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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10:04:40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500 台生物降解塑料吹膜制袋印刷一体机、3000 吨生物降解塑料薄膜袋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镇百丈漈外垟工业小区内百丈漈路 90 号

浙江一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浙江一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原审批的项目均不再实施。企业进行战略调整,拟投资

1755 万元,从事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形成年产 500

台生物降解塑料吹膜制袋印刷一体机、3000 吨生物降解塑料薄膜袋的生产规

模。

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企业厂房已竣工,施工期主要涉及设备安装等,基本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文成县百丈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防治措施

①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作为治理措施。

②喷塑粉尘经设备滤芯回收系统后,再通过集气收

集塑粉,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15m 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③喷塑固化废气经收集后与经处理后的喷塑粉尘通过同一根排气筒(编号 DA001)排放。

④拆包投料、破碎粉尘:拆包设置密闭的投料间,定点拆包、投料,拆包粉尘在投料间自然沉降处理。投料、破碎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 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编号 DA003)高空排放。

⑤吹膜印刷废气、粒子改性废气:吹膜印刷废气经收集后、粒子改性挤出废气收集后一同通过“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 排气筒(编号 DA002)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

(4)固废处理

工业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厂内设置危险废物仓库,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59028023 / 0577-67833073; 传真:0577-67812073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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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500 台生物降解塑料吹膜制袋印刷一体机、3000 吨生物降解塑料薄膜袋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镇百丈漈外垟工业小区内百丈漈路 90 号

浙江一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浙江一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原审批的项目均不再实施。企业进行战略调整,拟投资

1755 万元,从事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形成年产 500

台生物降解塑料吹膜制袋印刷一体机、3000 吨生物降解塑料薄膜袋的生产规

模。

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企业厂房已竣工,施工期主要涉及设备安装等,基本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文成县百丈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防治措施

①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作为治理措施。

②喷塑粉尘经设备滤芯回收系统后,再通过集气收

集塑粉,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15m 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③喷塑固化废气经收集后与经处理后的喷塑粉尘通过同一根排气筒(编号 DA001)排放。

④拆包投料、破碎粉尘:拆包设置密闭的投料间,定点拆包、投料,拆包粉尘在投料间自然沉降处理。投料、破碎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 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编号 DA003)高空排放。

⑤吹膜印刷废气、粒子改性废气:吹膜印刷废气经收集后、粒子改性挤出废气收集后一同通过“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 排气筒(编号 DA002)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

(4)固废处理

工业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厂内设置危险废物仓库,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59028023 / 0577-67833073; 传真:0577-67812073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