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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10:20:52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并细化有关招生制度和政策,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共同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

附件: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文成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6日

附件: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为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23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适龄对象依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按时送其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家长、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守教育公平底线,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力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坚持立德树人,坚决遏制掐尖招生行为,坚决克服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三)坚持规范有序分批入学原则。根据户籍和房产为主要依据,免费、免试、就近入学。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收对象: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上传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交上传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一年级新生: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含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父母不动产证。

2.七年级新生: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含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父母不动产证。

3.华人华侨子女:本人护照、父母出国前原户籍证明、侨办出具的华侨子女认定证明等。(有国内户籍的只需提供1、2类学生相应的相同材料)

4.港澳台子女:参照华人华侨子女相关材料。

四、招生政策及办法

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其中公办小学初中采取划片招生,以户籍和房产为主要依据,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批审核录取、超额随机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民办小学初中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招生

户籍和住房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符合国家政策的移民子女(拆迁)等同施教区学生申请入学。户籍在当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列入迁入地义务教育施教区学生对象范围。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分类、分批统筹入学。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内户籍与父母房产一致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内有户籍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时,按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

第三批:第一第二批次录取后如果区域内还有剩余学额的,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住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额的,予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产生入学资格;未被招收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招生批次中涉及不动产是指父母所有的,性质为住宅,登记时间以不动产证办理时间为准。

新居民执有浙江省有效居住证的,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招生

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生。县教育局批设的,按省有关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部门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县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对象。适龄儿童、少年的民办学校入学资格可按以下条件进行确定: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文成县户籍;父母所持有文成县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在文成县执有浙江省有效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在文成县办理临时居住证及文成县缴纳社保一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入读初中前已在文成县小学建立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适龄儿童、少年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报名和确认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在7月1日前完成直升报名,7月3日前确认直升名单。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号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其小学部报名人数不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文成县统一招录。民办学校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和在学校任满1年以上(含1年)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需有五险一金一年以上,含1年)要求在本校就读的,经县教育局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优先照顾入学。

(三)政策照顾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1.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参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

2.人才子女:参照《文成县高水平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人才强县40条意见》(文委发〔2019〕53号);

3. 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

4.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5.对文成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1)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和市级及以上“三坛”子女;

(2)近三年获得县级“三坛”和县级及以上师德楷模、模范班主任子女;

(3)上一年度县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

(4)其他对文成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子女;

(5)温州市或文成县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三小”学生;

(6)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的子女。现役消防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就学政策执行。

3、4、5类参照《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48号)。

政策照顾仅适用公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要求在县城公办学校就读的,根据各公办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不同的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需各自提供如下材料:

1.军人子女、驻文消防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现役军人证、现役消防员证;烈士子女:烈士相关证明。

2.人才子女、“飞地”人才子女:人才确认的相关文件或材料、单位有效证明、县委人才办认定意见。

3.仅2020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发文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以文件为准。

4.回文浙商子女:企业登记证、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认定证明。

5.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的子女:提供相应的文件或材料。

6.新居民子女:浙江省居住证。无浙江省居住证需提供以下任两项材料,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用人单位证明等。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须于8月15日—8月18日携带户口本、居住情况证明(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省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七年级)、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登记初审,由学校于8月 19日统一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学生意愿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锁定录取。

(四)华人华侨子女入学

华人华侨子女在我县域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依法享受免缴学费和杂费的权利。接收华人华侨子女的学校,要制订措施,积极做好华人华侨子女的教育培养工作,关心照顾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华人华侨子女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符合入学年龄的华人华侨子女,到父母(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年龄或实际就读年级安排到相应的年级学习。由于办理出国手续或出国期间耽误了学习,造成年龄和就读年级不相称的,可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校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一至二年。

(五)无户籍和残疾学生的入学

1.无户籍学生入学。大峃镇区域内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有效证明材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各乡镇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社会弃婴按照文成县人民政府[2016]3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予以入学。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基函[2014]20号文件精神,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就读学校给予建立纸质档案,并报教育局备案。

2.残疾学生入学。按照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到文成县启智学校就读,聋哑儿童可以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分类安置原则,大力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健全随班就读机制,创新安置形式,深化“卫星班”和医教结合试点,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教育策略,以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六)县城公办学校招生和相关规定

1.县城公办学校,指大峃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符合入学政策的新居民子女在樟台学校,由樟台学校负责材料初审,报教育局审核后录取。新居民子女享受施教区学生同等待遇。

3.招生细则由学校拟定,报教育局同意后公布并实施。

(七)推行“长幼随学”服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积极推行公办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符合学校招生入学基本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基于家长意愿,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对于学位紧张的公办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就近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五、招生程序及要求

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入学报名,实现无纸化报名,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招生入学实施办法、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家长可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的“入学掌上通”查询。

(一)招生宣传

6月下旬,县教育局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学校)结合本招生办法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就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等事项发布招生通告,通过校园网、校讯通、微信公众号及在招生区域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等事项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统一确定发布。

(二)网上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

初中报名时间:7月4日—6日;

小学报名时间:7月5日—7日。

2.报名要求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在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入学报名,未在APP“浙里办”报名的学生无法建立小学、初中学生电子学籍。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申请在本县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兼报公办民办学校,公、民办学校各限报1所,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

