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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所属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征集开始时间 2022-04-27 14:16:11 征集结束时间 2022-05-27 14:16:13
征集内容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牵头的《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修订起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并于5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管理科。

联系人:朱焕,联系电话:0577-59029032。

1.书面意见邮寄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203室。

2.电子邮箱:306441590@qq.com。

(此页无正文)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7日

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风险评估

2.1 粮食安全现状

2.2 粮食安全不确定因素分析

2.3 现有应急资源调查

3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1 县粮食应急指挥机构

3.2 乡镇粮食应急指挥机构

4 预防预警

4.1 应急准备

4.2 市场监测

4.3 信息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程序

5.2 县级(Ⅱ级)应急响应

5.3 上级(Ⅰ级)应急响应

5.4 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评估和改进

6.2 应急经费清算

6.3 应急能力恢复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7.2 资金保障

7.3 应急设施保障

7.4 信息化保障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

8.2 管理更新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9 附则

9.1 名词解释

9.2 预案解释

9.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温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和《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依据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各部门、各乡镇各负其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粮食安全应急处置。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4)反应及时、高效处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1.5 事件分级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的原则,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县级(Ⅱ级)和上级(Ⅰ级)两级。

1.5.1县级(Ⅱ级):县政府所在中心城区或县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5.2上级(Ⅰ级):超过本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以及市级政府认为需要按照上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的情况。

2 风险评估

2.1 粮食安全现状。文成县全境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于典型山区县,不利于粮食机械化耕种和收割管理,也不利于灌溉,粮食种植面积小且农民种粮主要用于自给自足,市场化程度低。粮食产需缺口大。2021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11.22万亩,总产量4.63万吨,全县供应人口28.85万人,粮食总消费量8.84万吨左右,其中口粮消费7.02万吨左右,粮食产需缺口4.21万吨,粮食自给率52%。

2.2粮食安全不确定因素分析。随着人口增加、粮食消费结构升级、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县粮食消费量将继续刚性增长,而粮食的稳产、增产的难度不断加大,粮食产需缺口仍将保持扩大趋势。从我县粮食历史上看,市民对粮食市场敏感度高,2003年“非典”期间出现市民抢粮风波,2010年抢购食盐、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都曾波及粮食市场。从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看,粮情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粮食应急加工能力薄弱,流通监管和保供稳价的措施和资源仍显不足,一旦发生应急突发事件,容易出现粮食紧缺和群众抢购,全县粮食市场稳定和区域粮食安全存在不确定因素和一定风险。

2.3现有应急资源调查。截至2021年,全县共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20个,粮食应急日加工能力100吨。全县地方储备粮能基本满足市民5个月的正常消费量,其中县级储备成品粮和社会粮食库存可满足10天以上口粮消费。另外,在山东省菏泽市粮油中转储备库有限公司吕陵分库储备了3000吨小麦。

3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1 县粮食应急指挥机构

3.1.1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工作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等单位负责人。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

3.1.2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2)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必要时,经县政府同意,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3)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必要时予以协调和支持。

(4)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粮食应急保障情况,视情向驻文部队和武警中队通报有关情况。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县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县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上报信息、起草粮食应急方案、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演练。

(6)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4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监测、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会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管理全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

(2)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粮食应急新闻发布、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论引导。

(3)县经信局:负责监测分析主要超市等粮食经营情况,配合做好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完善应急粮食供应网络建设。

(4)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应急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提供人口数据,配合做好应急供应时的身份识别等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5)县民政局:负责将符合特困、低保(低边)和临时救助认定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6)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有关经费,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办理资金分配,指导开展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做好粮食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保障工作。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参加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 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 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 为。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进行质量安 全监管,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1)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数据。

(12)农发行瑞安市支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13)国网文成县供电公司:负责粮食应急处置的电力保障。

(14)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执行县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

(15)其他有关成员部门或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2 乡镇粮食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县指挥部指令,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

4 预防预警

4.1 应急准备

(1)粮源保障

完善县级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粮食经营企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鼓励引导社会化储粮,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调控能力和应对能力;建立粮食产、销、储一体化深度合作,确保粮源有效供给。

足额落实上级下达的成品粮油储备任务,必要时通过应急加工储备的原粮,保障成品粮储备达到10天以上市场供应量。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根据驻文部队情况,保证一定的粮食库存,以确保军粮应急供应。

(2) 粮食应急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全县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明确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应急配送的工作职责,提高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4.2 市场监测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立粮食价格“安全警戒线”。

县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粮食生产、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特别是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4.3 信息报告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信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送县政府,逐级报至市级主管部门。

(1)发生洪涝、地震、干旱、台风、雨雪冰冻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粮食价格波动逼近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4)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监测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立即进行研究分析,上报县政府,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县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 县级(Ⅱ级)应急响应

5.2.1 预案启动

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4个小时),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和县级(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预案启动后,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县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拟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

