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17-9092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17〕153号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
【废止】关于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7 15:59:27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提高“科技兴安”水平,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温政办[2017]65号)文件指示,经县政府同意,在2016年开展“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用电”)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县予以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电气火灾事故多发易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智慧用电”是对引发电气火灾的主要因素(线缆温度、电流负荷、剩余电流)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分析,达到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目的。“智慧用电”系统能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电气线路老旧、小微企业无专业电工等电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社会参与”原则,通过三年时间的推广建设,全县“智慧用电”安装数达到2500套以上。

三、重点领域

重点在涉尘、喷涂等易燃易爆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宾馆、商场、市场、网吧、KTV、影院、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金融机构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农家乐)、文保单位等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推广建设“智慧用电”。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研究布置阶段(2017年11月)。各乡镇政府及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本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各乡镇、各领域推进方案,并落实责任,明确目标,采取多种模式积极推广使用。

(二)第二阶段:推进安装阶段(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加快推进“智慧用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尽快建立完善智慧用电智能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并做好日常记录与跟踪服务。技术协作单位要强化技术研发,不断提高“智慧用电”系统与不同行业、不同场所的适应匹配性及报警精确性,负责对安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操作讲授,使其掌握报警排查和隐患处理的方法。县有关单位对“智慧用电”推进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指导,跟踪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智慧用电”推进工作,分析实时监控数据和电气设备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梳理问题,查找短板,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技术协作单位要及时研究改进“智慧用电”实时监控系统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提升后续技术服务;强化与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工作互动,进一步做好电气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发挥好以专业委员会为载体的“1+8”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领导作用,各专委会要在各领域的日常工作中加强督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来推进开展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智慧用电”建设,按照打造智慧监管体系的要求,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大技防投入力度,完善相关领域事故防控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推进“科技兴安”工作。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部署,扎实做好“智慧用电”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推进落实。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分析,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切实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及火灾事故高发单位作为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和管控的重中之重;在重点推进的同时,向面上其他单位进行推广,做到点线面结合推进,争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全覆盖。技术协作单位要及时对安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智慧用电”实时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预警提醒、督促整改到位,并做好日常记录和抄告。

(三)强化联动,精准发力。乡镇考核和部门考核统计口径分开,部门完成的安装数可以同时计入所在地乡镇的安装数,各乡镇和部门要强化联合行动,对于涉及部门和乡镇共同管辖的电气火灾隐患单位,或者单个部门无法查处的重大隐患或区域性“隐患群”,要在属地政府的牵头下,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确保“智慧用电”实时监控系统安装到位,有效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智慧用电”安全知识和“智慧用电”系统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典型案例,动员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自觉应用,大力宣传推进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为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保障,拓展服务。要切实加大财政扶持保障力度,鼓励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应用“智慧用电”系统。县财政对安装“智慧用电”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资金补助,第一年补助20%、第二年补助20%、第三年补助10%(补助资金拨付给中标的安装服务公司,同时核减安装单位购置费),国有企事业单位不予补助,补助资金在“三电专项资金”中列支。县安监局要通过政府公开采购的方式确定“智慧用电”系统价格和技术协作单位,进一步拓展“智慧用电”系统监控范围和服务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服务体系和智慧用电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监测—预警—排查—整改”一条龙服务。

附件:1.2017-2019年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区域建设任务分配表

2.2017-2019年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部门建

设任务分配表

3.智慧用电安装统计表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2017-2019年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

区域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号

区域

2017年安装数(套)

2018年安装数(套)

2019年安装数(套)

合计(套)

1

大峃镇

240

400

160

800

2

珊溪镇

100

140

60

300

3

玉壶镇

30

100

20

150

4

南田镇

60

100

40

200

5

黄坦镇

30

50

20

100

6

西坑镇

30

50

20

100

7

百丈漈镇

100

140

60

300

8

峃口镇

20

30

0

50

9

巨屿镇

100

140

60

300

10

铜铃山镇

30

50

20

100

11

周壤镇

30

50

20

100

12

二源镇

30

50

20

100

13

周山乡

10

20

0

30

14

双桂乡

10

20

0

30

15

平和乡

10

20

0

30

16

公阳乡

10

20

0

30

17

桂山乡

10

20

0

30


合计

850

1400

500

2750

附件2

2017-2019年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

部门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号

部门

主要负责领域

2017年安装数(套)

2018年安装数(套)

2019年安装数(套)

合计(套)

1

县农办

民宿、农业合作社

20

30

0

50

2

县经信局

商贸领域

20

40

20

80

3

县教育局

教育系统

30

50

20

100

4

县民宗局

宗教场所

20

40

20

80

5

县民政局

福利机构

5

5

0

10

6

县住建局

高层建筑

10

30

10

50

7

县文广新局

娱乐场所、文保单位

20

30

0

50

8

县卫计局

卫生系统

30

50

20

100

9

县安监局

危化、工矿

80

120

40

240

10

县市场监管局

直属、乡镇市场

10

20

0

30

11

县机关事务局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

30

50

20

100

12

县金融办

金融机构

30

50

20

100

13

县公安消防局

消防列管单位

20

30

0

50


合计


325

545

170

1040

附件3

智慧用电安装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上月安装(套)