各义务学校不得在“浙里办”APP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在统一时间、统一平台进行。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信息登记、预约摸底等方式争抢生源。民办小学、初中要在招生报名前,将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有关招生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家长公开。

(三)材料审核

7月8日—11日,县教育局和公办学校对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统一审核,同时县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统一审核。

7月12日,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需重新登录系统补充信息。

(四)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时间和要求

全县民办学校实行统一摇号、缴费、录取的原则,于7月14日第一轮民办学校摇号,7月15日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教育局对“浙里办”APP上已报民办学校的对象进行录取。当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报名人数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预录取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视为放弃。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2.公办学校录取时间和要求

全县公办学校于7月22日—7月30日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中对已报名的学生进行录取,学校要将招生录取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第一批录取时间7月22日-7月24日,第二批录取时间7月25日-7月27日,第三批录取7月28日-7月30日。

3.补报

民办学校补报:7月19日,第一轮报名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的,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可补招一次,补招录取方式同第一轮。7月20日,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报名对象资格的审核。7月21日,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开始摇号,补报人数不足补招计划的,直接录取;补报人数超过补招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7月22日,第二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同时,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不再参加补招的其他对象进行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验证和分批录取相关工作。

公办学校补报:8月17日--8月21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和还没有在公办学校报名的学生,按时间节点完成补报。

8月25日前,完成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并在招生管理系统开通录取结果信息查询功能;各学校按照不同阶段录取时间有序做好新生纸质或电子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9月初,公办民办学校新生同步注册电子学籍。

六、招生纪律

(一)保障入学权益。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擅自招收非施教区学生,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施教区学生,要确保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根据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严格落实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下。全面实施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公办学校确需追加计划的,需重新公布新增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信息。民办学校以核定公布的班额不足国家基准班额标准,要求增加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规范收费行为。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借读费及农村公办学校住宿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民办学校的收费,严格按照省市县收费政策收费,并到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收费前要向社会公示收费情况。

(四)加强学籍管理。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

(五)要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指导实施;存在违规招生政策行为、劝退劝转已被招录的学生,对相关学校必须严肃问责,下年度招生计划核减10%,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按1:10比例扣除。已招录的学生,三年内无特殊原因不予转学。严禁民办小学初中利用学生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

(六)坚持公示制度。学校的招生办法、招收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责任追究制度。监护人要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纠正,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村居)。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司法部门,给予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招生举报电话:59010339、67866363(教育科)、59006006(纪检组)。

附件1.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2.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3.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划分情况表

七、本方案由文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居。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1.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小学)

序号

学   校

班级数

计划招生总数

序号

学    校

班级数

计划招生总数

1

文成县实验小学

8

320

20

文成县公阳乡中心小学

1

30

2

文成县第二实验小学

4

160

21

文成县黄坦镇中心小学

4

160

3

文成县第三实验小学

6

240

22

文成县黄坦镇培头民族小学

1

30

4

文成县实验小学珊门校区

1

40

23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学校

3

120

5

文成县实验小学徐村校区

1

40

24

文成县二源镇中心学校

2

80

6

文成县大峃镇中樟小学

1

30

25

文成县二源镇中心学校朱阳校区

1

30

7

文成县大峃镇樟台学校

2

80

26

文成县南田镇中心小学

6

240

8

文成县大峃镇龙川小学

2

80

27

文成县南田镇三源小学

1

30

9

文成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2

60

28

文成县南田镇十源学校

1

40

10

文成县珊溪镇中心小学

4

180

29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民族学校

3

120

11

文成县珊溪镇中心小学南林校区

1

30

30

文成县玉壶镇中心小学

4

160

12

文成县珊溪镇仰山小学

1

30

31

文成县玉壶镇金星小学

1

30

13

文成县桂山乡中心小学

1

30

32

文成县玉壶镇上林小学

1

30

14

文成县巨屿镇中心学校

3

120

33

文成县周壤镇中心小学

2

80

15

文成县巨屿镇东垟小学

1

40

34

文成县周壤镇周南小学

1

40

16

文成县珊溪镇李井小学

2

60

35

文成县育英学校

1

40

17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2

60

36

文成县振中学校

2

80

18

文成县平和乡中心小学

1

30

37

文成县青叶文武学校

1

30

19

文成县双桂乡中心小学

1

30

38

文成县海亮华侨学校

1

40

总计

3070

注:启智学校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招生。

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初中)

序号

学校

计划招收班级数

计划招收学生总数

1

文成县实验中学

8

360

2

文成县第二实验中学

8

360

3

少体校

1

40

4

文成县南田中学

6

270

5

文成县珊溪中学

7

280

6

文成县黄坦中学

3

120

7

文成县玉壶中学

3

120

8

文成县大峃镇樟台学校

2

80

9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学校

2

80

10

文成县二源镇中心学校

2

80

11

文成县南田镇十源学校

1

40

12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2

60

13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民族学校

2

90

14

文成县巨屿镇中心学校

3

120

15

文成县求知中学

3

120

16

文成县振中学校

6

240

17

文成县青叶文武学校

1

30

18

文成县海亮华侨学校

4

160

合计

64

2650

附件2: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事项

6月29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教职工子女政策照顾对象登记初审;

