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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2023-10232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简明问答】关于2023年文成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26 10:59:54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发改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进一步加快我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近日,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的理解该政策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2022年8月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政办发〔2022〕34号),2023年2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6号),对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进一步加快我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接轨省市服务业最新内容,我县需及时修订完善原政策。

二、起草过程和政策定位

起草该《意见》时,主要是参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6号)和《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政办发〔2022〕3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内容。

3月22日,县发改局牵头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召开政策修订会议,邀请宣传、财政、经信、文广旅体、民政、卫健、人社、司法、市监、金融、邮政管理等部门对文本逐条研究,持续优化政策内容。

5月15日至6月15日将《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文成县政务网进行了征求意见,截至6月15日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期间又将该政策发给了服务业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目前已经收到餐饮住宿协会、文成县指点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文成县逍遥游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的无意见反馈。

6月26日,县府办吴敏主任召集了县发改局、财政、宣传、经信、人社、文广旅体、民政、市监、金融等部门在县府办再次进行讨论协商。8月7日,经信新增5条发展“首店经济”促进品质消费的若干政策(前期已在文成县政务网进行了征求意见,并通过合法性审查)。8月9日整合各单位政策文件,形成终稿。8月14日经县公平竞争审查,需对原稿中第“66、73、75”条部分内容修改,以上三条均为县金融中心相关惠企政策,8月15日对以上三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8月25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后形成《政策意见(送审稿)》,现提请会议研究。

三、政策扶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十一部分,85条:

《政策意见(送审稿)》实施主要内容分为11部分84条,主要是:1、加大服务业平台建设扶持力度;2、推进企业提升发展;3、加速发展网络经济;4、培育发展文化产业;5、加快发展体育产业;6、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7、鼓励发展物流业;8、支持商贸服务业提升发展;9、支持人力资源业发展;10、服务业企业上市和金融发展扶持政策;11、支持创新创造。

第一部分加大服务业平台建设扶持力度共2条,主要是推进特色小镇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政策。

第二部分推进企业提升发展共18条,主要是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商贸市场主体发展、鼓励服务业企业上规、推动企业提档升级、支持制造企业服务化发展、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创牌争优、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活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激活初创企业活力、提升企业品牌质量、PCT奖励、专利导航试点补助、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专利奖奖励、知识产权联盟奖励、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专利保险和保费补贴。

第三部分加速发展网络经济共6条,主要是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园区(直播基地)运营管理奖励、支持本地达人号培育、实施快递补助、支持网店平台推广费补助和绿色直播间典型培树。

第四部分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共3条,主要是鼓励文成题材剧本创作、鼓励发展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基地、鼓励特色小剧场建设。

第五部分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共1条,主要是提升体育产业品牌。

第六部分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共3条,主要是扶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

第七部分鼓励发展物流业共4条,主要是支持物流企业品牌培育、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支持物流设施装备提升。

第八部分支持商贸服务业提升发展共7条,主要是支持非独立法人企业转设独立法人企业、首发首秀补助、支持招引品牌首店、支持新零售发展、支持培育潮店网红店、支持消费集聚升级和支持农贸市场提档升级。

第九部分支持人力资源业发展共7条,主要是社保补贴、鼓励创业补贴、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和见习补贴。

第十部分服务业企业上市和金融发展扶持政策共16条,主要是境内上市奖励、香港上市奖励、上市报告期内营收增速奖励、上市公司融资奖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奖励、政府与企业共担上市风险基金、上市公司迁入文成奖励、企业股改制改造奖励、新三板挂牌奖励、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挂牌企业融资奖励、上市公司招才引智奖励、上市公司投资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奖励、金融业绩考核奖励和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

第十一部分支持创新创造共18条,主要是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贡献奖励、科技企业奖励、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奖励、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补助、科学技术奖励、引才育才基地奖励、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奖励、新型研发机构奖励、企业研发机构奖励、重点实验室奖励、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补助、技术转移转化奖励、国际民间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建设补助、中试基地建设补助、省级创新联合体补助、科技计划项目和推广应用创新券。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文中所指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为在文成县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台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市场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项目)、总部经济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行政单位原则上不作为奖补对象(农贸市场奖补不受该条款限制),本政策正文另有规定除外。“支持人力资源业发展”政策条款涉及申报主体不受“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C、D类限制。

