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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市监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H5解读】《文成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7 17:17:24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市监局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完善政府质量激励制度,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2020年印发的《文成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文政发〔2020〕13号)进行了修订,更好地发挥县长质量奖在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增强激励效益,引导广大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全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3、《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4、《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55号)等。

三、制定目的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文成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共7章29条,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县长质量奖的总体情况

阐明了县长质量奖的制定背景、奖项类别、评定方式、评价标准、及适用申报企业范围。

2、明确县长质量奖评审组织管理机制

要求建立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评审办),并明确其主要职责分工、评审组及评审专家相关要求,为评审提供组织保障。

3、明确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申报及评审程序

明确了企业参与县长质量奖申报的前提条件及申报流程及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审查表决、初选公示、审定批准等评审程序,为申报评审程序规范化开展提供依据。

4、明确表彰奖励及监督管理机制

明确了表彰奖励类型、奖励渠道及县评委会、企业、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在评审过程中需要履行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义务,有效激活企业参评意愿、保障评审全过程公正性。

五、新旧变化

针对政策兑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1、奖项数目限制

将“‘质量奖’每年获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家,‘创新奖’每年获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调整为“以严格标准,在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时,轮空缺评”,保障了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公信度和有效性。

2、申报企业运营年份要求

将“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调整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运营满1年。”,适当放宽年份限制,拓宽优质企业参与面。

六、注意事项

本办法施行后,原《文成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文政发〔2020〕13号)同时废止。

七、一问一答

1、文成县县长质量奖奖励对象为?

答:文成县县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的奖励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

“文成县质量管理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的奖励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

2、“质量奖”及“创新奖”多长时间评定一次?

答:县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定一次。

3、“质量奖”及“创新奖”每年都会有获评企业吗?

答:不一定。为了更好坚持“申报自愿、科学公正、好中择优、宁缺毋滥”原则,以严格标准进行评审,在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时,轮空缺评,以提高评审工作的公信度和有效性。

4、企业申报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运营满1年。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县内同行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特别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6)近2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5、目前“质量奖”及“创新奖”的奖励金额是多少?

答:目前“质量奖”获奖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创新奖”获奖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5、文成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程序是什么?

答:申报和评审程序为:

(1)县评审办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报送县评审办;

(3)县评审办开展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4)县评审办组织评审组进行资料审查,确定进入现场评审企业名单;

(5)县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

(6)县评审办根据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结果,提出候选授奖企业名单。县评委会召开会议,并通过投票方式确定初步入选企业名单;

(7)县评审办对初步入选企业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县评委会确定拟授奖企业名单并提请县政府批准。

八、关键词诠释

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是当前国际上广泛认同的一种组织综合绩效管理的有效方法、工具。该模式以顾客为导向,追求卓越绩效管理理念,包括领导、战略、顾客和市场、测量分析改进、人力资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前沿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如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

“浙江制造”,是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以“标准+认证”为手段,集质量、技术、服务、信誉为一体,经市场与社会公认,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是浙江制造业的“标杆”和“领导者”,是高品质高水平的“代名词”。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依据ISO14001标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通过认证后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九、实施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陆媚媚

联系方式:0577-67892017

索引号 001008003010/2023-10260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市监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H5解读】《文成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7 17:17:24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市监局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完善政府质量激励制度,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2020年印发的《文成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文政发〔2020〕13号)进行了修订,更好地发挥县长质量奖在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增强激励效益,引导广大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全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3、《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4、《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55号)等。

三、制定目的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文成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共7章29条,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县长质量奖的总体情况

阐明了县长质量奖的制定背景、奖项类别、评定方式、评价标准、及适用申报企业范围。

2、明确县长质量奖评审组织管理机制

要求建立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评审办),并明确其主要职责分工、评审组及评审专家相关要求,为评审提供组织保障。

3、明确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申报及评审程序

明确了企业参与县长质量奖申报的前提条件及申报流程及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审查表决、初选公示、审定批准等评审程序,为申报评审程序规范化开展提供依据。

4、明确表彰奖励及监督管理机制

明确了表彰奖励类型、奖励渠道及县评委会、企业、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在评审过程中需要履行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义务,有效激活企业参评意愿、保障评审全过程公正性。

五、新旧变化

针对政策兑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1、奖项数目限制

将“‘质量奖’每年获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家,‘创新奖’每年获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调整为“以严格标准,在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时,轮空缺评”,保障了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公信度和有效性。

2、申报企业运营年份要求

将“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调整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运营满1年。”,适当放宽年份限制,拓宽优质企业参与面。

六、注意事项

本办法施行后,原《文成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文政发〔2020〕13号)同时废止。

七、一问一答

1、文成县县长质量奖奖励对象为?

答:文成县县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的奖励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

“文成县质量管理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的奖励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

2、“质量奖”及“创新奖”多长时间评定一次?

答:县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定一次。

3、“质量奖”及“创新奖”每年都会有获评企业吗?

答:不一定。为了更好坚持“申报自愿、科学公正、好中择优、宁缺毋滥”原则,以严格标准进行评审,在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时,轮空缺评,以提高评审工作的公信度和有效性。

4、企业申报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运营满1年。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县内同行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特别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6)近2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5、目前“质量奖”及“创新奖”的奖励金额是多少?

答:目前“质量奖”获奖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创新奖”获奖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5、文成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程序是什么?

答:申报和评审程序为:

(1)县评审办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报送县评审办;

(3)县评审办开展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4)县评审办组织评审组进行资料审查,确定进入现场评审企业名单;

(5)县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

(6)县评审办根据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结果,提出候选授奖企业名单。县评委会召开会议,并通过投票方式确定初步入选企业名单;

(7)县评审办对初步入选企业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县评委会确定拟授奖企业名单并提请县政府批准。

八、关键词诠释

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是当前国际上广泛认同的一种组织综合绩效管理的有效方法、工具。该模式以顾客为导向,追求卓越绩效管理理念,包括领导、战略、顾客和市场、测量分析改进、人力资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前沿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如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

“浙江制造”,是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以“标准+认证”为手段,集质量、技术、服务、信誉为一体,经市场与社会公认,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是浙江制造业的“标杆”和“领导者”,是高品质高水平的“代名词”。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依据ISO14001标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通过认证后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九、实施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陆媚媚

联系方式:0577-678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