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文成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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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宗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县学校美育工作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学校美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 年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测评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 测评原则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美育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测评指标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础素养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测评安排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包含学校主导(各校于每学年上学期末自行组织对全体学生进行测评)、县统筹(4—9年级学生每学年各学段随机抽取一个年级进行监测)、与市级抽测(市教育局于每年秋季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抽测)。 测评等级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等级呈现,总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为“优秀”,60~89 分为“达标”,59 分(含)以下为“待进步”。 测评方式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学校以艺术学科教师为主体,出台校级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测评工作,通过教师评定、统一测评、学生自评等,做好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整理、汇总、归档。 测评运用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与艺术素质测评过程性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整理、汇总、归档、上报,以备抽查复核。 学校还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县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纳入县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将其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具体内容参照温州市教育局文件《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温教体〔2023〕28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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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宗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县学校美育工作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学校美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 年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测评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 测评原则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美育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测评指标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础素养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测评安排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包含学校主导(各校于每学年上学期末自行组织对全体学生进行测评)、县统筹(4—9年级学生每学年各学段随机抽取一个年级进行监测)、与市级抽测(市教育局于每年秋季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抽测)。 测评等级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等级呈现,总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为“优秀”,60~89 分为“达标”,59 分(含)以下为“待进步”。 测评方式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学校以艺术学科教师为主体,出台校级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测评工作,通过教师评定、统一测评、学生自评等,做好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整理、汇总、归档。 测评运用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与艺术素质测评过程性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整理、汇总、归档、上报,以备抽查复核。 学校还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县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纳入县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将其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具体内容参照温州市教育局文件《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温教体〔2023〕28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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