行证),运送血透病人前往医院透析的车辆(凭医院血透证明)。

三、除上述车辆外,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四、县外车辆除运送生产、生活等必要物资和上级规定可通行的情形外,一律不予进入。

五、所有持证出行车辆的驾乘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相关道路交通管制,服从现场交警辅警的指挥和巡防巡控人员的劝导。

六、除上述车辆外,全县其他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或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置。符合扣车、扣证条件的,一律扣留。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9日0时起实施。交通管制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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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限制车辆上路行驶的通告(第9号)

发布日期:2021-02-08 16:14:47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全面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和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限制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龙丽温高速樟台出入口专设货车专用道,作为物资运输专用出入口,并在G322国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点增设货车检疫“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畅通。

二、以下四类车辆一律优先保障通行:

1.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与人员运送、指挥调度等车辆(持有上级或县本级通行证);

2.救护、军警、消防、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环卫保洁、行政执法、殡葬等车辆;

3.持有文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通行证的车辆;

4.运送待产孕妇、急重病就医人员和急重生活必需品等车辆(凭乡镇临时应急通行证),运送血透病人前往医院透析的车辆(凭医院血透证明)。

三、除上述车辆外,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四、县外车辆除运送生产、生活等必要物资和上级规定可通行的情形外,一律不予进入。

五、所有持证出行车辆的驾乘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相关道路交通管制,服从现场交警辅警的指挥和巡防巡控人员的劝导。

六、除上述车辆外,全县其他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或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置。符合扣车、扣证条件的,一律扣留。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9日0时起实施。交通管制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