6月30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

7月1日-3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县教育局公示;

7月1日-2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招生报名;

7月3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政策照顾对象录取名单导入系统并锁定。

7月4日-6日(9:00—21:00)

公、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初中);

7月5日-7日(9:00—21:00)

公、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小学);

7月14日(8:30-11:00)

第一轮民办学校摇号(初中、小学);

7月15日(8:30-17:00)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

7月18日-19日(9:00—21:00)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申请网上报名(小学、初中);

7月21日(9:00-11:00)

第二轮民办学校摇号(初中、小学);

7月22日

第二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小学、初中);

7月22日-24日

第一批公办学校录取时间;

7月25日-27日

第二批公办学校录取时间;

7月28日-30日

第三批公办学校录取时间;

8月15日-18日

公办学校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到申请学校登记初审;

8月17日—21日

公办学校补报名时间;

8月19日

公办学校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

8月22日-24日

公办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县教育局公示;

8月25日

完成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各校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

9月初

公民办学校同步注册学籍.

附件 3: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文成县实验小学

0577-59029919 13868662210 13606872269

文成县玉壶镇金星小学

15257780289

13646589629

文成县第二实验小学

0557-59010013 13806614497

文成县玉壶镇东溪小学

13968914373

文成县第三实验小学

13868678660

文成县玉壶镇上林小学

13616620256

文成县实验小学珊门校区

0577-59000828

文成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0577- 59029186

文成县实验小学徐村校区

0577-5901083713868685612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学校

13868698010

文成县大峃镇龙川小学

0577-59026114

13868675819

文成县二源镇学校

18395930466

13336993837

文成县大峃镇中樟小学

0577-5900712215858798250

文成县巨屿镇中心学校

0577-59029209

文成县周壤镇中心小学

0577-59028581

13373852399

文成县启智实验学校

13868699921

文成县周壤镇周南小学

13736908720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民族学校

13646579007

18757785919

文成县珊溪镇中心小学

0577-59025125

文成县大峃镇樟台学校

0577-59029128

文成县珊溪镇李井小学

13587406089

文成县南田镇十源学校

13600650873

文成县珊溪镇小南林校区

0577-59003005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13868683405 13968912415

文成县珊溪镇桂山小学

0577-67739494  13868689021

文成县实验中学

0577-59025267

文成县珊溪镇仰山小学

0577-59029579

17816681007

文成县第二实验中学

13868664902

13858844200

文成县巨屿镇东垟小学

0577-59001134

18367059365

文成县珊溪中学

13868675086

文成县峃口镇双桂小学

13868697277

文成县黄坦中学

0577-59028906

13968916399

文成县峃口镇公阳小学

13868663305

文成县南田中学

0577-59025627

文成县峃口镇平和小学

13868682438

文成县玉壶中学

0577-59010131

文成县黄坦镇中心小学

0577-59010380

13606870930

文成县振中学校

17816685667

13867756816

13868666072

文成县黄坦镇培头民族小学

0577-5900606813868680245

文成县求知中学

13868686012

13868687891

文成县南田镇中心小学

15958795861

0577-59025221

海亮华侨学校

0577-59000828

文成县南田镇三源小学

0577-59001581

文成县青叶文武学校

13216028888

文成县玉壶镇中心小学

15257757161

文成县育英小学

13868666350

附件4: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划分情况表


                   

序号

学 校

施   教   区

1

实验小学  

县前社区、上房社区、桥头井社区、陈宅社区、苔湖社区、诚意社区、下沙垟社区、周村社区(原栖云居)、(原徐岭居)

2

珊门校区

坪湖村(坪头村、苔湖山村)、珊门社区(珊门村、黄岭头村)

3

徐村校区

徐村村、吴岭村

4

实验二小  

屿根社区(华侨新村、屿根村)、城南社区、周村社区(原周村村、居)、二新社区、林店尾社区(含兴福堂)、珊门社区(原城东居)

5

实验三小

垟树村、凤南村、垟丼村、金南村、金炉凤垟扶贫迁村点、小龙村、金炉村、金马村、郑家村、谷山村、凤垟社区、朝阳新村、屿根社区(包括嘉盛花苑、锦绣花苑、世纪嘉园、东风诚园、绿洲家园、名流花苑、凤溪花苑、金茂花苑、朝阳嘉园等户籍地)

6

实验中学

珊门社区、凤垟社区(凤垟村(含原双垟乡集体户))、周村社区(原周村村、居,朝阳新村)、屿根社区、林店尾社区(含兴福堂)、二新社区、城南社区、坪湖村、垟树村、凤南村、垟丼村、金马村、金南村、金炉村、联丰村、项山村、麻山村、诸葛岭村、岙底村、周墩村、大坑村、外南民族村、南岭村、新南村、小龙村、郑家村、谷山村

7

实验二中

县前社区、上房社区、桥头井社区、陈宅社区、苔湖社区、诚意社区、下沙垟社区、周村社区(原栖云居)、吴岭村、徐村村、余山民族村、里阳村、江山村、外垟村、上马村、中村村、龙溪村、花横村、龙南村、中堡村、中林村、樟坑村、长兴村、茶龙村、乌田民族村

