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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文成中学 定向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教发〔2021〕39号
发布日期:2021-05-21 14:28:56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学区、中小学: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文成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 5月 20日印发

附件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实行省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办法,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根据《文成县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文教发〔2021〕39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一、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2A3B(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

2.参加定向录取的学生须具有文成县户籍或手续齐全、具备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定向学校具有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和学习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生分配名额324人。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分配定向名额,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三、录取办法

文成中学公费生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初中学校上公费线考生人数如果超过或等于定向生名额,该校不再录取定向生。如果上线考生少于定向生名额,则在分数线下20分以内,予以择优照顾录取,补足定向生名额。

四、工作要求

(一)信息公开。各初中学校要向全体教师和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宣传定向招生政策,让教师、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定向生录取条件、录取办法、学校分配名额和被录取学生名单,要在校园内公布,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二)责任追究。在定向招生中,如果发现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学生的定向生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招生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举报电话:0577-59010339、0577-67866363。

五、本实施办法由县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解释。

附表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校 学生数(人) 定向计划数(人) 备注

1 文成县实验中学 348 60

2 文成县第二实验中学 364 70

3 文成县珊溪中学 323 33

4 文成县巨屿镇中心学校 128 14

5 文成县南田中学 228 28

6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学校 75 3

7 文成县二源学校 78 5

8 文成县南田镇十源学校 37 3

9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中心学校 87 6

10 文成县黄坦中学 115 7

11 文成县玉壶中学 95 4

12 文成县大峃镇樟台学校 67 2

13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56 1

14 文成县求知中学 103 18

15 文成县振中学校 282 70

16 合计 2386 324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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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文成中学 定向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教发〔2021〕39号

发布日期:2021-05-21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字体:[ ]

各学区、中小学: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文成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 5月 20日印发

附件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实行省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办法,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根据《文成县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文教发〔2021〕39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一、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2A3B(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

2.参加定向录取的学生须具有文成县户籍或手续齐全、具备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定向学校具有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和学习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生分配名额324人。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分配定向名额,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三、录取办法

文成中学公费生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初中学校上公费线考生人数如果超过或等于定向生名额,该校不再录取定向生。如果上线考生少于定向生名额,则在分数线下20分以内,予以择优照顾录取,补足定向生名额。

四、工作要求

(一)信息公开。各初中学校要向全体教师和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宣传定向招生政策,让教师、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定向生录取条件、录取办法、学校分配名额和被录取学生名单,要在校园内公布,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二)责任追究。在定向招生中,如果发现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学生的定向生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招生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举报电话:0577-59010339、0577-67866363。

五、本实施办法由县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解释。

附表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校 学生数(人) 定向计划数(人) 备注

1 文成县实验中学 348 60

2 文成县第二实验中学 364 70

3 文成县珊溪中学 323 33

4 文成县巨屿镇中心学校 128 14

5 文成县南田中学 228 28

6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学校 75 3

7 文成县二源学校 78 5

8 文成县南田镇十源学校 37 3

9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中心学校 87 6

10 文成县黄坦中学 115 7

11 文成县玉壶中学 95 4

12 文成县大峃镇樟台学校 67 2

13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56 1

14 文成县求知中学 103 18

15 文成县振中学校 282 70

16 合计 2386 324

2021年文成中学定向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