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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15:23:38 来源: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

为表彰激励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分别简称《办法》),经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同意,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提名奖项包括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以下简称大奖),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以下统称门类奖)。

二、资格条件

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单位或个人资格条件

1.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省注册并持续运营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3.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个人,应当为本省常住居民且主要知识产权活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本省常住居民包括本省户籍居民、实际在本省工作或生活的其他居民。

4.被提名门类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为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的第一权利人。

5.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权利主体近3年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被列入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领域严重失信名单;

(3)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被提名单位。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一般不得作为被提名个人;曾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现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作为被提名个人的,其参评的知识产权成果应当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取得。

(二)项目资格条件

1.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取得依法要求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确认、备案。

2.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在权利有效期内且稳定有效,没有权属争议。

3.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有多个权利人的,须得到所有权利人同意。

四、申报要求

申报提名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提名表》、《基本要件清单及自我评价表》并于12月10日前报材料至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黄欧

咨询电话:0577-67892062

咨询地址:文成县体育场路42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316室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表、基本要件清单及自我评价表.zip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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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为表彰激励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分别简称《办法》),经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同意,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提名奖项包括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以下简称大奖),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以下统称门类奖)。

二、资格条件

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单位或个人资格条件

1.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省注册并持续运营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3.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个人,应当为本省常住居民且主要知识产权活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本省常住居民包括本省户籍居民、实际在本省工作或生活的其他居民。

4.被提名门类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为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的第一权利人。

5.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权利主体近3年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被列入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领域严重失信名单;

(3)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被提名单位。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一般不得作为被提名个人;曾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现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作为被提名个人的,其参评的知识产权成果应当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取得。

(二)项目资格条件

1.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取得依法要求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确认、备案。

2.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在权利有效期内且稳定有效,没有权属争议。

3.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有多个权利人的,须得到所有权利人同意。

四、申报要求

申报提名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提名表》、《基本要件清单及自我评价表》并于12月10日前报材料至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黄欧

咨询电话:0577-67892062

咨询地址:文成县体育场路42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316室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表、基本要件清单及自我评价表.zip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