(二)本政策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原则上适用统一的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纳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办理,除条款中已经明确资金承担方式外,其他均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每年度申报期为1-10月份,每个项目具体申报时间以职能部门通知为准。批零住餐业上限奖励申报期为次年1-10月,服务业(不含批零住餐)上规奖励申报期,为申报上规年始第三年1-10月、第五年1-10月。体育产业和养老服务业部分奖励由财政资金和体彩(福彩)资金组合安排。

(三)关于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同一企业以同一名义(项目)在县级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等次奖励认定的,各级已奖励部分视作已配套,不足部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补足。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同一奖项(认定)已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县级仅对不足部分予以补足。本政策与县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享受营收贡献奖、提档升级奖的企业或平台,享受影视企业销售额奖补的企业或平台,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地方综合贡献度的80%。其他确需扶持的项目,经县政府同意,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扶持。

(四)总量控制是指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限,地方综合贡献度参照县财政部门口径。“以上”均包含本数。规(限)上、行业类别、同企业、非同企业口径,均参照统计部门口径。影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指影视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及建筑工程费(含摄影棚)及影视特效、后期制作、动漫制作等设备,不包括土地、二次装修、相关税费等;“自持部分”是指企业取得房产权属证、设备购置取得合法凭证的部分。“省级知名卫视”、“全国知名视频平台”界定参照温州市惠企相关文件规定。

(五)产业平台政策适用扶持对象及范围的说明。特色小镇范围内,以旅游业为核心产业,以及在其带动下的运动健康产业、 文创产业、信息技术等其他相关产业。在特色小镇内登记注册, 并合法经营的从事旅游相关产业的或其他对小镇发展有突出贡献和意义的企业或机构(含社会机构、团体、设计室、工作室等)须为项目投入、产出等相关经济指标能纳入上级对特色小镇考核指标统计范围的且落地在特色小镇范围内的项目。服务业创新发展区范围内的文旅、侨贸、商务、休闲等特色产业,营利性服务业规上企业(不含房地产),经管理机构认定的企业。

(六)实施时间问题。为保证政策连贯不断档,建议本意见适用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解读机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科

解读人:邢文东(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联系人:徐刚

联系方式:0577-67862032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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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简明问答】关于2023年文成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26 10:59:54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发改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进一步加快我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近日,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的理解该政策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2022年8月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政办发〔2022〕34号),2023年2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6号),对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进一步加快我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接轨省市服务业最新内容,我县需及时修订完善原政策。

二、起草过程和政策定位

起草该《意见》时,主要是参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6号)和《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政办发〔2022〕3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内容。

3月22日,县发改局牵头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召开政策修订会议,邀请宣传、财政、经信、文广旅体、民政、卫健、人社、司法、市监、金融、邮政管理等部门对文本逐条研究,持续优化政策内容。

5月15日至6月15日将《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文成县政务网进行了征求意见,截至6月15日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期间又将该政策发给了服务业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目前已经收到餐饮住宿协会、文成县指点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文成县逍遥游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的无意见反馈。

6月26日,县府办吴敏主任召集了县发改局、财政、宣传、经信、人社、文广旅体、民政、市监、金融等部门在县府办再次进行讨论协商。8月7日,经信新增5条发展“首店经济”促进品质消费的若干政策(前期已在文成县政务网进行了征求意见,并通过合法性审查)。8月9日整合各单位政策文件,形成终稿。8月14日经县公平竞争审查,需对原稿中第“66、73、75”条部分内容修改,以上三条均为县金融中心相关惠企政策,8月15日对以上三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8月25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后形成《政策意见(送审稿)》,现提请会议研究。

三、政策扶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十一部分,85条:

《政策意见(送审稿)》实施主要内容分为11部分84条,主要是:1、加大服务业平台建设扶持力度;2、推进企业提升发展;3、加速发展网络经济;4、培育发展文化产业;5、加快发展体育产业;6、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7、鼓励发展物流业;8、支持商贸服务业提升发展;9、支持人力资源业发展;10、服务业企业上市和金融发展扶持政策;11、支持创新创造。

第一部分加大服务业平台建设扶持力度共2条,主要是推进特色小镇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政策。

第二部分推进企业提升发展共18条,主要是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商贸市场主体发展、鼓励服务业企业上规、推动企业提档升级、支持制造企业服务化发展、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创牌争优、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活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激活初创企业活力、提升企业品牌质量、PCT奖励、专利导航试点补助、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专利奖奖励、知识产权联盟奖励、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专利保险和保费补贴。

