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文成县“侨韵玉壶,国际慢城”乡村旅游项目-东大门区块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 | 文成县玉壶镇人民政府 | 本项目位于文成县玉壶镇城区,三条道路为东大门区块配套市政道路。公园路、壶山路新建道路为一期工程,其中玉泉路现状为水泥路面,本次对玉泉路全线路面改造修复,玉泉路改造修复、公园路、壶山路局部区域改造修复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不新增用地)。公园路范围西起现状玉泉路,南至壶山路,设计全长326.228m,宽10m。壶山路范围西起现状玉泉路,南至现状玉泉路,设计全长306.269m,宽14m。玉泉路范围北起公园路,东至规划东山岗路,设计全长984.601m,宽16m。(玉泉路:起点:120°8′53.047″,27°52′25.077″ 终点:120°9′17.496″,27°52′22.644″ 公园路:起点:120°8′53.047″,27°52′25.077″ 终点:120°8′57.083″,27°52′18.279″ 壶山路:起点:120°8′50.527″,27°52′19.544″ 终点:120°8′59.053″,27°52′14.117″)。 | 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时应遵照建设部的有关施工规范,在工地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以控制扬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应及时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经过的小区道路路面以及运输车辆表面进行清理,以减少因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施工场地勤洒水,每天4-5次;建筑材料不应敞开堆放,且避免在大风干燥天气条件下进行土建等施工。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回用于生产,而沉淀的淤泥需在施工场地设一定面积的淤泥干化场地,经干化后淤泥可由企业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泄漏的工程用水以及混凝土保养时排放的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需修建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在施工期间,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去向,尤其应严格控制粪便污水的排放,设置临时公厕,定期收集运送至环卫部门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多台机械同时在一处作业,则此时施工噪声影响的范围比预测值还要大,鉴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很难一一用声级叠加公式进行计算。施工期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40m处约65-80dB(A),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会对沿线敏感点的正常工作、生活和休息造成较大影响。道路施工噪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一般的居民均能理解。但为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流程,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为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夜间禁止施工,如果必须施工,需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并向附近住户公告 4、固体废物 场地开挖的土石方尽量回填于项目区内,多余弃方应及时外运综合利用或合法消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经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卫生填埋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将管道建设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临时占地竣工后要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在开挖地表土壤时,尽可能将表土堆在一旁,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以恢复植被。等 运营期 1、根据路段长度,配备洒水清扫车,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道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点附近,要结合道路绿化设计,多种植乔、灌木。这样既可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TSP,又可以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水污染源是非经常性污水,也就是指路表面径流。应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在道路沿线设置减速慢行及禁鸣标识,设置减速带。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建设和管理责任,依法补偿征地费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降低生态破坏程度;加强公路沿线控制带、中央分隔带、隧道洞口等绿化建设。对公路沿线边坡进行植草防护,植被恢复的物种应优先选择当地有的物种避免引来外来物种,影响当地物种的种群结构。 5、环境风险 加强管理,严禁各种泄漏及散装载重车辆上路,防止散失货物,污染物排放和发生交通事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