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文成县县域(除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来源/所属机构 |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2-10-27 17:17:2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2-11-04 17:17:22 | ||||
征集内容 |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文成县县域(除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文成县县域(除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电子邮箱:283005582@qq.com 来函请寄: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72号。 电话:0577-67861371邮政编码:325300 附件:文成县县域(除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标准(征求意见稿)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文成县县域(除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文成县县域(除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注: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工业用房(含仓储用房)等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按实评估。 二、文成县县域(除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的标准 征收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营业用房搬迁费标准按8元/平方米计算。征收住宅用房的搬迁费每户不低于1000元。工业用房等房屋征收搬迁费按实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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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结果 | |||||||
截至2022年11月4日,未接到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 |
关于公开征求《文成县县域(除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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