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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成 县 人 民 政 府 文成县2021年度计划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文政〔2022〕10号
发布日期:2022-03-16 16:06:25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5日作出《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文号:浙土字(330328)A[2021]-0008号,审批同意文成县2021年度计划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政府公开出让地块黄坦生态产业园HT-01-01-03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黄坦镇新楼村呈庄垄地段、共宅村呈庄垄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黄坦生态产业园HT-01-01-11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黄坦镇共宅村呈庄垄地段、新楼村呈庄垄地段、前巷村呈庄垄地段; 黄坦镇占里公益性墓地配套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殡葬设施用地,位置黄坦镇双合村白坟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文成县二源镇岩背岗头)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位置二源镇二源村岩背岗头地段;文成县西坑畲族镇让川村避灾安居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位置西坑畲族镇让川民族村竹园寮地段;梧溪乡村旅游停车场项目,土地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位置西坑畲族镇梧溪村石墩平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百丈漈外垟B-19插花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百丈漈镇八都村外垟金瓶湾地段;大峃镇樟山片区城镇建设工程二期-5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园用地、居住用地,位置大峃镇上房社区、县前社区、二新社区;文成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双桂乡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污水站)项目,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位置双桂乡桂西村地段;珊溪镇城南路市政道路工程-2项目,土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位置珊溪镇下排坦村地段、井源村地段、新建村地段;黄坦镇新楼村便民服务中心-2项目,土地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位置黄坦镇新楼村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巨屿镇KL-C-15)-2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巨屿镇正湾村地段、垟地边村地段、龙五村地段、孔龙村地段、稠泛村地段;文成县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黄坦镇前巷村地段;平和乡下河扶贫迁村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位置平和乡平和村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二源镇DK09地块一期)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位置二源镇二源村地段。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黄坦镇新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535公顷(15.8025亩),其中水田0.0017公顷(0.0255亩)、旱地0.1134公顷(1.701亩)、农村道路0.0355公顷(0.5325亩)、林地0.6291公顷(9.4365亩)、建设用地0.2738公顷(4.107亩);黄坦镇共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6014公顷(69.021亩),其中水田0.2293公顷(3.4395亩)、旱地1.1613公顷(17.4195亩)、农村道路0.0588公顷(0.882亩)、林地2.8065公顷(42.0975亩)、建设用地0.3455公顷(5.1825亩);黄坦镇共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937公顷(23.9055亩),其中水田1.4934公顷(22.401亩)、沟渠0.0123公顷(0.1845亩)、林地0.0818公顷(1.227亩)、建设用地0.0062公顷(0.093亩);黄坦镇新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1996公顷(47.994亩),其中水田0.0369公顷(0.5535亩)、旱地0.2375公顷(3.5625亩)、林地1.4065公顷(21.0975亩)、建设用地1.5187公顷(22.7805亩);黄坦镇前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744公顷(29.616亩),其中水田1.7784公顷(26.676亩)、旱地0.1503公顷(2.2545亩)、沟渠0.0368公顷(0.552亩)、林地0.0089公顷(0.1335亩);黄坦镇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公顷(3亩),其中林地0.2公顷(3亩);二源镇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204公顷(9.306亩),其中水田0.3861公顷(5.7915亩)、旱地0.1222公顷(1.833亩)、农村道路0.0135公顷(0.2025亩)、林地0.0986公顷(1.479亩);西坑畲族镇让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498公顷(8.247亩),其中建设用地0.4753公顷(7.1295亩)、林地0.0745公顷(1.1175亩);西坑畲族镇梧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319公顷(28.9785亩),其中水田1.9319公顷(28.9785亩) ;百丈漈镇八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185公顷(15.2775亩),其中水田0.2594公顷(3.891亩)、旱地0.102公顷(1.53亩)、林地0.6571公顷(9.8565亩);大峃镇上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225公顷(51.3375亩),其中水田2.4096公顷(36.144亩)、旱地0.7085公顷(10.6275亩)、建设用地0.3044公顷(4.566亩);大峃镇县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016公顷(37.524亩),其中水田1.5683公顷(23.5245亩)、旱地0.3849公顷(5.7735亩)、建设用地0.5484公顷(8.226亩);大峃镇二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1218公顷(46.827亩),其中水田0.9267公顷(13.9005亩)、旱地1.755公顷(26.325亩)、建设用地0