(2)拟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

(3)拟动用县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4)其他配套措施。

5.2.2 应急处置

县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县指挥部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必要时,会同县委宣传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和社会紧张心理。

(2)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4小时监测本地区粮食市场动态,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3)根据县指挥部的部署,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库点,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商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4)经批准,县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3 上级(Ⅰ级)应急响应

5.3.1 预案启动

出现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的粮食应急状态,上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指挥具体工作,要求本县按照上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时,启动上级(Ⅰ级)应急响应,指挥权交由上级指挥部。县级层面在县级(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上级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接到上级指挥部工作部署,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应急处置进展。

①24小时监测本地区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②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③迅速执行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2)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如动用县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向市级指挥部提出粮食援助。

5.4 响应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级指挥部要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6 后期处置

6.1 评估和改进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应急处置行动的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

6.2 应急经费清算

(1)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对动用县级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支出以及征用社会粮食、县外支援粮食等进行清算,对启动应急网络给予合理补偿或奖励。

(2)对启动粮食采购运费补贴、粮食应急加工补贴等政策 的,由县发改局(县粮食物资局)按规定程序核实并拨补。

6.3 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外购、进口等措施,补充粮食储备(包括储备成品粮)及商业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加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同时将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到位。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粮食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7.2资金保障。在县本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安排和落实粮食应急保障资金,保证粮食储备和市场调控的实际需要,确保在粮食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资金。

7.3应急设施保障。加强粮食收储、加工、供应、储运和配送等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加大粮食加工技术改造和中心粮库内设加工厂建设力度,确保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7.4信息化保障。加强粮食应急能力建设,建设粮食应急信息化调度平台,实时掌握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产能、库存、价格、销量动态。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加强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结合重特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队伍应急状态的实战能力,至少每2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或培训,增强队伍应急状态的实战能力。

8.2管理更新

本预案由县发改局(县粮食物资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粮食流通形势变化、粮食安全形势发展和地区实际等情况适时修订,原则上每3年牵头组织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印发。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粮食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作为评优奖先、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本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 附则

9.1名词解释

9.1.1粮食:本预案所称粮食是指原粮、成品粮、食用油、粮食制成品。

9.1.2主要粮食品种:本预案所称主要粮食品种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

9.1.3粮食应急状态: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 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文政办发〔2019〕38号同时废止。

征集调查结果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止到2022年5月27日,未收到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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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所属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征集开始时间 2022-04-27 14:16:11 征集结束时间 2022-05-27 14:16:13
征集内容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牵头的《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修订起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并于5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管理科。

联系人:朱焕,联系电话:0577-59029032。

1.书面意见邮寄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203室。

2.电子邮箱:306441590@qq.com。

(此页无正文)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7日

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风险评估

2.1 粮食安全现状

2.2 粮食安全不确定因素分析

2.3 现有应急资源调查

3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1 县粮食应急指挥机构

3.2 乡镇粮食应急指挥机构

4 预防预警

4.1 应急准备

4.2 市场监测

4.3 信息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程序

5.2 县级(Ⅱ级)应急响应

5.3 上级(Ⅰ级)应急响应

5.4 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评估和改进

6.2 应急经费清算

6.3 应急能力恢复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7.2 资金保障

7.3 应急设施保障

7.4 信息化保障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

8.2 管理更新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9 附则

9.1 名词解释

9.2 预案解释

9.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温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和《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依据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各部门、各乡镇各负其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粮食安全应急处置。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4)反应及时、高效处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1.5 事件分级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的原则,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县级(Ⅱ级)和上级(Ⅰ级)两级。

1.5.1县级(Ⅱ级):县政府所在中心城区或县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5.2上级(Ⅰ级):超过本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以及市级政府认为需要按照上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的情况。

2 风险评估

2.1 粮食安全现状。文成县全境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于典型山区县,不利于粮食机械化耕种和收割管理,也不利于灌溉,粮食种植面积小且农民种粮主要用于自给自足,市场化程度低。粮食产需缺口大。2021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11.22万亩,总产量4.63万吨,全县供应人口28.85万人,粮食总消费量8.84万吨左右,其中口粮消费7.02万吨左右,粮食产需缺口4.21万吨,粮食自给率52%。

2.2粮食安全不确定因素分析。随着人口增加、粮食消费结构升级、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县粮食消费量将继续刚性增长,而粮食的稳产、增产的难度不断加大,粮食产需缺口仍将保持扩大趋势。从我县粮食历史上看,市民对粮食市场敏感度高,2003年“非典”期间出现市民抢粮风波,2010年抢购食盐、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都曾波及粮食市场。从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看,粮情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粮食应急加工能力薄弱,流通监管和保供稳价的措施和资源仍显不足,一旦发生应急突发事件,容易出现粮食紧缺和群众抢购,全县粮食市场稳定和区域粮食安全存在不确定因素和一定风险。

