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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5 09:56:28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浏览量: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银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手柄200万只、不锈钢管件250万条、感应水龙头10万套生产项目

文成县百丈漈镇小微企业创业园三号楼、四号楼

浙江银航科技有限公司

租用建筑面积6609.08m2,项目建成后,年产水龙头手柄200万只、不锈钢管件250万条、感应水龙头10万套。项目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300d,单班8小时制生产。总投资300万元。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企业拟在压铸机上方安装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除尘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打磨、抛光段分区设置,设备采用侧方集气的方式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管件打磨段分区设置,设备采用侧方集气的方式集气,废气收集后通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3)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百丈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机油、油/水混合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轮等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炉渣、收集粉尘、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废砂带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7893586  传真:0577-59028012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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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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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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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手柄200万只、不锈钢管件250万条、感应水龙头10万套生产项目

文成县百丈漈镇小微企业创业园三号楼、四号楼

浙江银航科技有限公司

租用建筑面积6609.08m2,项目建成后,年产水龙头手柄200万只、不锈钢管件250万条、感应水龙头10万套。项目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300d,单班8小时制生产。总投资300万元。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企业拟在压铸机上方安装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除尘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打磨、抛光段分区设置,设备采用侧方集气的方式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管件打磨段分区设置,设备采用侧方集气的方式集气,废气收集后通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3)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百丈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机油、油/水混合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轮等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炉渣、收集粉尘、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废砂带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7893586  传真:0577-59028012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