.4401公顷(6.6015亩);双桂乡桂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25公顷(0.9375亩),其中水田0.0625公顷(0.9375亩);珊溪镇下排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94公顷(0.291亩),其中水田0.0194公顷(0.291亩);珊溪镇井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13公顷(0.1695亩),其中水田0.0113公顷(0.1695亩);珊溪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73公顷(1.9095亩),其中水田0.1273公顷(1.9095亩);黄坦镇新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64公顷(0.546亩),其中水田0.0364公顷(0.546亩);巨屿镇正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116公顷(3.174亩),其中水田0.2116公顷(3.174亩);巨屿镇垟地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691公顷(11.5365亩),其中水田0.7691公顷(11.5365亩);巨屿镇龙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978公顷(2.967亩),其中水田0.1978公顷(2.967亩);巨屿镇孔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5公顷(6.75亩),其中水田0.45公顷(6.75亩);巨屿镇稠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08公顷(7.62亩),其中水田0.508公顷(7.62亩);黄坦镇前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6655公顷(54.9825亩),其中水田3.4414公顷(51.621亩)、旱地0.0434公顷(0.651亩)、沟渠0.1364公顷(2.046亩)、农村道路0.0443公顷(0.6645亩);平和乡平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82公顷(1.323亩),其中水田0.0882公顷(1.323亩);二源镇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843公顷(13.2645亩),其中水田0.4505公顷(6.7575亩)、旱地0.1159公顷(1.7385亩)、林地0.3179公顷(4.7685亩)。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征收土地标准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政发〔2017〕160号)》《关于调整文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政发〔2020〕15号)《关于印发文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政发〔2020〕24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十一、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文成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文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对浙土字(330328)A[2021]-0008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八、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第十一批次征收公告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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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成 县 人 民 政 府 文成县2021年度计划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文政〔2022〕10号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5日作出《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文号:浙土字(330328)A[2021]-0008号,审批同意文成县2021年度计划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政府公开出让地块黄坦生态产业园HT-01-01-03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黄坦镇新楼村呈庄垄地段、共宅村呈庄垄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黄坦生态产业园HT-01-01-11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黄坦镇共宅村呈庄垄地段、新楼村呈庄垄地段、前巷村呈庄垄地段; 黄坦镇占里公益性墓地配套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殡葬设施用地,位置黄坦镇双合村白坟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文成县二源镇岩背岗头)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位置二源镇二源村岩背岗头地段;文成县西坑畲族镇让川村避灾安居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位置西坑畲族镇让川民族村竹园寮地段;梧溪乡村旅游停车场项目,土地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位置西坑畲族镇梧溪村石墩平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百丈漈外垟B-19插花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百丈漈镇八都村外垟金瓶湾地段;大峃镇樟山片区城镇建设工程二期-5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园用地、居住用地,位置大峃镇上房社区、县前社区、二新社区;文成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双桂乡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污水站)项目,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位置双桂乡桂西村地段;珊溪镇城南路市政道路工程-2项目,土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位置珊溪镇下排坦村地段、井源村地段、新建村地段;黄坦镇新楼村便民服务中心-2项目,土地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位置黄坦镇新楼村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巨屿镇KL-C-15)-2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巨屿镇正湾村地段、垟地边村地段、龙五村地段、孔龙村地段、稠泛村地段;文成县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置黄坦镇前巷村地段;平和乡下河扶贫迁村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位置平和乡平和村地段;政府公开出让地块(二源镇DK09地块一期)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位置二源镇二源村地段。