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召开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办法研究会的请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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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修正)(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公布)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单用途卡备案、监督管理工作。近来,所有预付式消费的投诉都被政务热线部门推到商务部门。截至目前,我局受理君逸影院、国际健身房、美容美发等预付式消费投诉件56件,目前已协商调解的投诉件仅5件,其他件受职能限制、经营单位不配合等因素,均无法调解。投诉解决时效性差,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且我局不具备消费维权职能,其他领域投诉受理与我局主要职能、编制配备严重不协调,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已无法承接。因此,加快明确部门分工,建立齐抓共管的机制迫在眉睫。恳请县政府协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凭证)的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前期学习江苏省、杭州富阳区等地做法,建议单用途预付卡(凭证)协同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做好本行业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预付卡规范管理、风险防范、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付卡管理工作。 《文成县单用途预付卡(凭证)协同监管办法(试行)》已起草完成,现恳请县政府召集协调研究确定。 参与协调单位: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等。 附件:《文成县单用途预付卡(凭证)协同监管办法(试行)》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3日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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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修正)(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公布)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单用途卡备案、监督管理工作。近来,所有预付式消费的投诉都被政务热线部门推到商务部门。截至目前,我局受理君逸影院、国际健身房、美容美发等预付式消费投诉件56件,目前已协商调解的投诉件仅5件,其他件受职能限制、经营单位不配合等因素,均无法调解。投诉解决时效性差,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且我局不具备消费维权职能,其他领域投诉受理与我局主要职能、编制配备严重不协调,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已无法承接。因此,加快明确部门分工,建立齐抓共管的机制迫在眉睫。恳请县政府协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凭证)的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前期学习江苏省、杭州富阳区等地做法,建议单用途预付卡(凭证)协同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做好本行业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预付卡规范管理、风险防范、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付卡管理工作。 《文成县单用途预付卡(凭证)协同监管办法(试行)》已起草完成,现恳请县政府召集协调研究确定。 参与协调单位: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等。 附件:《文成县单用途预付卡(凭证)协同监管办法(试行)》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3日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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