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18/2022-97718 |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科室、各中心:
《文成县水利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文成县水利局党组
2022年5月5日
文成县水利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纪庆静(党组书记、局长)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纵深发展。
(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强化理论武装,抓好党的思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办法,切实推进“清廉水利”建设,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五)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发现轻微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深入推进“青廉工程”建设,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六大纪律”,作廉洁从政表率。
二、郑长进(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机关党建、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做好以下责任分工内容:
(一)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1次,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党建、行政审批、农村饮水等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保廉机制。
(三)加强对分管科室参加“千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分管范围内损害服务对象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对分管科室、机关党员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正副职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三、邢伟济(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做好以下责任分工内容:
(一)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1次,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人事、教育、职称、内部考核、党风廉政、机关效能、财务管理等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保廉机制。
(三)加强对分管科室参加“千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对分管科室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正副职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刘常春(党组成员、总工)
对分管的规划建设科、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做好以下责任分工内容:
(一)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1次,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工程前期、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等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保廉机制。
(三)加强对分管科室参加“千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对分管科室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正副职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五、陈鹏(党组成员、县水利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对分管的水政监察大队、水利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做好以下责任分工内容:
(一)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1次,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水政监察、采砂管理、珊溪水源保护综合工作、河道保洁、三边三化、政策法规、水利监督、除险加固、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保廉机制。
(三)加强对分管科室参加“千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对分管科室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正副职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文成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印发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18/2022-97718 |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科室、各中心: 《文成县水利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文成县水利局党组 2022年5月5日 文成县水利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纪庆静(党组书记、局长)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纵深发展。 (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强化理论武装,抓好党的思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办法,切实推进“清廉水利”建设,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五)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听取汇报,发现轻微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深入推进“青廉工程”建设,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六大纪律”,作廉洁从政表率。 二、郑长进(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机关党建、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做好以下责任分工内容: (一)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1次,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党建、行政审批、农村饮水等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保廉机制。 (三)加强对分管科室参加“千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分管范围内损害服务对象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对分管科室、机关党员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正副职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三、邢伟济(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做好以下责任分工内容: (一)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1次,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人事、教育、职称、内部考核、党风廉政、机关效能、财务管理等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保廉机制。 (三)加强对分管科室参加“千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对分管科室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正副职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刘常春(党组成员、总工) 对分管的规划建设科、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做好以下责任分工内容: (一)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1次,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工程前期、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等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保廉机制。 (三)加强对分管科室参加“千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对分管科室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正副职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五、陈鹏(党组成员、县水利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对分管的水政监察大队、水利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做好以下责任分工内容: (一)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1次,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水政监察、采砂管理、珊溪水源保护综合工作、河道保洁、三边三化、政策法规、水利监督、除险加固、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保廉机制。 (三)加强对分管科室参加“千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对分管科室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正副职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文成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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