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黄坦镇新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535公顷(15.8025亩),其中水田0.0017公顷(0.0255亩)、旱地0.1134公顷(1.701亩)、农村道路0.0355公顷(0.5325亩)、林地0.6291公顷(9.4365亩)、建设用地0.2738公顷(4.107亩);黄坦镇共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6014公顷(69.021亩),其中水田0.2293公顷(3.4395亩)、旱地1.1613公顷(17.4195亩)、农村道路0.0588公顷(0.882亩)、林地2.8065公顷(42.0975亩)、建设用地0.3455公顷(5.1825亩);黄坦镇共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937公顷(23.9055亩),其中水田1.4934公顷(22.401亩)、沟渠0.0123公顷(0.1845亩)、林地0.0818公顷(1.227亩)、建设用地0.0062公顷(0.093亩);黄坦镇新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1996公顷(47.994亩),其中水田0.0369公顷(0.5535亩)、旱地0.2375公顷(3.5625亩)、林地1.4065公顷(21.0975亩)、建设用地1.5187公顷(22.7805亩);黄坦镇前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744公顷(29.616亩),其中水田1.7784公顷(26.676亩)、旱地0.1503公顷(2.2545亩)、沟渠0.0368公顷(0.552亩)、林地0.0089公顷(0.1335亩);黄坦镇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公顷(3亩),其中林地0.2公顷(3亩);二源镇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204公顷(9.306亩),其中水田0.3861公顷(5.7915亩)、旱地0.1222公顷(1.833亩)、农村道路0.0135公顷(0.2025亩)、林地0.0986公顷(1.479亩);西坑畲族镇让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498公顷(8.247亩),其中建设用地0.4753公顷(7.1295亩)、林地0.0745公顷(1.1175亩);西坑畲族镇梧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319公顷(28.9785亩),其中水田1.9319公顷(28.9785亩) ;百丈漈镇八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185公顷(15.2775亩),其中水田0.2594公顷(3.891亩)、旱地0.102公顷(1.53亩)、林地0.6571公顷(9.8565亩);大峃镇上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225公顷(51.3375亩),其中水田2.4096公顷(36.144亩)、旱地0.7085公顷(10.6275亩)、建设用地0.3044公顷(4.566亩);大峃镇县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016公顷(37.524亩),其中水田1.5683公顷(23.5245亩)、旱地0.3849公顷(5.7735亩)、建设用地0.5484公顷(8.226亩);大峃镇二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1218公顷(46.827亩),其中水田0.9267公顷(13.9005亩)、旱地1.755公顷(26.325亩)、建设用地0.4401公顷(6.6015亩);双桂乡桂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25公顷(0.9375亩),其中水田0.0625公顷(0.9375亩);珊溪镇下排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94公顷(0.291亩),其中水田0.0194公顷(0.291亩);珊溪镇井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13公顷(0.1695亩),其中水田0.0113公顷(0.1695亩);珊溪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73公顷(1.9095亩),其中水田0.1273公顷(1.9095亩);黄坦镇新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64公顷(0.546亩),其中水田0.0364公顷(0.546亩);巨屿镇正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116公顷(3.174亩),其中水田0.2116公顷(3.174亩);巨屿镇垟地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691公顷(11.5365亩),其中水田0.7691公顷(11.5365亩);巨屿镇龙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978公顷(2.967亩),其中水田0.1978公顷(2.967亩);巨屿镇孔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5公顷(6.75亩),其中水田0.45公顷(6.75亩);巨屿镇稠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08公顷(7.62亩),其中水田0.508公顷(7.62亩);黄坦镇前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6655公顷(54.9825亩),其中水田3.4414公顷(51.621亩)、旱地0.0434公顷(0.651亩)、沟渠0.1364公顷(2.046亩)、农村道路0.0443公顷(0.6645亩);平和乡平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82公顷(1.323亩),其中水田0.0882公顷(1.323亩);二源镇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843公顷(13.2645亩),其中水田0.4505公顷(6.7575亩)、旱地0.1159公顷(1.7385亩)、林地0.3179公顷(4.7685亩)。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征收土地标准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政发〔2017〕160号)》《关于调整文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政发〔2020〕15号)《关于印发文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政发〔2020〕24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十一、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文成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文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对浙土字(330328)A[2021]-0008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八、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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