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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16:15:30 来源: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省级产业集聚区组宣部、人力资源局,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

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就业补贴操作办法

为有序做好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期间就业补贴兑现工作,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共分四类:

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

二、申请条件

第1-3类对象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在温工作。以在温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主要依据,以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为佐证材料。

2.新(首次)来温工作。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如近两年在温无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则认定为新(首次)来温工作。

3.年龄要求。第1类对象须35周岁以下,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默认为X年X月1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35。第2类、第3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4.毕业要求。第2、3类对象须毕业5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 ≤5。第1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5.单位要求。按《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68号)执行,其中第2、3类对象仅限企业人才。

二、申领流程

市本级受理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的对象;各县(市、区)受理本辖区内单位的对象,包括明确管理的关系的科研院所;用人单位为企业的,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隶属地。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温州人才”-“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上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工作证明材料)。

如遇劳务派遣类型或无法调取大数据等情况,导致系统无法自动审核上报的,申请人上传如下附件材料后,由用人单位集中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线下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列入系统“红名单”,并通知申请人上报。附件如下:(1)身份证或护照图片;(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图片;(3)学位证、学历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国外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图片;(4)1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社保信息。所有上传佐证材料需用人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核。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需政务外网环境,网址由市委人才办发送),查核以下内容:(1)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2)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3)上传的资料是否有用人单位盖章。对申报人员填报错误的办件,应予以作废处理,要求其重新填报。市本级第1类、第2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处负责审核;第3类、第4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县(市、区)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科室负责审核。该项补贴属于大数据批量匹配的数据校核类项目,不进行对外公示。

(三)发放补贴。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累计达到1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时拨付,拨付金额分别为总额的1/24、5/24、1/4、1/2。就业补贴坚持就高不重复原则,如需补差,补差金额按以上条款执行。

第1类、第2类对象就业补贴在人才专项资金(或“510计划”专项经费)中支出,第3类、第4类对象就业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归属地。

四、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申报或授权获取信息、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虚假缴纳社保、虚构培训机构等方式骗取就业补贴的企业和非法出售应届毕业生个人信息的中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列入人才政策兑现“黑名单”。用人单位应主动配合政府部门退回不符合政策条件、重复享受、因系统共享数据出错和技术故障所获的奖补资金。用人单位存在骗取、套取、拒绝配合退回重复享受奖补资金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被证实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单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取消人才政策享受资格1年。

各审核单位要对奖补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强化绩效评估。因兑现系统共享数据、技术性故障导致非主观性失误或错误的,给予相关部门与人员容错免责,同时奖补核定或资金拨付环节产生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本操作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攻坚期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按照《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就业补贴政策暂停执行。

附件:温州市大型企业名单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温州市大型企业名单

序号

县(市、区)