2.3现有应急资源调查。截至2021年,全县共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20个,粮食应急日加工能力100吨。全县地方储备粮能基本满足市民5个月的正常消费量,其中县级储备成品粮和社会粮食库存可满足10天以上口粮消费。另外,在山东省菏泽市粮油中转储备库有限公司吕陵分库储备了3000吨小麦。

3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1 县粮食应急指挥机构

3.1.1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工作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等单位负责人。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

3.1.2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2)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必要时,经县政府同意,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3)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必要时予以协调和支持。

(4)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粮食应急保障情况,视情向驻文部队和武警中队通报有关情况。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县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县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上报信息、起草粮食应急方案、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演练。

(6)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4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监测、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会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管理全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

(2)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粮食应急新闻发布、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论引导。

(3)县经信局:负责监测分析主要超市等粮食经营情况,配合做好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完善应急粮食供应网络建设。

(4)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应急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提供人口数据,配合做好应急供应时的身份识别等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5)县民政局:负责将符合特困、低保(低边)和临时救助认定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6)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有关经费,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办理资金分配,指导开展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做好粮食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保障工作。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参加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 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 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 为。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进行质量安 全监管,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1)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数据。

(12)农发行瑞安市支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13)国网文成县供电公司:负责粮食应急处置的电力保障。

(14)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执行县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

(15)其他有关成员部门或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2 乡镇粮食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县指挥部指令,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

4 预防预警

4.1 应急准备

(1)粮源保障

完善县级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粮食经营企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鼓励引导社会化储粮,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调控能力和应对能力;建立粮食产、销、储一体化深度合作,确保粮源有效供给。

足额落实上级下达的成品粮油储备任务,必要时通过应急加工储备的原粮,保障成品粮储备达到10天以上市场供应量。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根据驻文部队情况,保证一定的粮食库存,以确保军粮应急供应。

(2) 粮食应急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全县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明确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应急配送的工作职责,提高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4.2 市场监测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立粮食价格“安全警戒线”。

县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粮食生产、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特别是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4.3 信息报告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信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送县政府,逐级报至市级主管部门。

(1)发生洪涝、地震、干旱、台风、雨雪冰冻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粮食价格波动逼近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4)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监测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立即进行研究分析,上报县政府,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县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 县级(Ⅱ级)应急响应

5.2.1 预案启动

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4个小时),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和县级(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预案启动后,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县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拟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

(2)拟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

(3)拟动用县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4)其他配套措施。

5.2.2 应急处置

县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县指挥部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必要时,会同县委宣传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和社会紧张心理。

(2)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4小时监测本地区粮食市场动态,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3)根据县指挥部的部署,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库点,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商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4)经批准,县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3 上级(Ⅰ级)应急响应

5.3.1 预案启动

出现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的粮食应急状态,上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指挥具体工作,要求本县按照上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时,启动上级(Ⅰ级)应急响应,指挥权交由上级指挥部。县级层面在县级(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上级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接到上级指挥部工作部署,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应急处置进展。

①24小时监测本地区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②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③迅速执行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2)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如动用县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向市级指挥部提出粮食援助。

5.4 响应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级指挥部要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6 后期处置

6.1 评估和改进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应急处置行动的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

6.2 应急经费清算

(1)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对动用县级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支出以及征用社会粮食、县外支援粮食等进行清算,对启动应急网络给予合理补偿或奖励。

(2)对启动粮食采购运费补贴、粮食应急加工补贴等政策 的,由县发改局(县粮食物资局)按规定程序核实并拨补。

6.3 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外购、进口等措施,补充粮食储备(包括储备成品粮)及商业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加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同时将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到位。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粮食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7.2资金保障。在县本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安排和落实粮食应急保障资金,保证粮食储备和市场调控的实际需要,确保在粮食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资金。

7.3应急设施保障。加强粮食收储、加工、供应、储运和配送等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加大粮食加工技术改造和中心粮库内设加工厂建设力度,确保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7.4信息化保障。加强粮食应急能力建设,建设粮食应急信息化调度平台,实时掌握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产能、库存、价格、销量动态。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加强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结合重特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队伍应急状态的实战能力,至少每2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或培训,增强队伍应急状态的实战能力。

8.2管理更新

本预案由县发改局(县粮食物资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粮食流通形势变化、粮食安全形势发展和地区实际等情况适时修订,原则上每3年牵头组织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印发。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粮食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作为评优奖先、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本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 附则

9.1名词解释

9.1.1粮食:本预案所称粮食是指原粮、成品粮、食用油、粮食制成品。

9.1.2主要粮食品种:本预案所称主要粮食品种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

9.1.3粮食应急状态: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 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文政办发〔2019〕38号同时废止。

征集调查结果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文成县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止到2022年5月27日,未收到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