第三部分加速发展网络经济共6条,主要是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园区(直播基地)运营管理奖励、支持本地达人号培育、实施快递补助、支持网店平台推广费补助和绿色直播间典型培树。

第四部分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共3条,主要是鼓励文成题材剧本创作、鼓励发展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基地、鼓励特色小剧场建设。

第五部分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共1条,主要是提升体育产业品牌。

第六部分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共3条,主要是扶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

第七部分鼓励发展物流业共4条,主要是支持物流企业品牌培育、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支持物流设施装备提升。

第八部分支持商贸服务业提升发展共7条,主要是支持非独立法人企业转设独立法人企业、首发首秀补助、支持招引品牌首店、支持新零售发展、支持培育潮店网红店、支持消费集聚升级和支持农贸市场提档升级。

第九部分支持人力资源业发展共7条,主要是社保补贴、鼓励创业补贴、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和见习补贴。

第十部分服务业企业上市和金融发展扶持政策共16条,主要是境内上市奖励、香港上市奖励、上市报告期内营收增速奖励、上市公司融资奖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奖励、政府与企业共担上市风险基金、上市公司迁入文成奖励、企业股改制改造奖励、新三板挂牌奖励、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挂牌企业融资奖励、上市公司招才引智奖励、上市公司投资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奖励、金融业绩考核奖励和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

第十一部分支持创新创造共18条,主要是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贡献奖励、科技企业奖励、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奖励、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补助、科学技术奖励、引才育才基地奖励、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奖励、新型研发机构奖励、企业研发机构奖励、重点实验室奖励、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补助、技术转移转化奖励、国际民间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建设补助、中试基地建设补助、省级创新联合体补助、科技计划项目和推广应用创新券。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文中所指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为在文成县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台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市场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项目)、总部经济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行政单位原则上不作为奖补对象(农贸市场奖补不受该条款限制),本政策正文另有规定除外。“支持人力资源业发展”政策条款涉及申报主体不受“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C、D类限制。

(二)本政策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原则上适用统一的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纳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办理,除条款中已经明确资金承担方式外,其他均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每年度申报期为1-10月份,每个项目具体申报时间以职能部门通知为准。批零住餐业上限奖励申报期为次年1-10月,服务业(不含批零住餐)上规奖励申报期,为申报上规年始第三年1-10月、第五年1-10月。体育产业和养老服务业部分奖励由财政资金和体彩(福彩)资金组合安排。

(三)关于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同一企业以同一名义(项目)在县级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等次奖励认定的,各级已奖励部分视作已配套,不足部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补足。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同一奖项(认定)已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县级仅对不足部分予以补足。本政策与县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享受营收贡献奖、提档升级奖的企业或平台,享受影视企业销售额奖补的企业或平台,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地方综合贡献度的80%。其他确需扶持的项目,经县政府同意,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扶持。

(四)总量控制是指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限,地方综合贡献度参照县财政部门口径。“以上”均包含本数。规(限)上、行业类别、同企业、非同企业口径,均参照统计部门口径。影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指影视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及建筑工程费(含摄影棚)及影视特效、后期制作、动漫制作等设备,不包括土地、二次装修、相关税费等;“自持部分”是指企业取得房产权属证、设备购置取得合法凭证的部分。“省级知名卫视”、“全国知名视频平台”界定参照温州市惠企相关文件规定。

(五)产业平台政策适用扶持对象及范围的说明。特色小镇范围内,以旅游业为核心产业,以及在其带动下的运动健康产业、 文创产业、信息技术等其他相关产业。在特色小镇内登记注册, 并合法经营的从事旅游相关产业的或其他对小镇发展有突出贡献和意义的企业或机构(含社会机构、团体、设计室、工作室等)须为项目投入、产出等相关经济指标能纳入上级对特色小镇考核指标统计范围的且落地在特色小镇范围内的项目。服务业创新发展区范围内的文旅、侨贸、商务、休闲等特色产业,营利性服务业规上企业(不含房地产),经管理机构认定的企业。

(六)实施时间问题。为保证政策连贯不断档,建议本意见适用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解读机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科

解读人:邢文东(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联系人:徐刚

联系方式:0577-67862032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