累计安装(套)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




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17-9092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17〕153号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

【废止】关于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7 15:59:27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提高“科技兴安”水平,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温政办[2017]65号)文件指示,经县政府同意,在2016年开展“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用电”)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县予以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电气火灾事故多发易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智慧用电”是对引发电气火灾的主要因素(线缆温度、电流负荷、剩余电流)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分析,达到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目的。“智慧用电”系统能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电气线路老旧、小微企业无专业电工等电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社会参与”原则,通过三年时间的推广建设,全县“智慧用电”安装数达到2500套以上。

三、重点领域

重点在涉尘、喷涂等易燃易爆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宾馆、商场、市场、网吧、KTV、影院、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金融机构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农家乐)、文保单位等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推广建设“智慧用电”。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研究布置阶段(2017年11月)。各乡镇政府及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本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各乡镇、各领域推进方案,并落实责任,明确目标,采取多种模式积极推广使用。

(二)第二阶段:推进安装阶段(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加快推进“智慧用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尽快建立完善智慧用电智能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并做好日常记录与跟踪服务。技术协作单位要强化技术研发,不断提高“智慧用电”系统与不同行业、不同场所的适应匹配性及报警精确性,负责对安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操作讲授,使其掌握报警排查和隐患处理的方法。县有关单位对“智慧用电”推进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指导,跟踪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智慧用电”推进工作,分析实时监控数据和电气设备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梳理问题,查找短板,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技术协作单位要及时研究改进“智慧用电”实时监控系统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提升后续技术服务;强化与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工作互动,进一步做好电气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发挥好以专业委员会为载体的“1+8”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领导作用,各专委会要在各领域的日常工作中加强督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来推进开展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智慧用电”建设,按照打造智慧监管体系的要求,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大技防投入力度,完善相关领域事故防控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推进“科技兴安”工作。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部署,扎实做好“智慧用电”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推进落实。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分析,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切实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及火灾事故高发单位作为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和管控的重中之重;在重点推进的同时,向面上其他单位进行推广,做到点线面结合推进,争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全覆盖。技术协作单位要及时对安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智慧用电”实时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预警提醒、督促整改到位,并做好日常记录和抄告。

(三)强化联动,精准发力。乡镇考核和部门考核统计口径分开,部门完成的安装数可以同时计入所在地乡镇的安装数,各乡镇和部门要强化联合行动,对于涉及部门和乡镇共同管辖的电气火灾隐患单位,或者单个部门无法查处的重大隐患或区域性“隐患群”,要在属地政府的牵头下,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确保“智慧用电”实时监控系统安装到位,有效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智慧用电”安全知识和“智慧用电”系统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典型案例,动员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自觉应用,大力宣传推进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为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保障,拓展服务。要切实加大财政扶持保障力度,鼓励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应用“智慧用电”系统。县财政对安装“智慧用电”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资金补助,第一年补助20%、第二年补助20%、第三年补助10%(补助资金拨付给中标的安装服务公司,同时核减安装单位购置费),国有企事业单位不予补助,补助资金在“三电专项资金”中列支。县安监局要通过政府公开采购的方式确定“智慧用电”系统价格和技术协作单位,进一步拓展“智慧用电”系统监控范围和服务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服务体系和智慧用电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监测—预警—排查—整改”一条龙服务。

附件:1.2017-2019年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区域建设任务分配表

2.2017-2019年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部门建

设任务分配表

3.智慧用电安装统计表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2017-2019年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

区域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号

区域

2017年安装数(套)

2018年安装数(套)

2019年安装数(套)

合计(套)

1

大峃镇

240

400

160

800

2

珊溪镇

100

140

60

300

3

玉壶镇

30

100

20

150

4

南田镇

60

100

40

200

5

黄坦镇

30

50

20

100

6

西坑镇

30

50

20

100

7

百丈漈镇

100

140

60

300

8

峃口镇

20

30

0

50

9

巨屿镇

100

140

60

300

10

铜铃山镇

30

50

20

100

11

周壤镇

30

50

20

100

12

二源镇

30

50

20

100

13

周山乡

10

20

0

30

14

双桂乡

10

20

0

30

15

平和乡

10

20

0

30

16

公阳乡

10

20

0

30

17

桂山乡

10

20

0

30


合计

850

1400

500

2750

附件2

2017-2019年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

部门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号

部门

主要负责领域

2017年安装数(套)

2018年安装数(套)

2019年安装数(套)

合计(套)

1

县农办

民宿、农业合作社

20

30

0

50

2

县经信局

商贸领域

20

40

20

80

3

县教育局

教育系统

30

50

20

100

4

县民宗局

宗教场所

20

40

20

80

5

县民政局

福利机构

5

5

0

10

6

县住建局

高层建筑

10

30

10

50

7

县文广新局

娱乐场所、文保单位

20

30

0

50

8

县卫计局

卫生系统

30

50

20

100

9

县安监局

危化、工矿

80

120

40

240

10

县市场监管局

直属、乡镇市场

10

20

0

30

11

县机关事务局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

30

50

20

100

12

县金融办

金融机构

30

50

20

100

13

县公安消防局

消防列管单位

20

30

0

50


合计


325

545

170

1040

附件3

智慧用电安装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上月安装(套)

累计安装(套)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