8

珊溪中学

街头村、街尾村、富强新村居委会、下排坦村、坦歧村、云西村、镇南村、华扬村、朱川村、南川村、珊湖村、新建村、井源村、万里村、联新村、项坑村、塘山村、鳌垟村、松坑村、南阳村、五新村、雅坪村、三垟村、桂库村、新兴村、平溪村

9

黄坦中学

新楼村、前巷村、后巷村、双合村、驮岙民族村、严本村、济下村、沙垟村、共宅村、周岙村、依仁村、黄垟村、严垟村、底庄民族村、塘底垟村、黄西村、云峰村、新峰村、稽垟村、新康民族村、双溪村、江源村、塘垄民族村、上坪三村、云湖村、石竹寮民族村、坑垟村、莲头村、周岙底村、培头民族村、富岙村、富康民族村

10

南田中学

南田村、横山村、三源村、五源村、高村民族村、梅树村、武阳村、南岳村、龙上村、新岳村、龙岙村、九都村、西湖村、新南村、黄寮村、呈段村

11

玉壶中学

上村村、中村村、底村村、外村村、龙一村、吴垟村、龙背村、樟高村、赵基村、枫林村、东樟村、光明村、碧溪村、吕一村、茗垟村、九南村、裕山村、东头村、南河村、金源村、金民村、金星村、朱雅村、朱寮村、坳垟村、新林民族村、上林村、周山垟民族村、金地民族村、金朱林场

12

少体校

里阳村、余山民族村、江山村、外垟村

13

樟台学校

樟台村、双马村、马山村、塔山村、东桂村、鹤东村、东城村、兴川村

14

龙川小学

上马村、中村村、龙溪村、花横村、龙南村

15

中樟小学

中堡村、中林村、樟坑村、长兴村、茶龙村、乌田民族村

16

周壤小学

联丰村、项山村、新南村、麻山村、诸葛岭村、岙底村

17

周南小学

周墩村、大坑村、外南民族村、南岭村

18

百丈漈镇校

篁庄村、西里村、西段村、镇头村、大会村、石庄村、长垄民族村、长塘村、黄岭村、八都村

19

二源学校

山头村、湖田村、四格村、朱山村、岭头村、庄后村、陈钟民族村、二源村、谈阳村、榅树根村、新东村、

20

南田镇小

南田村、横山村、九都村、新岳村、新南村、梅树村、武阳村、 南岳村、龙上村、龙岙村、西湖村、黄寮村、呈段村

21

三源小学

三源村、 五源村、高村民族村

22

十源学校

十源村、富民村、高新村、郑岙村、光明村

23

珊溪镇小

富强新村居委会、街头村、街尾村、坦岐村、下排坦村、朱川村、项坑村、镇南村、云西村、南川村、华扬村、珊湖村

24

南林校区

南阳村、五新村

25

仰山小学

雅坪村、塘山村、鳌垟村、松坑村

26

桂山小学

平溪村、桂库村、三垟村、新兴村

27

巨屿镇校

稠泛村、孔龙村、正湾村、龙五村、穹口村、方前村、花竹岭村、潘岙村、潘平村、黄龙村(注:巨屿镇所辖村初中施教区在巨屿镇校)

28

东垟小学

垟地边村、项坑边村、葛洋村、柳泉村

29

李井小学

联新村、新建村、万里村、井源村

30

西坑镇校

西坑民族村、让川村、梧溪村、叶岸村、鳌里村、凤鸣民族村、塘垟村、南坑垟村、上垟村、吴坳村、石门村、石垟林场、铜铃村、下垟村、都铺村、岭后、雅庄村、叶胜林场

31

黄坦镇小

新楼村、前巷村、后巷村、双合村、驮岙民族村、严本村、济下村、沙垟村、共宅村、周岙村、依仁村、黄垟村 、严垟村、底庄民族村、塘底垟村、黄西村、云峰村、新峰村、稽垟村、新康民族村、双溪村、江源村、塘垄民族村、上坪三村、云湖村、石竹寮民族村、坑垟村、富岙村

32

培头小学

培头民族村、周岙底村、富康民族村、莲头村

33

峃口镇校

峃口村、九山村、新联村、城东村、江岸村、渡读村、官垟村、周垟民族村、益群村、际下民族村、双新民族村、上坑民族村、周山下民族村、垟山民族村、桂东村、桂西村、东方村、田东村、郭山村、新田村、平和村、双湾村、公阳村、紫华村、联源村、驮尖民族村 (注:峃口镇所辖村初中施教区在峃口镇校)

34

平和小学

东方村、田东村、郭山村、新田村、平和村、双湾村

35

公阳小学

公阳村、紫华村、联源村、驮尖民族村

36

双桂小学

桂西村、桂东村、垟山民族村、周山下民族村

37

玉壶镇小

上村村、中村村、底村村、外村村、吴垟村、龙一村、龙背村、樟高村、赵基村、枫林村、东樟村、光明村、金地民族村、金朱林场、朱雅村、坳垟村、朱寮村

38

上林小学

上林村、周山垟民族村、新林民族村

39

东溪小学

碧溪村、裕山村、吕一村、九南村、南河村、东头村、茗垟村

40

金星小学

金星村、 金民村、金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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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字体:[ ]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并细化有关招生制度和政策,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共同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

