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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2021-93698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文成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全县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11:44:47 来源:文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专会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 “6・1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安委〔202l〕9 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温安委〔202l〕9 号)和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暨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为期6个月的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结合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 “8+3”重点领域“遏重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聚焦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压得更实、工作做得更细、措施抓得更加到位,全力消除重点环节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助力实现“争优秀、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提本质”五大年度目标和“坚决不能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有负面舆情影响的事故,力争一般亡人事故‘零发生’”四个阶段性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1.开展重点领域用气安全隐患排查。6 月 25 日前,对非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摸,建立基础台账,制定隐患治理计划,从快从严全面开展治理。重点督促以餐饮、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院、医疗机构、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工业生产企业等为重点的燃气使用企业落实用气安全排查治理和长效管理。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非居民用户一律暂停供气,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复供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6 月 25 日前,对居民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充分发挥送气企业和属地网格作用,培养提升居民安全用气能力,加强对灶具、钢瓶、软管的检查,并进一步强化出租房、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用气安全管理。6月底,制定全县现有的高层建筑和餐饮业用气、瓶装燃气等重大隐患点的专项整治方案,完成对全县51个小区161幢高层建筑住户的入户安检10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公用公司)。7 月 15 日前,对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推动老旧管网检测和改造升级。农村地区重点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开展城镇燃气设施防护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燃气工程管控体系,大力整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整治。7 月底前,完成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排查,制定整治方案;排查城市规划中存在占用燃气设施用地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防范施工挖断燃气管道等第三方破坏行为,全面核查城市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县住建局)。

(二)深入开展涉燃气企业安全整治。

1.提升城镇燃气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供气企业是燃气生产经营安全的主体责任,6 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加气站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12 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隐患风险点辨识;持续推进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强化燃气设施防护,推动老旧管线检测和改造升级,全面开展危旧管道治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强化燃气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继续强力开展气瓶固定充装情况检查,规范充装前后的气瓶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确保气瓶定期检验到位,并督促充装企业严格落实燃气钢瓶管理制度;针对燃气管道等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中存在的不足开展专项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管道检测和评估的能力水平,强化特种设备管理;强化燃气质量管理,严禁二甲醚混杂入燃气。(县市场监管局)

3.强化危险化学品充装及运输管控。督促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等危险货物充装或装载单位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的查验制度,查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充装或装载。7 月底前、12 月底前,分别组织 1 次充装单位安全检查。加强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码”动态评价管理,开展安全等级动态评价,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气瓶配送车辆标准化管理,7 月底前,开展燃气非法运输行为集中打击。(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

4.加强涉燃气危化品安全监管。7 月底前,完成全县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交叉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闭环整治;8 月底前,涉燃气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预警,并完成 1 次储罐泄压排放系统、冷却降温设施和检测报警装置完好性检查。(县应急管理局)。

三、整治步骤

(一)紧急排查整治(2021年6月25日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天然气管道(高压管网)、城市燃气管网、液化气罐(罐、储、运、用)等燃气安全紧急排查治理。同时,完成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违法清单、处罚清单“四张清单”梳理,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二)全面整治提升(2021 年 6 月至 11 月底)。按照“边

排查边整治”的原则,重点对城镇燃气、涉燃气危化品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全力攻坚重点难点工作,着力推进本质安全提升,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2021年12月底前)。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12月底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县安委办、县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请慎用亲自、亲自协调、请慎用亲自。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乡镇、村居(社区),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社区),监督检查到乡镇、村居(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安全监管职责;县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要统筹抓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推动行业直接监管部门履职到位;县危化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委会要加强燃气运输等相关领域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务必于 6 月 18 日前完成专项部署工作。

(二)强化工作监督。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暗访督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监管履职到位,重点督促燃气用户单位安全自查到位,切实做到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发现隐患并整改到位。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全民参与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整改,加大媒体监督曝光力度。

(三)突出刚性执法。发改、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6 月底前组织开展 1 次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行刑衔接,切实推动燃气安全领域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一批典型事故,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在打击危险作业罪上取得明显突破。

(四)深化安全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做好消防安全、用气安全的教育宣传,要通过鲜活的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常识,提高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隐患自查、处置能力,有效减少用气安全隐患。

附件:1、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四张清单

燃气专项专项整治行动行事历

文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附件.docx文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全县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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