单位详细名称

1

鹿城区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2

鹿城区

巨一集团有限公司

3

鹿城区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

4

鹿城区

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鹿城区

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6

鹿城区

万洋集团有限公司

7

鹿城区

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

8

鹿城区

温州建国医院有限公司

9

鹿城区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鹿城区

温州巨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

鹿城区

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12

鹿城区

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

13

鹿城区

温州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

14

鹿城区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15

鹿城区

温州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

鹿城区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7

鹿城区

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8

鹿城区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19

鹿城区

温州市黄河清洁有限公司

20

鹿城区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1

鹿城区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22

鹿城区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

鹿城区

温州市瑞星鞋业有限公司

24

鹿城区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

鹿城区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6

鹿城区

温州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

27

鹿城区

温州维多利亚大酒店有限公司

28

鹿城区

温州新宇钟表有限公司

29

鹿城区

温州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

鹿城区

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1

鹿城区

温州中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2

鹿城区

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3

鹿城区

香格里拉大酒店(温州)有限公司

34

鹿城区

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5

鹿城区

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6

鹿城区

浙江聚点科技有限公司

37

鹿城区

浙江申汇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38

鹿城区

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

39

鹿城区

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40

龙湾区

鸿厦建设有限公司

41

龙湾区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

龙湾区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43

龙湾区

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

44

龙湾区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45

龙湾区

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46

龙湾区

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47

龙湾区

浙江卓诗尼鞋业有限公司

48

瓯海区

温州阿外楼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49

瓯海区

温州川洋电器有限公司

50

瓯海区

温州市舒环道路保洁有限公司

51

瓯海区

温州云天楼洲际瓯越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2

瓯海区

温州张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53

瓯海区

兴力洁道路保洁集团有限公司

54

瓯海区

浙江东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

瓯海区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56

瓯海区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57

瓯海区

浙江始祖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8

瓯海区

浙江万超电器有限公司

59

洞头区

浙江立鹏建设有限公司

60

乐清市

德力西电气销售有限公司

61

乐清市

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

62

乐清市

国网浙江乐清市供电公司

63

乐清市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4

乐清市

环宇集团浙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65

乐清市

科都电气有限公司

66

乐清市

乐联商贸有限公司

67

乐清市

乐清开发区医院有限公司

68

乐清市

温州市布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69

乐清市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0

乐清市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71

乐清市

浙江力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2

乐清市

浙江人民电器有限公司

73

乐清市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74

乐清市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75

乐清市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6

乐清市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77

瑞安市

瑞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78

瑞安市

瑞安市环卫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79

瑞安市

瑞安市瑞立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80

瑞安市

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81

瑞安市

温州瑞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82

瑞安市

浙江大东鞋业有限公司

83

瑞安市

浙江戈尔德减振器股份有限公司

84

瑞安市

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85

瑞安市

浙江鸿良环卫保洁有限公司

86

瑞安市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87

瑞安市

浙江铭博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88

瑞安市

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9

永嘉县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0

永嘉县

温州奥嘉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

永嘉县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92

永嘉县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93

平阳县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

平阳县

温州晨光集团有限公司

95

平阳县

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96

平阳县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97

平阳县

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98

平阳县

浙江舒活食品连锁有限公司

99

平阳县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泰顺县

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1

泰顺县

万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2

龙港市

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

103

龙港市

温州市康尔微晶器皿有限公司

104

龙港市

浙江绿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5

开发区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6

开发区

金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7

开发区

人本集团有限公司

108

开发区

温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109

开发区

温州人本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10

开发区

温州顺衡速运有限公司

111

开发区

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12

开发区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3

开发区

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

备注:以统计局2019年年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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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省级产业集聚区组宣部、人力资源局,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

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就业补贴操作办法

为有序做好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期间就业补贴兑现工作,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共分四类:

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

二、申请条件

第1-3类对象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在温工作。以在温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主要依据,以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为佐证材料。

2.新(首次)来温工作。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如近两年在温无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则认定为新(首次)来温工作。

3.年龄要求。第1类对象须35周岁以下,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默认为X年X月1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35。第2类、第3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4.毕业要求。第2、3类对象须毕业5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 ≤5。第1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5.单位要求。按《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68号)执行,其中第2、3类对象仅限企业人才。

二、申领流程

市本级受理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的对象;各县(市、区)受理本辖区内单位的对象,包括明确管理的关系的科研院所;用人单位为企业的,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隶属地。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温州人才”-“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上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工作证明材料)。

如遇劳务派遣类型或无法调取大数据等情况,导致系统无法自动审核上报的,申请人上传如下附件材料后,由用人单位集中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线下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列入系统“红名单”,并通知申请人上报。附件如下:(1)身份证或护照图片;(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图片;(3)学位证、学历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国外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图片;(4)1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社保信息。所有上传佐证材料需用人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核。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需政务外网环境,网址由市委人才办发送),查核以下内容:(1)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2)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3)上传的资料是否有用人单位盖章。对申报人员填报错误的办件,应予以作废处理,要求其重新填报。市本级第1类、第2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处负责审核;第3类、第4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县(市、区)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科室负责审核。该项补贴属于大数据批量匹配的数据校核类项目,不进行对外公示。

(三)发放补贴。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累计达到1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时拨付,拨付金额分别为总额的1/24、5/24、1/4、1/2。就业补贴坚持就高不重复原则,如需补差,补差金额按以上条款执行。

第1类、第2类对象就业补贴在人才专项资金(或“510计划”专项经费)中支出,第3类、第4类对象就业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归属地。