附件: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文成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6日

附件: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为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23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适龄对象依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按时送其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家长、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守教育公平底线,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力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坚持立德树人,坚决遏制掐尖招生行为,坚决克服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三)坚持规范有序分批入学原则。根据户籍和房产为主要依据,免费、免试、就近入学。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收对象: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上传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交上传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一年级新生: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含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父母不动产证。

2.七年级新生: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含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父母不动产证。

3.华人华侨子女:本人护照、父母出国前原户籍证明、侨办出具的华侨子女认定证明等。(有国内户籍的只需提供1、2类学生相应的相同材料)

4.港澳台子女:参照华人华侨子女相关材料。

四、招生政策及办法

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其中公办小学初中采取划片招生,以户籍和房产为主要依据,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批审核录取、超额随机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民办小学初中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招生

户籍和住房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符合国家政策的移民子女(拆迁)等同施教区学生申请入学。户籍在当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列入迁入地义务教育施教区学生对象范围。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分类、分批统筹入学。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内户籍与父母房产一致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内有户籍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时,按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

第三批:第一第二批次录取后如果区域内还有剩余学额的,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住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额的,予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产生入学资格;未被招收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招生批次中涉及不动产是指父母所有的,性质为住宅,登记时间以不动产证办理时间为准。

新居民执有浙江省有效居住证的,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招生

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生。县教育局批设的,按省有关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部门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县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对象。适龄儿童、少年的民办学校入学资格可按以下条件进行确定: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文成县户籍;父母所持有文成县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在文成县执有浙江省有效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在文成县办理临时居住证及文成县缴纳社保一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入读初中前已在文成县小学建立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适龄儿童、少年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报名和确认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在7月1日前完成直升报名,7月3日前确认直升名单。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号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其小学部报名人数不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文成县统一招录。民办学校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和在学校任满1年以上(含1年)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需有五险一金一年以上,含1年)要求在本校就读的,经县教育局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优先照顾入学。

(三)政策照顾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1.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参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

2.人才子女:参照《文成县高水平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人才强县40条意见》(文委发〔2019〕53号);

3. 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

4.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5.对文成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1)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和市级及以上“三坛”子女;

(2)近三年获得县级“三坛”和县级及以上师德楷模、模范班主任子女;

(3)上一年度县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

(4)其他对文成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子女;

(5)温州市或文成县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三小”学生;

(6)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的子女。现役消防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就学政策执行。

3、4、5类参照《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48号)。

政策照顾仅适用公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要求在县城公办学校就读的,根据各公办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不同的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需各自提供如下材料:

1.军人子女、驻文消防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现役军人证、现役消防员证;烈士子女:烈士相关证明。

2.人才子女、“飞地”人才子女:人才确认的相关文件或材料、单位有效证明、县委人才办认定意见。

3.仅2020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发文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以文件为准。

4.回文浙商子女:企业登记证、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认定证明。

5.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的子女:提供相应的文件或材料。

6.新居民子女:浙江省居住证。无浙江省居住证需提供以下任两项材料,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用人单位证明等。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须于8月15日—8月18日携带户口本、居住情况证明(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省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七年级)、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登记初审,由学校于8月 19日统一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学生意愿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锁定录取。

(四)华人华侨子女入学

华人华侨子女在我县域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依法享受免缴学费和杂费的权利。接收华人华侨子女的学校,要制订措施,积极做好华人华侨子女的教育培养工作,关心照顾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华人华侨子女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符合入学年龄的华人华侨子女,到父母(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年龄或实际就读年级安排到相应的年级学习。由于办理出国手续或出国期间耽误了学习,造成年龄和就读年级不相称的,可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校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一至二年。

(五)无户籍和残疾学生的入学

1.无户籍学生入学。大峃镇区域内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有效证明材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各乡镇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社会弃婴按照文成县人民政府[2016]3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予以入学。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基函[2014]20号文件精神,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就读学校给予建立纸质档案,并报教育局备案。

2.残疾学生入学。按照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到文成县启智学校就读,聋哑儿童可以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分类安置原则,大力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健全随班就读机制,创新安置形式,深化“卫星班”和医教结合试点,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教育策略,以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六)县城公办学校招生和相关规定

1.县城公办学校,指大峃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符合入学政策的新居民子女在樟台学校,由樟台学校负责材料初审,报教育局审核后录取。新居民子女享受施教区学生同等待遇。

3.招生细则由学校拟定,报教育局同意后公布并实施。

(七)推行“长幼随学”服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积极推行公办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符合学校招生入学基本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基于家长意愿,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对于学位紧张的公办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就近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五、招生程序及要求

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入学报名,实现无纸化报名,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招生入学实施办法、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家长可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的“入学掌上通”查询。

(一)招生宣传

6月下旬,县教育局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学校)结合本招生办法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就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等事项发布招生通告,通过校园网、校讯通、微信公众号及在招生区域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等事项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统一确定发布。

(二)网上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

初中报名时间:7月4日—6日;

小学报名时间:7月5日—7日。

2.报名要求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在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入学报名,未在APP“浙里办”报名的学生无法建立小学、初中学生电子学籍。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申请在本县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兼报公办民办学校,公、民办学校各限报1所,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

