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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益强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免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17:17:52 来源: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之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包单位可以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免于存储申请承诺书,向工程所在地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申请:(一)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二)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前1年内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2023年3月10日,温州益强建设有限公司向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文成巨屿未来乡村建设项目(一期)-云江会客厅改造提升工程免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如温州益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尽快告知我局。公示期满后,经审核,符合免缴条件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免缴手续。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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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益强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免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之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包单位可以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免于存储申请承诺书,向工程所在地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申请:(一)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二)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前1年内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2023年3月10日,温州益强建设有限公司向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文成巨屿未来乡村建设项目(一期)-云江会客厅改造提升工程免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如温州益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尽快告知我局。公示期满后,经审核,符合免缴条件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免缴手续。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