四、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申报或授权获取信息、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虚假缴纳社保、虚构培训机构等方式骗取就业补贴的企业和非法出售应届毕业生个人信息的中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列入人才政策兑现“黑名单”。用人单位应主动配合政府部门退回不符合政策条件、重复享受、因系统共享数据出错和技术故障所获的奖补资金。用人单位存在骗取、套取、拒绝配合退回重复享受奖补资金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被证实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单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取消人才政策享受资格1年。

各审核单位要对奖补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强化绩效评估。因兑现系统共享数据、技术性故障导致非主观性失误或错误的,给予相关部门与人员容错免责,同时奖补核定或资金拨付环节产生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本操作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攻坚期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按照《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就业补贴政策暂停执行。

附件:温州市大型企业名单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温州市大型企业名单

序号

县(市、区)

单位详细名称

1

鹿城区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2

鹿城区

巨一集团有限公司

3

鹿城区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

4

鹿城区

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鹿城区

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6

鹿城区

万洋集团有限公司

7

鹿城区

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

8

鹿城区

温州建国医院有限公司

9

鹿城区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鹿城区

温州巨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

鹿城区

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12

鹿城区

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

13

鹿城区

温州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

14

鹿城区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15

鹿城区

温州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

鹿城区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7

鹿城区

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8

鹿城区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19

鹿城区

温州市黄河清洁有限公司

20

鹿城区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1

鹿城区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22

鹿城区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

鹿城区

温州市瑞星鞋业有限公司

24

鹿城区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

鹿城区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6

鹿城区

温州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

27

鹿城区

温州维多利亚大酒店有限公司

28

鹿城区

温州新宇钟表有限公司

29

鹿城区

温州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

鹿城区

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1

鹿城区

温州中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2

鹿城区

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3

鹿城区

香格里拉大酒店(温州)有限公司

34

鹿城区

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5

鹿城区

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6

鹿城区

浙江聚点科技有限公司

37

鹿城区

浙江申汇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38

鹿城区

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

39

鹿城区

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40

龙湾区

鸿厦建设有限公司

41

龙湾区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

龙湾区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43

龙湾区

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

44

龙湾区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45

龙湾区

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46

龙湾区

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47

龙湾区

浙江卓诗尼鞋业有限公司

48

瓯海区

温州阿外楼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49

瓯海区

温州川洋电器有限公司

50

瓯海区

温州市舒环道路保洁有限公司

51

瓯海区

温州云天楼洲际瓯越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2

瓯海区

温州张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53

瓯海区

兴力洁道路保洁集团有限公司

54

瓯海区

浙江东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

瓯海区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56

瓯海区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57

瓯海区

浙江始祖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8

瓯海区

浙江万超电器有限公司

59

洞头区

浙江立鹏建设有限公司

60

乐清市

德力西电气销售有限公司

61

乐清市

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

62

乐清市

国网浙江乐清市供电公司

63

乐清市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4

乐清市

环宇集团浙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65

乐清市

科都电气有限公司

66

乐清市

乐联商贸有限公司

67

乐清市

乐清开发区医院有限公司

68

乐清市

温州市布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69

乐清市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0

乐清市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71

乐清市

浙江力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2

乐清市

浙江人民电器有限公司

73

乐清市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74

乐清市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75

乐清市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6

乐清市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77

瑞安市

瑞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78

瑞安市

瑞安市环卫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79

瑞安市

瑞安市瑞立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80

瑞安市

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81

瑞安市

温州瑞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82

瑞安市

浙江大东鞋业有限公司

83

瑞安市

浙江戈尔德减振器股份有限公司

84

瑞安市

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85

瑞安市

浙江鸿良环卫保洁有限公司

86

瑞安市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87

瑞安市

浙江铭博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88

瑞安市

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9

永嘉县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0

永嘉县

温州奥嘉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

永嘉县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92

永嘉县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93

平阳县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

平阳县

温州晨光集团有限公司

95

平阳县

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96

平阳县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97

平阳县

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98

平阳县

浙江舒活食品连锁有限公司

99

平阳县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泰顺县

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1

泰顺县

万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2

龙港市

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

103

龙港市

温州市康尔微晶器皿有限公司

104

龙港市

浙江绿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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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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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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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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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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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本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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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顺衡速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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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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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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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

备注:以统计局2019年年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