各义务学校不得在“浙里办”APP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在统一时间、统一平台进行。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信息登记、预约摸底等方式争抢生源。民办小学、初中要在招生报名前,将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有关招生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家长公开。

(三)材料审核

7月8日—11日,县教育局和公办学校对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统一审核,同时县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统一审核。

7月12日,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需重新登录系统补充信息。

(四)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时间和要求

全县民办学校实行统一摇号、缴费、录取的原则,于7月14日第一轮民办学校摇号,7月15日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教育局对“浙里办”APP上已报民办学校的对象进行录取。当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报名人数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预录取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视为放弃。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2.公办学校录取时间和要求

全县公办学校于7月22日—7月30日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中对已报名的学生进行录取,学校要将招生录取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第一批录取时间7月22日-7月24日,第二批录取时间7月25日-7月27日,第三批录取7月28日-7月30日。

3.补报

民办学校补报:7月19日,第一轮报名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的,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可补招一次,补招录取方式同第一轮。7月20日,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报名对象资格的审核。7月21日,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开始摇号,补报人数不足补招计划的,直接录取;补报人数超过补招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7月22日,第二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同时,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不再参加补招的其他对象进行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验证和分批录取相关工作。

公办学校补报:8月17日--8月21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和还没有在公办学校报名的学生,按时间节点完成补报。

8月25日前,完成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并在招生管理系统开通录取结果信息查询功能;各学校按照不同阶段录取时间有序做好新生纸质或电子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9月初,公办民办学校新生同步注册电子学籍。

六、招生纪律

(一)保障入学权益。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擅自招收非施教区学生,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施教区学生,要确保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根据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严格落实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下。全面实施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公办学校确需追加计划的,需重新公布新增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信息。民办学校以核定公布的班额不足国家基准班额标准,要求增加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规范收费行为。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借读费及农村公办学校住宿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民办学校的收费,严格按照省市县收费政策收费,并到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收费前要向社会公示收费情况。

(四)加强学籍管理。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

(五)要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指导实施;存在违规招生政策行为、劝退劝转已被招录的学生,对相关学校必须严肃问责,下年度招生计划核减10%,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按1:10比例扣除。已招录的学生,三年内无特殊原因不予转学。严禁民办小学初中利用学生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

(六)坚持公示制度。学校的招生办法、招收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责任追究制度。监护人要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纠正,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村居)。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司法部门,给予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招生举报电话:59010339、67866363(教育科)、59006006(纪检组)。

附件1.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2.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3.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划分情况表

七、本方案由文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居。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1.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小学)

序号

学   校

班级数

计划招生总数

序号

学    校

班级数

计划招生总数

1

文成县实验小学

8

320

20

文成县公阳乡中心小学

1

30

2

文成县第二实验小学

4

160

21

文成县黄坦镇中心小学

4

160

3

文成县第三实验小学

6

240

22

文成县黄坦镇培头民族小学

1

30

4

文成县实验小学珊门校区

1

40

23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学校

3

120

5

文成县实验小学徐村校区

1

40

24

文成县二源镇中心学校

2

80

6

文成县大峃镇中樟小学

1

30

25

文成县二源镇中心学校朱阳校区

1

30

7

文成县大峃镇樟台学校

2

80

26

文成县南田镇中心小学

6

240

8

文成县大峃镇龙川小学

2

80

27

文成县南田镇三源小学

1

30

9

文成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2

60

28

文成县南田镇十源学校

1

40

10

文成县珊溪镇中心小学

4

180

29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民族学校

3

120

11

文成县珊溪镇中心小学南林校区

1

30

30

文成县玉壶镇中心小学

4

160

12

文成县珊溪镇仰山小学

1

30

31

文成县玉壶镇金星小学

1

30

13

文成县桂山乡中心小学

1

30

32

文成县玉壶镇上林小学

1

30

14

文成县巨屿镇中心学校

3

120

33

文成县周壤镇中心小学

2

80

15

文成县巨屿镇东垟小学

1

40

34

文成县周壤镇周南小学

1

40

16

文成县珊溪镇李井小学

2

60

35

文成县育英学校

1

40

17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2

60

36

文成县振中学校

2

80

18

文成县平和乡中心小学

1

30

37

文成县青叶文武学校

1

30

19

文成县双桂乡中心小学

1

30

38

文成县海亮华侨学校

1

40

总计

3070

注:启智学校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招生。

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初中)

序号

学校

计划招收班级数

计划招收学生总数

1

文成县实验中学

8

360

2

文成县第二实验中学

8

360

3

少体校

1

40

4

文成县南田中学

6

270

5

文成县珊溪中学

7

280

6

文成县黄坦中学

3

120

7

文成县玉壶中学

3

120

8

文成县大峃镇樟台学校

2

80

9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学校

2

80

10

文成县二源镇中心学校

2

80

11

文成县南田镇十源学校

1

40

12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2

60

13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民族学校

2

90

14

文成县巨屿镇中心学校

3

120

15

文成县求知中学

3

120

16

文成县振中学校

6

240

17

文成县青叶文武学校

1

30

18

文成县海亮华侨学校

4

160

合计

64

2650

附件2: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事项

6月29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教职工子女政策照顾对象登记初审;

