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的具体执法法定项目 | 审核依据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
|
2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
|
3 | 行政强制 | 制止被审计单位违法对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采取转移、藏匿等行为,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
|
4 | 行政强制 |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
|
5 | 其他权利-审计处理权 |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作出审计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
|
6 | 其他权利-审计处理权 |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