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柱
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维稳、信访、人民调解、禁毒、法治、综合改革、社会管理创新、政协、群团、工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中心。联系铜铃村、石垟林场。
男,汉族,1989年3月,中国共产党党员,浙江大学在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