6月30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

7月1日-3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县教育局公示;

7月1日-2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招生报名;

7月3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政策照顾对象录取名单导入系统并锁定。

7月4日-6日(9:00—21:00)

公、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初中);

7月5日-7日(9:00—21:00)

公、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小学);

7月14日(8:30-11:00)

第一轮民办学校摇号(初中、小学);

7月15日(8:30-17:00)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

7月18日-19日(9:00—21:00)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申请网上报名(小学、初中);

7月21日(9:00-11:00)

第二轮民办学校摇号(初中、小学);

7月22日

第二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小学、初中);

7月22日-24日

第一批公办学校录取时间;

7月25日-27日

第二批公办学校录取时间;

7月28日-30日

第三批公办学校录取时间;

8月15日-18日

公办学校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到申请学校登记初审;

8月17日—21日

公办学校补报名时间;

8月19日

公办学校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

8月22日-24日

公办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县教育局公示;

8月25日

完成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各校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

9月初

公民办学校同步注册学籍.

附件 3: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文成县实验小学

0577-59029919 13868662210 13606872269

文成县玉壶镇金星小学

15257780289

13646589629

文成县第二实验小学

0557-59010013 13806614497

文成县玉壶镇东溪小学

13968914373

文成县第三实验小学

13868678660

文成县玉壶镇上林小学

13616620256

文成县实验小学珊门校区

0577-59000828

文成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0577- 59029186

文成县实验小学徐村校区

0577-5901083713868685612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学校

13868698010

文成县大峃镇龙川小学

0577-59026114

13868675819

文成县二源镇学校

18395930466

13336993837

文成县大峃镇中樟小学

0577-5900712215858798250

文成县巨屿镇中心学校

0577-59029209

文成县周壤镇中心小学

0577-59028581

13373852399

文成县启智实验学校

13868699921

文成县周壤镇周南小学

13736908720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民族学校

13646579007

18757785919

文成县珊溪镇中心小学

0577-59025125

文成县大峃镇樟台学校

0577-59029128

文成县珊溪镇李井小学

13587406089

文成县南田镇十源学校

13600650873

文成县珊溪镇小南林校区

0577-59003005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13868683405 13968912415

文成县珊溪镇桂山小学

0577-67739494  13868689021

文成县实验中学

0577-59025267

文成县珊溪镇仰山小学

0577-59029579

17816681007

文成县第二实验中学

13868664902

13858844200

文成县巨屿镇东垟小学

0577-59001134

18367059365

文成县珊溪中学

13868675086

文成县峃口镇双桂小学

13868697277

文成县黄坦中学

0577-59028906

13968916399

文成县峃口镇公阳小学

13868663305

文成县南田中学

0577-59025627

文成县峃口镇平和小学

13868682438

文成县玉壶中学

0577-59010131

文成县黄坦镇中心小学

0577-59010380

13606870930

文成县振中学校

17816685667

13867756816

13868666072

文成县黄坦镇培头民族小学

0577-5900606813868680245

文成县求知中学

13868686012

13868687891

文成县南田镇中心小学

15958795861

0577-59025221

海亮华侨学校

0577-59000828

文成县南田镇三源小学

0577-59001581

文成县青叶文武学校

13216028888

文成县玉壶镇中心小学

15257757161

文成县育英小学

13868666350

附件4:文成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划分情况表


                   

序号

学 校

施   教   区

1

实验小学  

县前社区、上房社区、桥头井社区、陈宅社区、苔湖社区、诚意社区、下沙垟社区、周村社区(原栖云居)、(原徐岭居)

2

珊门校区

坪湖村(坪头村、苔湖山村)、珊门社区(珊门村、黄岭头村)

3

徐村校区

徐村村、吴岭村

4

实验二小  

屿根社区(华侨新村、屿根村)、城南社区、周村社区(原周村村、居)、二新社区、林店尾社区(含兴福堂)、珊门社区(原城东居)

5

实验三小

垟树村、凤南村、垟丼村、金南村、金炉凤垟扶贫迁村点、小龙村、金炉村、金马村、郑家村、谷山村、凤垟社区、朝阳新村、屿根社区(包括嘉盛花苑、锦绣花苑、世纪嘉园、东风诚园、绿洲家园、名流花苑、凤溪花苑、金茂花苑、朝阳嘉园等户籍地)

6

实验中学

珊门社区、凤垟社区(凤垟村(含原双垟乡集体户))、周村社区(原周村村、居,朝阳新村)、屿根社区、林店尾社区(含兴福堂)、二新社区、城南社区、坪湖村、垟树村、凤南村、垟丼村、金马村、金南村、金炉村、联丰村、项山村、麻山村、诸葛岭村、岙底村、周墩村、大坑村、外南民族村、南岭村、新南村、小龙村、郑家村、谷山村

7

实验二中

县前社区、上房社区、桥头井社区、陈宅社区、苔湖社区、诚意社区、下沙垟社区、周村社区(原栖云居)、吴岭村、徐村村、余山民族村、里阳村、江山村、外垟村、上马村、中村村、龙溪村、花横村、龙南村、中堡村、中林村、樟坑村、长兴村、茶龙村、乌田民族村

