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昌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环境资源、散装水泥推广、交通能源、节能降耗工作和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挂交易监理科牌子)、能源和环境资源科(散装水泥发展科)。
男,汉族,1975年0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