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事项名称:公共场所监督 检查检查机关:文成县卫生健康局
备注: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7〕94号)文件规定,经营面积在 30 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无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021年5月国家双随机抽查个案结果公示一览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