8

珊溪中学

街头村、街尾村、富强新村居委会、下排坦村、坦歧村、云西村、镇南村、华扬村、朱川村、南川村、珊湖村、新建村、井源村、万里村、联新村、项坑村、塘山村、鳌垟村、松坑村、南阳村、五新村、雅坪村、三垟村、桂库村、新兴村、平溪村

9

黄坦中学

新楼村、前巷村、后巷村、双合村、驮岙民族村、严本村、济下村、沙垟村、共宅村、周岙村、依仁村、黄垟村、严垟村、底庄民族村、塘底垟村、黄西村、云峰村、新峰村、稽垟村、新康民族村、双溪村、江源村、塘垄民族村、上坪三村、云湖村、石竹寮民族村、坑垟村、莲头村、周岙底村、培头民族村、富岙村、富康民族村

10

南田中学

南田村、横山村、三源村、五源村、高村民族村、梅树村、武阳村、南岳村、龙上村、新岳村、龙岙村、九都村、西湖村、新南村、黄寮村、呈段村

11

玉壶中学

上村村、中村村、底村村、外村村、龙一村、吴垟村、龙背村、樟高村、赵基村、枫林村、东樟村、光明村、碧溪村、吕一村、茗垟村、九南村、裕山村、东头村、南河村、金源村、金民村、金星村、朱雅村、朱寮村、坳垟村、新林民族村、上林村、周山垟民族村、金地民族村、金朱林场

12

少体校

里阳村、余山民族村、江山村、外垟村

13

樟台学校

樟台村、双马村、马山村、塔山村、东桂村、鹤东村、东城村、兴川村

14

龙川小学

上马村、中村村、龙溪村、花横村、龙南村

15

中樟小学

中堡村、中林村、樟坑村、长兴村、茶龙村、乌田民族村

16

周壤小学

联丰村、项山村、新南村、麻山村、诸葛岭村、岙底村

17

周南小学

周墩村、大坑村、外南民族村、南岭村

18

百丈漈镇校

篁庄村、西里村、西段村、镇头村、大会村、石庄村、长垄民族村、长塘村、黄岭村、八都村

19

二源学校

山头村、湖田村、四格村、朱山村、岭头村、庄后村、陈钟民族村、二源村、谈阳村、榅树根村、新东村、

20

南田镇小

南田村、横山村、九都村、新岳村、新南村、梅树村、武阳村、 南岳村、龙上村、龙岙村、西湖村、黄寮村、呈段村

21

三源小学

三源村、 五源村、高村民族村

22

十源学校

十源村、富民村、高新村、郑岙村、光明村

23

珊溪镇小

富强新村居委会、街头村、街尾村、坦岐村、下排坦村、朱川村、项坑村、镇南村、云西村、南川村、华扬村、珊湖村

24

南林校区

南阳村、五新村

25

仰山小学

雅坪村、塘山村、鳌垟村、松坑村

26

桂山小学

平溪村、桂库村、三垟村、新兴村

27

巨屿镇校

稠泛村、孔龙村、正湾村、龙五村、穹口村、方前村、花竹岭村、潘岙村、潘平村、黄龙村(注:巨屿镇所辖村初中施教区在巨屿镇校)

28

东垟小学

垟地边村、项坑边村、葛洋村、柳泉村

29

李井小学

联新村、新建村、万里村、井源村

30

西坑镇校

西坑民族村、让川村、梧溪村、叶岸村、鳌里村、凤鸣民族村、塘垟村、南坑垟村、上垟村、吴坳村、石门村、石垟林场、铜铃村、下垟村、都铺村、岭后、雅庄村、叶胜林场

31

黄坦镇小

新楼村、前巷村、后巷村、双合村、驮岙民族村、严本村、济下村、沙垟村、共宅村、周岙村、依仁村、黄垟村 、严垟村、底庄民族村、塘底垟村、黄西村、云峰村、新峰村、稽垟村、新康民族村、双溪村、江源村、塘垄民族村、上坪三村、云湖村、石竹寮民族村、坑垟村、富岙村

32

培头小学

培头民族村、周岙底村、富康民族村、莲头村

33

峃口镇校

峃口村、九山村、新联村、城东村、江岸村、渡读村、官垟村、周垟民族村、益群村、际下民族村、双新民族村、上坑民族村、周山下民族村、垟山民族村、桂东村、桂西村、东方村、田东村、郭山村、新田村、平和村、双湾村、公阳村、紫华村、联源村、驮尖民族村 (注:峃口镇所辖村初中施教区在峃口镇校)

34

平和小学

东方村、田东村、郭山村、新田村、平和村、双湾村

35

公阳小学

公阳村、紫华村、联源村、驮尖民族村

36

双桂小学

桂西村、桂东村、垟山民族村、周山下民族村

37

玉壶镇小

上村村、中村村、底村村、外村村、吴垟村、龙一村、龙背村、樟高村、赵基村、枫林村、东樟村、光明村、金地民族村、金朱林场、朱雅村、坳垟村、朱寮村

38

上林小学

上林村、周山垟民族村、新林民族村

39

东溪小学

碧溪村、裕山村、吕一村、九南村、南河村、东头村、茗垟村

40

金星小学

金星村、 金民村、金源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