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文成籍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参加2022年度健康体检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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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优抚医院(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拥军优属政策落地落细,进一步营造崇军的社会风尚,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23号)和《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参加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检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的现役义务兵父母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 二、工作原则 (一)免费健康体检。对象每年享受一次由文成县人民政府组织并实施的免费健康体检。 (二)自愿自主选择。对象自愿选择参加健康体检,自主确定规定范围内的体检项目。 (三)定点实施。体检定点医院为文成县优抚医院(文成县人民医院),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健康路11-14号,预约(咨询)电话:0577-67823621,对象领取体检报告后,到所属卫生院建立并完善个人健康档案,其档案可通过浙里办查阅。 三、项目与标准 承检单位参照文成县企事业单位体检内容以及根据受检对象年龄结构合理设置体检项目,经费标准为:女性体检费用不超过600元/人,男性体检费用不超过5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 五、经费保障 承检单位提供体检项目自选表,对象自行选择体检项目后签字确认,2022年10月底,承检医院提供体检项目自选表、统计表和发票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实际的体检情况,于2022年11月份支付相关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本通知所涉名单、表格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联系人:吴洪涛,13625620652,696717,严禁信息外传。 (二)加强宣传。此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军烈属的具体体现,是让军人家庭、军烈属同享社会尊崇的实际行动,是支持改革强军、凝聚军心的重要举措,各服务站务必通知到每一个人,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将这一优军惠民的实事做好、好事做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军烈属一个都不少。 (三)精心组织。为军烈属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涉及人数较多,覆盖面广,县优抚医院及各站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双拥工作周密制定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到每个人,务必做到不落一人,安全有序开展。要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加强预检分诊、个体防护、应急处理等措施,了解和掌握参检人员健康状况,确保人员在无新冠病毒感染的前提下参加健康体检。 (四)周到服务。承检医院要积极协调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做到流程便捷,确保服务高效,实现“一人一档”和“一站式”服务。对象在领取体检报告时,务必提醒对象前往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对于行动不便、长期卧病在床等特殊困难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优抚医院、乡镇服务站三方协调,适时组织上门服务,必要时可安排专人专车。 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办。 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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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优抚医院(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拥军优属政策落地落细,进一步营造崇军的社会风尚,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23号)和《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参加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检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的现役义务兵父母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 二、工作原则 (一)免费健康体检。对象每年享受一次由文成县人民政府组织并实施的免费健康体检。 (二)自愿自主选择。对象自愿选择参加健康体检,自主确定规定范围内的体检项目。 (三)定点实施。体检定点医院为文成县优抚医院(文成县人民医院),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健康路11-14号,预约(咨询)电话:0577-67823621,对象领取体检报告后,到所属卫生院建立并完善个人健康档案,其档案可通过浙里办查阅。 三、项目与标准 承检单位参照文成县企事业单位体检内容以及根据受检对象年龄结构合理设置体检项目,经费标准为:女性体检费用不超过600元/人,男性体检费用不超过5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 五、经费保障 承检单位提供体检项目自选表,对象自行选择体检项目后签字确认,2022年10月底,承检医院提供体检项目自选表、统计表和发票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实际的体检情况,于2022年11月份支付相关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本通知所涉名单、表格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联系人:吴洪涛,13625620652,696717,严禁信息外传。 (二)加强宣传。此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军烈属的具体体现,是让军人家庭、军烈属同享社会尊崇的实际行动,是支持改革强军、凝聚军心的重要举措,各服务站务必通知到每一个人,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将这一优军惠民的实事做好、好事做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军烈属一个都不少。 (三)精心组织。为军烈属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涉及人数较多,覆盖面广,县优抚医院及各站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双拥工作周密制定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到每个人,务必做到不落一人,安全有序开展。要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加强预检分诊、个体防护、应急处理等措施,了解和掌握参检人员健康状况,确保人员在无新冠病毒感染的前提下参加健康体检。 (四)周到服务。承检医院要积极协调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做到流程便捷,确保服务高效,实现“一人一档”和“一站式”服务。对象在领取体检报告时,务必提醒对象前往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对于行动不便、长期卧病在床等特殊困难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优抚医院、乡镇服务站三方协调,适时组织上门服务,必要时可安排专人专车。 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办。 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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