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温州市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我县的1件信访件已整改完毕,并完成验收,现将整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期为5天(5月17日-21日) 联系电话:67805629
附件-文成县第 1 批申请市级“双领办”单位销号确认信访件清单.xlsx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文成县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