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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所属机构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征集开始时间 2022-07-11 16:36:05 征集结束时间 2022-07-20 16:36:00
征集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形象,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各界人士可通过来信、电子邮箱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77-67829985

电子邮箱:360132877@qq.com

联系地址: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09(大峃镇栖云路1-14 号)

邮编:325300

附件:

1、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

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形象,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路段:大峃镇建成区所有路段。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上述路段人行道范围内车辆停放秩序实施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须严格按照标识标线规范停放。非机动车统一停放至规定的施划停车泊位内,并统一停车朝向,禁止在人行道非施划泊位停放。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机动车使用人处五十元罚款,并实施拖车(异地保存)。

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x日

附件2

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稿标题

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反馈人


联系方式


反馈时间


反馈意见


反馈要求:

1.请于2022年7月20日下班前反馈修改意见;

2.联系电话:0577-67829985。

征集调查结果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截至2022年7月20日,未收到任何形式反馈的意见。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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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所属机构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征集开始时间 2022-07-11 16:36:05 征集结束时间 2022-07-20 16:36:00
征集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形象,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各界人士可通过来信、电子邮箱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77-67829985

电子邮箱:360132877@qq.com

联系地址: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09(大峃镇栖云路1-14 号)

邮编:325300

附件:

1、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

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形象,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路段:大峃镇建成区所有路段。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上述路段人行道范围内车辆停放秩序实施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须严格按照标识标线规范停放。非机动车统一停放至规定的施划停车泊位内,并统一停车朝向,禁止在人行道非施划泊位停放。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机动车使用人处五十元罚款,并实施拖车(异地保存)。

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x日

附件2

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稿标题

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反馈人


联系方式


反馈时间


反馈意见


反馈要求:

1.请于2022年7月20日下班前反馈修改意见;

2.联系电话:0577-67829985。

征集调查结果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截至2022年7月20日,未收到任何形式反馈的意见。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