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2-9726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文广新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点击播放视频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产业提速提质发展,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文成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的主要背景
近年来,旅游业发展日新月异,旅游产业不断更新迭代、国家、省市旅游部门任务不断加剧,对文成来说,旅游业更是打通“两山转化”,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抓手,特别是随着“刘伯温故里”国家5A景区、“侨家乐”省级民宿区域品牌的创成,“旅游+”产业链的不断延伸,都对文成的新形势下全域旅游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7月1日施行的《文成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文政办发〔2018〕40号)文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旅游市场发展,为实现新的目标任务,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旅游市场,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政策予以保障。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文成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主要内容由扶持发展“旅游+”新业态、培育提升文旅体品牌、鼓励举办各类市场拓展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4部分共17条细则组成。
(一)扶持发展“旅游+”新业态。主要包括鼓励发展文旅体体验新产品、鼓励发展演艺产业、鼓励建设文艺创作基地、鼓励发展“月光经济”、鼓励创办特色旅游商店、鼓励打造“百县千碗”示范店。该部分内容都是目前文成比较薄弱或正在起步的产业新业态,希望通过政策扶持来引导更多项目落地、做大做强,提升整个文成旅游品质。
(二)培育提升文旅体品牌。主要包括鼓励实施“微改造、精提升”项目、鼓励创建品牌景区、鼓励创建“侨家乐”品牌民宿及各类精品民宿酒店、鼓励创建星级农家乐、鼓励品牌创建提升。该部分内容大部分与省市相关考核直接挂钩,对于我县推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具有显著作用。
(三)鼓励举办各类市场拓展活动。主要包括鼓励乡镇、行政村、景区举办以旅游为主题的节庆活动;鼓励县外文旅体社团(协会、俱乐部等)来文开展采风、摄影、越野等团队活动;鼓励开展游客招徕。该部分内容旨在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极大推动旅游市场发展,为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新的生命力。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包括鼓励在文职业学院开设文旅体专业课程、鼓励加快导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旅游企业员工提升技能。主要是对文旅体从业人员、导游员等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参加各类赛事,在职业技能上不断晋位升级,通过培育文旅体特色人才来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建设。
三、《办法》的主要变化及资金需求
(一)条款调整:本办法和2018年施行的《办法》相比,新增了一批奖补项目:新增了“鼓励发展文旅体体验新产品”、“鼓励发展演艺产业”、“鼓励建设文艺创作基地”、“鼓励发展月光经济”、“鼓励打造百县千碗示范店”、“鼓励创建侨家乐品牌民宿”等奖励;优化调整了一些奖励内容:调整了部分品牌创建奖励标准和部分内容,对景区村、景区镇、酒店饭店创星争牌、旅行社评星等奖励进行了优化完善,对A级和AA级景区村创建、二星级宾馆饭店农家乐创建、二星级旅行社创建不再给予奖励,同时调整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奖励内容,对文化旅游体育从业人员、导游队伍的奖励进行了更新完善;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乡村旅游点”建设、旅游购物场所培育、智慧旅游系统建设等不再进行单独奖励,部分合并至“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和各类品牌创建活动中。
(二)资金需求:县政府每年设立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60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营销、涉旅产业发展、品牌宣传等领域。
四、执行时间
《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办法中涉及各类奖励补助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解读单位:文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王孟森
联系人: 陈建丰
联系方式:0577-67830035
文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29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2-9726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文广新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点击播放视频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产业提速提质发展,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文成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的主要背景 近年来,旅游业发展日新月异,旅游产业不断更新迭代、国家、省市旅游部门任务不断加剧,对文成来说,旅游业更是打通“两山转化”,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抓手,特别是随着“刘伯温故里”国家5A景区、“侨家乐”省级民宿区域品牌的创成,“旅游+”产业链的不断延伸,都对文成的新形势下全域旅游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7月1日施行的《文成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文政办发〔2018〕40号)文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旅游市场发展,为实现新的目标任务,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旅游市场,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政策予以保障。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文成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主要内容由扶持发展“旅游+”新业态、培育提升文旅体品牌、鼓励举办各类市场拓展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4部分共17条细则组成。 (一)扶持发展“旅游+”新业态。主要包括鼓励发展文旅体体验新产品、鼓励发展演艺产业、鼓励建设文艺创作基地、鼓励发展“月光经济”、鼓励创办特色旅游商店、鼓励打造“百县千碗”示范店。该部分内容都是目前文成比较薄弱或正在起步的产业新业态,希望通过政策扶持来引导更多项目落地、做大做强,提升整个文成旅游品质。 (二)培育提升文旅体品牌。主要包括鼓励实施“微改造、精提升”项目、鼓励创建品牌景区、鼓励创建“侨家乐”品牌民宿及各类精品民宿酒店、鼓励创建星级农家乐、鼓励品牌创建提升。该部分内容大部分与省市相关考核直接挂钩,对于我县推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具有显著作用。 (三)鼓励举办各类市场拓展活动。主要包括鼓励乡镇、行政村、景区举办以旅游为主题的节庆活动;鼓励县外文旅体社团(协会、俱乐部等)来文开展采风、摄影、越野等团队活动;鼓励开展游客招徕。该部分内容旨在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极大推动旅游市场发展,为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新的生命力。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包括鼓励在文职业学院开设文旅体专业课程、鼓励加快导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旅游企业员工提升技能。主要是对文旅体从业人员、导游员等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参加各类赛事,在职业技能上不断晋位升级,通过培育文旅体特色人才来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建设。 三、《办法》的主要变化及资金需求 (一)条款调整:本办法和2018年施行的《办法》相比,新增了一批奖补项目:新增了“鼓励发展文旅体体验新产品”、“鼓励发展演艺产业”、“鼓励建设文艺创作基地”、“鼓励发展月光经济”、“鼓励打造百县千碗示范店”、“鼓励创建侨家乐品牌民宿”等奖励;优化调整了一些奖励内容:调整了部分品牌创建奖励标准和部分内容,对景区村、景区镇、酒店饭店创星争牌、旅行社评星等奖励进行了优化完善,对A级和AA级景区村创建、二星级宾馆饭店农家乐创建、二星级旅行社创建不再给予奖励,同时调整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奖励内容,对文化旅游体育从业人员、导游队伍的奖励进行了更新完善;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乡村旅游点”建设、旅游购物场所培育、智慧旅游系统建设等不再进行单独奖励,部分合并至“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和各类品牌创建活动中。 (二)资金需求:县政府每年设立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60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营销、涉旅产业发展、品牌宣传等领域。 四、执行时间 《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办法中涉及各类奖励补助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解读单位:文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王孟森 联系人: 陈建丰 联系方式:0577-67830035 文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