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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10:31:47 来源: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成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精神,现就2023年文成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请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和创新实力。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重大工业技术应用类项目的,其上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应不低于3.0%,申报前需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平台进行需求填报。

(三)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具备合理性、技术先进性、技术路线可行性和预期取得的绩效明确,科研成果的应用前景较好。

(四)项目实施后,项目绩效目标中可量化考核的技术、经济或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明显。

(五)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二、项目的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项目分工业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项目(软科学项目)三个类别。

优先支持的项目:农业科技园区、科创飞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内企业申报的项目;企业承担,与海外专家、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科研人员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文商回归、港澳侨胞企业申报的项目;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等。

(一)工、农业科技项目

1.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对于能够提供技术合作协议的项目在评审过程中予以加分。

2.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项目除外),且提供在职证明;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4.必须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作为网评专家的唯一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出现与申报单位、项目组成员等相关的信息。

5.农业项目须经所在乡镇审核并在乡镇审核一栏中加盖公章后,将该页扫描件进行网络提交。

(二)社会发展项目(软科学项目)

1.申报对象为在我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科研工作基础的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行政事业单位或机构。

2.社会发展项目分经费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支持方式。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提供在职证明;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4.必须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作为网评专家的唯一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出现与申报单位、项目组成员等相关的信息。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县科技项目申报时间为二期:2023年3月13日-4月12日,7月10日-8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归口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推荐工作。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网上操作流程:项目申请人通过温州科技大脑,选择“网页右上角登录” → “法人登录”→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平台→ 搜索“文成县科技计划的评审”→选择文成县科技计划的评审“在线办理”→填报科技计划项目内容→点击“下一步”→上传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活动相关证明材料)→最后提交。

(2)书面材料:根据省、市、县“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待项目立项公示后将网上申报材料 (一式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申报材料受理后概不退还。项目合同书填报的内容按照网上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填报,原则上不再调整。

咨询电话:0577-59026599  59025788。

四、注意事项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能出现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1)在同一年度已申报1个项目的;

(2)项目已经立项研究过的;

(3)所申请的项目曾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科技计划立项且已获得资金补助的(有政策规定的除外);

(4)有未完成验收项目的;

(5)近三年内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原则上需提供相关材料:

新品种引进的:涉及种植业新品种引进的提供品种审定(或鉴定、认定、确定)的权利证书或文件、植物检疫证;涉及养殖业新品种引进的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供种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9日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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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成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精神,现就2023年文成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请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和创新实力。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重大工业技术应用类项目的,其上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应不低于3.0%,申报前需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平台进行需求填报。

(三)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具备合理性、技术先进性、技术路线可行性和预期取得的绩效明确,科研成果的应用前景较好。

(四)项目实施后,项目绩效目标中可量化考核的技术、经济或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明显。

(五)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二、项目的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项目分工业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项目(软科学项目)三个类别。

优先支持的项目:农业科技园区、科创飞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内企业申报的项目;企业承担,与海外专家、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科研人员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文商回归、港澳侨胞企业申报的项目;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等。

(一)工、农业科技项目

1.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对于能够提供技术合作协议的项目在评审过程中予以加分。

2.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项目除外),且提供在职证明;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4.必须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作为网评专家的唯一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出现与申报单位、项目组成员等相关的信息。

5.农业项目须经所在乡镇审核并在乡镇审核一栏中加盖公章后,将该页扫描件进行网络提交。

(二)社会发展项目(软科学项目)

1.申报对象为在我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科研工作基础的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行政事业单位或机构。

2.社会发展项目分经费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支持方式。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提供在职证明;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4.必须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作为网评专家的唯一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出现与申报单位、项目组成员等相关的信息。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县科技项目申报时间为二期:2023年3月13日-4月12日,7月10日-8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归口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推荐工作。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网上操作流程:项目申请人通过温州科技大脑,选择“网页右上角登录” → “法人登录”→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平台→ 搜索“文成县科技计划的评审”→选择文成县科技计划的评审“在线办理”→填报科技计划项目内容→点击“下一步”→上传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活动相关证明材料)→最后提交。

(2)书面材料:根据省、市、县“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待项目立项公示后将网上申报材料 (一式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申报材料受理后概不退还。项目合同书填报的内容按照网上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填报,原则上不再调整。

咨询电话:0577-59026599  59025788。

四、注意事项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能出现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1)在同一年度已申报1个项目的;

(2)项目已经立项研究过的;

(3)所申请的项目曾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科技计划立项且已获得资金补助的(有政策规定的除外);

(4)有未完成验收项目的;

(5)近三年内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原则上需提供相关材料:

新品种引进的:涉及种植业新品种引进的提供品种审定(或鉴定、认定、确定)的权利证书或文件、植物检疫证;涉及养殖业新品种引进的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供种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9日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