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复核报告)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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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华、林珍、林伟、林维敏: 你(户)坐落于文成县大峃镇大峃街627号房屋属于苔湖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征收范围。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向你(户)送达了文成县大峃镇大峃街6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瑞安房评字(2020)第10701号)。2021年2月19日,你(户)对该《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提出异议。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瑞安市安阳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复核报告)》(瑞安房评字(2021)第10131号)。现将该《房地产估价报告(复核报告)》依法予以公告送达。经复核,文成县大峃镇大峃街627号房屋征收补偿价值为人民币897,015.00元(其中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895,472.00元,房屋装修价值为人民币1,543.00元)。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文成县伯温路苔湖新区21幢2楼(联系电话:0577-59000282)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复核报告)》,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你(户)对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3楼)申请鉴定。 评估机构:瑞安市安阳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交通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77-66600825;0577-65805700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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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华、林珍、林伟、林维敏: 你(户)坐落于文成县大峃镇大峃街627号房屋属于苔湖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征收范围。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向你(户)送达了文成县大峃镇大峃街6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瑞安房评字(2020)第10701号)。2021年2月19日,你(户)对该《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提出异议。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瑞安市安阳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复核报告)》(瑞安房评字(2021)第10131号)。现将该《房地产估价报告(复核报告)》依法予以公告送达。经复核,文成县大峃镇大峃街627号房屋征收补偿价值为人民币897,015.00元(其中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895,472.00元,房屋装修价值为人民币1,543.00元)。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文成县伯温路苔湖新区21幢2楼(联系电话:0577-59000282)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复核报告)》,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你(户)对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3楼)申请鉴定。 评估机构:瑞安市安阳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交通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77-66600825;0577-65805700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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